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共同運營的條件
第101章共同運營的條件
熊穀玄典抓了抓稀疏的頭發,無奈道,“我儘量試試吧。”
說完,熊穀玄典便開始收拾原稿,想著怎麼和上級溝通,去談注定要非常艱難的合作。
“熊穀桑彆著急,找車田正美合作隻是一個條件,這本漫畫在周刊少年sunday上連載,還有第二個條件。”
羽生秀樹叫住要走的熊穀玄典。
“什麼條件,羽生桑請說。”
熊穀玄典停下動作,洗耳恭聽。
經過《愛,回家》的銷量大爆之後,整個小學館恨不得把羽生秀樹當菩薩供起來。
不,不應該是菩薩,應該是財神爺一樣供起來才行。
整個株式會社小學館,去年對外公布的所有渠道銷售額加起來,總共有一千億日元出頭。
而羽生秀樹從四月份出道至今,不計算周邊收益,以及對《兒童文藝》的銷量帶動,僅計算出版圖書的銷售額,單霓虹境內就已經超過了二十億。
一個人就拉高了小學館百分之二的營業額,若是再計算周邊收益,以及海外銷售成績,這個比例還是要繼續拉高。
而除了賺錢以外,羽生秀樹一鳴驚人的崛起速度,以及自身所攜帶的社會知名度,更是小學館最好的無形廣告。
對於小學館提高品牌價值,提高對人才的吸引力,是難以用金錢來衡量的。
最重要的一點是,羽生秀樹不像那些和漫畫周刊簽了賣身契的漫畫家一樣,他是傳統的文學作家,與小學館隻是合作關係,基本等於自由身。
那份關於繪本優先發行協議,隻要對手出的價夠高,也完全可以繞過去。
萬一羽生秀樹合作的不開心了,完全可以轉投其他出版社,想來願意接手的人,能把羽生秀樹加的門檻踩破。
因此對於羽生秀樹的條件,熊穀玄典一點也不敢馬虎。
“我希望就這本漫畫,我們單獨成立版權運營的會社,共同運營這部漫畫的周邊收益。”
羽生秀樹圖窮匕見,說出了他最重要的條件。
前世這本《聖鬥士星矢》看似火爆,但漫畫單行本在霓虹的銷量,並沒有想象中的那麼誇張,遠比不上同期的《龍珠》。
比起漫畫,首次用2.5d技術製作的動畫,卻遠比漫畫更加有知名度。
而《聖鬥士星矢》最賺錢的,其實是周邊衍生品,手辦,玩具,遊戲開發,各種形象授權等等。
集英社,東映,萬代遊戲這些資本方靠周邊賺的盆滿缽滿,車田正美卻隻得到了蠅頭小利,偏偏最該賺錢的單行本漫畫銷量並不理想。
這種利益上的分配不均,也是車田正美和出版社鬨翻,最終導致《聖鬥士星矢》慘淡收場的重要原因之一。
既然已經知道問題所在,羽生秀樹自然不可能重蹈覆轍。
至於小學館會不會同意,他一點都不擔心。
有暢銷繪本作家的身份作為基礎,又在兩本不同類型的小說上,證明了他多類型的創作與暢銷能力,羽生秀樹已經有了初步和小學館談利益分配的資本。
再說了,他又不是那些和周刊簽了賣身契的漫畫家,小學館不願意,完全可以換個合作方。
而他想要共同運營版權,除了收益以外,還有一個原因。
那就是學習下小學館在這方麵的運營手段,替日後開發《精靈寶可夢》積累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