這個問題很棘手,怎麼回答都不好。
所以陳景恪沒有正麵回答,而是給他們分析講解了中央權力的構成。
“……票擬可以看做參政議政之權,批紅代表的是最終決策權,駁斥代表的其實是執行權。”
“以前丞相也擁有這樣的權力……皇權與相權之爭,爭的就是這些東西。”
“陛下廢除丞相製,將票擬、批紅權儘歸己身……”
“雖然沒有對駁斥權做出具體規定,但實際上這個權力下移到了六部等具體的衙門。”
“各衙門是執行機關,他們拿到陛下的最終決定,會根據實際情況考慮是否可行。”
“如果他們覺得有問題,就會提出建議……其實就是在行使駁斥的權力。”
“隻不過他們的駁斥權是經過弱化的,沒有強製性……”
“如果陛下不同意他們的意見,他們也隻能執行您的意誌。”
“丞相府的駁斥權才是完整的,他們對君主的政策不滿意,是可以拒絕執行的。”
為什麼駁斥權代表的是執行權呢?
很簡單,因為執不執行這條命令,是掌握了駁斥權的人說了算的。
具體執行政令的是六部等衙門。
這也意味著,誰掌握了駁斥權,誰就掌握了六部等衙門。
如果將這個權力給內閣,那麼就意味著六部等衙門,成了內閣的下屬機構。
朱元璋和朱標都恍然大悟,原來中央權力的構成竟然還可以這麼分。
這麼一剖析,他們心中生出許多的想法。
朱元璋說道:“內閣作為幕僚機構,向君主提供建議,其實已經具備了參政議政之權。”
“隻不過沒有票擬之權,他們始終有實無名。”
“給他們票擬之權,就是給了他們參政議政之名。”
陳景恪頷首道:“是的,給他們票擬權,就等於是為他們正了名。”
“以前他們的議政權,是陛下借給他們的。”
“如果給了他們票擬權,那麼他們的權力就是律法賦予的。”
名不正則言不順,在官場名義是非常重要的。
借彆人的權,和法律賦予的權力,意義是完全不同的。
朱元璋思索道:“但他們也隻有參政權,沒有決策權和執行權。”
“隻要不將駁斥權給他們,他們就始終要受製於君主,無法和皇權相爭。”
陳景恪再次點頭,進一步分析道:
“人力有時而窮,君主的精力也是有限的,需要臣子輔佐才能治理偌大的國家。”
“這就意味著,君主必然要將自己的一部分權力,借給臣子才行。”
“決策權隻能掌握在君主手裡,不可假於他人。”
“那麼,能借出去的就隻有議政權和執行權。”
“議政權和執行權表麵看是並行的,實際上並非如此。”
“正常來說,掌握了議政權的人掌握了主動,執行權要受製於議政權。”
很容易理解,議政權掌握了政策的製定,執行人隻能被動執行。
自然是前者更主動。
“大明當前的局勢是,內閣在事實上掌握著議政權,執行權在各個衙門。”
“按理來說,內閣的權力應當在六部衙門之上,代行丞相之權。”
“然而事實上並非如此,沒有票擬之權的內閣有實無名。”
“名不正則言不順,六部等衙門,不會聽命於一群幕僚的。”
朱雄英說道:“如果給了內閣票擬之權,他們就能蓋過六部了是吧。”
陳景恪搖頭道:“不,但就算陛下將票擬權給他們,他們依然壓不住六部。”
“原因很簡單,內閣學士才五品,六部尚書都是二品大員。”
“二品大員怎麼會甘心受製於五品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