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著便鬆開了沐雲瑤的手,示意她自便。
而跟在流雲縣主身邊的人卻是一臉懵,隻看到兩人似乎說了什麼,但看兩人的樣子又好像什麼也沒說。
隻是原本要走的人此時卻尋了個地坐了下來。
蘇玫見狀連忙讓人上茶上點心。
而這邊官差已經對劉銘玉盤問了起來。
“劉小姐,請你把腕間的鐲子褪下來給我們看看可否?”
劉銘玉自是不肯的,不僅不肯還把手背到身後。
“不行,這是我的東西,憑什麼她說是她家的,我就要拿出來,是不是我說她頭上的簪子是我的,你們也要她摘下來。”
官差聽到她的話也有些為難。
人家敢直接報官,便說明基本已經確定那鐲子有問題了。
畢竟,若是報假案也是要承擔責任的。
律法中早有言明,胡亂攀咬、誣告他人,不僅要坐牢、罰銀,還要當眾杖責,便是這最後一點,也沒有人敢隨意告官了。
雖然劉銘玉的說詞,有些強詞奪理了,但到底是女眷,還是官家的女眷,官差也不敢真的動手。
就在官差覺得難辦之時,沐雲瑤開口道。
“也不是不行,你說我身上哪件是你的,我都可以拿
出來查驗,但前提是你得去京兆報官。敢承擔誣告之罪。”
劉銘玉好歹是官家小姐,這律法不說熟知,但常識卻是知曉的。
“憑什麼?”
“憑我現在要看你手上的鐲子是報了官的,若是冤枉了你,我自要承擔該承擔的責任。”
沐雲瑤說話的時候,一直緊盯著她背在身後的手,以免她借著彆人看不到的角度,將鐲子取下來藏起來。
“太麻煩了,劉小姐不願自己拿出來,本縣主幫幫你吧。”
流雲縣主說著便點了兩個嬤嬤上去幫忙。
劉銘玉一看這情形慌了,立馬道,“流雲縣主你這是仗勢欺人,我一定要讓我爹參你一本。”
流雲縣主是心善,但也看對什麼人。
她認為是好的人會奉上一百倍的真心和信任,而劉銘玉這一看就是做賊心虛的,她自然不會客氣。
她身邊的嬤嬤都是宮裡出來的,在太後宮裡伺候的。
就劉銘玉這樣的他們根本不看在眼裡,三兩下便將她身邊的人撥開,一把扯住她的手腕將鐲子硬生生的擼了下來。
那鐲子原本戴在她手上就顯小,當初戴上去的時候就費了老勁,便是因為太小了取不下來,她才央求沈明珠給了她。
對其自然是說等她減減重,瘦下來還回去,其實,她壓根就沒打算還。
而如今被兩個嬤嬤逮著硬生生往下拽,手背都擼禿嚕皮了,又紅又腫像個大豬蹄子。
嬤嬤將手鐲退下來後,還不得交給一邊等候的官差,便見流雲縣主身邊的姑姑上前一步。
“咦,這手鐲怎麼那麼像當年太後娘娘給沈家大小姐添妝的那個?”
姑姑說著話已經從那兩個嬤嬤手中接過了鐲子,隨即對流雲縣主道。
“縣主,你瞧這鐲子是不是與你那隻很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