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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得知亞瑟要遠行後,身為亞瑟的朋友斯科特趕到了柯爾克街2號。
數天沒見的年輕記者頭發淩亂,雙眼通紅,走路時還有些蹣跚。
“斯科特你確定沒有問題?”
亞瑟看著好友,臉上浮現著擔心。
“我很好,亞瑟!
放心吧!
現在的我,前所未有的好!”
斯科特反複強調著,可正因為這樣的強調,才顯得年輕記者越發的疲憊,仿佛大腦都遲鈍了一般。
馬爾茨走過來,摟著斯科特的肩頭,看向亞瑟。
“沒事的,一切都會好的——我有預感,你這次的遠行,會給我和斯科特放一個長假。
沒有槍擊、沒有下毒、沒有爆炸,沒有奇奇怪怪的凶殺!
整個南洛斯都會恢複到往日的平靜!
畢竟,我們的‘死神與災厄之子’遠離了南洛斯!”
老警長一本正經地說道。
亞瑟當然知道老警長在開玩笑,可是這副一本正經的模樣,總讓他以為這是真的。
“好吧,馬爾茨,我感受到了你的幽默感了!
不過,下次開玩笑時,記得不要這麼嚴肅,會影響效果的!”
亞瑟說著,向旁邊的西蒙示意將五盆新鮮薄荷葉、貓草都搬上馬車——做為夏爾區警局特彆顧問,享受一級警員(警長)待遇的亞瑟克雷多斯閣下遠行,當然不會是一個人。
按照夏爾區警局的規章製度,一級警員公務出行,不僅可以使用警局專用馬車,還可以帶一名警員(見習)和兩到三名巡警同行,期間所產生的費用,將會予以全額報銷;同時,根據遠行天數,還有額外補貼。
有著這樣的福利待遇,亞瑟當然不會拒絕。
他隻是遠行,又不是修行。
因此,當即就讓西蒙和亨特、紐特隨行。
西蒙勤奮、努力、細心。
亨特、紐特雖然一身臭毛病,但遠行時,身邊有兩個這樣的人,有時候甚至比西蒙還好用。
至於實力?
亞瑟很清楚,這次遠行一旦出事,就算是把警局最強的迪科、安迪和魯尼帶上都沒有用。
一切還得靠他自己。
因此,‘血之末裔’已經蓄勢待發了。
隻要有黃金,這位‘血之末裔’就是最好的保鏢!
恰好,亞瑟最近真不缺黃金。
哈裡斯的400根金條,足以讓亞瑟感到安全。
至於伯尼斯的酬勞?
這筆錢是‘光明正大’,不懼怕追究的,所以亞瑟打算用在‘購買南洛斯凶宅’上,這會讓他省去極大的麻煩。
心底想著出行時可能會遇到的事情,亞瑟走向了在一旁探頭探腦,滿臉好奇的梅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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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裡有一份委托,梅林。”
“樂意為您效勞!”
達爾巷的孩子馬上欣喜回應。
“我要出遠門一趟,快的話需要10天,慢的話則是會有20天——在此期間我需要伱幫助我給院內的貓草、貓薄荷澆水,同時打掃院子,而如果有人拜訪我的話,你就告知他們我遠行的事。
每天5零索的酬勞,怎麼樣?”
“好的,閣下!”
梅林立刻點頭。
在達爾巷的孩子看來,給貓草、貓薄荷澆水、打掃院子,就和玩一樣。
隻有接待拜訪的人,需要謹慎小心。
因為,那些人有可能時大人物。
不過,每天5零索的‘大錢’,讓達爾巷的梅林勇氣倍增。
要知道,他跑腿一次也就1-2零索。
而且,並不是天天有跑腿的活計。
當然,要是去一些危險的地方的話,自然會有高額報酬,但是梅林並不想參與到那些不好的事情中去——更重要的是那些地方,每年失蹤的孩子可不在少數。
“期待你的表現!”
亞瑟這樣說道。
他之所以在一群達爾巷的孩子中選擇梅林,除去眼熟外,自然是每一次這個孩子都可以妥善完成他吩咐的事情。
他相信,這次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