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巷子裡的一家小小的理發店裡,理發店的裝修風格很古早,有點像八九十年代的時候,還用火鉗燒熱了燙頭的那個時候的風格。理發師很老了,頭發都白了,拿著剪刀手都在抖。
於飛揚就這麼水靈靈地把鐘雲瞳按到了剪發椅上,“王爺爺,給這小孩兒剪個頭。”
王·tony·爺爺摸出老花鏡戴上,走過來仔細查看了鐘雲瞳的頭發,扭頭問,“剪多短?”
於飛揚縮著腳坐在小板凳上刷手機,“嗯,就隨便修剪一下,隻要彆跟現在一樣,跟被雷劈了似的就行。”
“得嘞。”
半小時後,於飛揚聽到一聲驚天動地的嚎哭聲,抬頭一看,對麵的鏡子中,鐘雲瞳已經變成了一個鍋蓋頭小孩。
黑亮的頭發柔順地貼在腦門上,邊緣修得特彆齊整,像是用大碗扣著剪出來的頭發,也像是頭上頂了個烏黑油亮的瓜皮。
於飛揚,“天爺,什麼情況?”
王爺爺有著tony老師們一貫的自信風采,“這孩子頭發多好啊,黑黑亮亮的,你看,剪出來多精神這。”
於飛揚人都麻了,先不說等下怎麼給鐘瑾交代,就說當下這個因為頭發逝去而哭鬨不止的孩子,他都沒辦法安撫。
抱著鐘雲瞳回到車上,於飛揚安慰道,
“孩子,叔叔這麼給你說吧,10塊錢理一個頭的理發師,他一般很難理解人類語言,你倒黴是因為叔叔貪便宜。不過叔叔願意補償你,我打算把剪頭發省下的錢給你買個帽子,你覺得這個補償條件你能接受嗎?”
鐘雲瞳現在一句話都聽不進去,就是個哭。
她的毛發可寶貴了,每天要用鮮花浸泡的汁水清洗,還要用樹木的果實榨出來的精油塗抹,養得油光水滑的。娘會把各種各樣的寶石妝點在她的毛發上,她在太陽下奔跑起來的時候,全身的毛發都在發光。
現在一切都毀了,她現在看起來好像一個蘑菇。
“啊~~~”鐘雲瞳越想越傷心,剛才就不應該在剪頭發的時候睡著的。
於飛揚揉揉頭發,“要不這樣,叔叔給你買個最漂亮的帽子,外加一個冰激淩,好不好?”
小瞳的大眼睛裡含著一包眼淚,抽抽搭搭地哭,“不好,不要,我吃穿脆脆衣服的小雞。”
穿脆脆衣服的小雞是誰?於飛揚不知道,但現在的情況不容他提出任何質疑。
於是於飛揚不管三七二十一先答應下來,“行,就這麼辦,走,吃穿脆脆衣服的小雞去。”
在於飛揚滿大街帶著孩子找穿脆衣服的小雞的時候,鐘瑾來到了一家咖啡廳,徑直上了二樓的包間。
包間裝修很雅致,隔音和私密性也很好,鐘瑾點了一杯冰美式,坐了一會兒,推門走進來一個人。
女人上身穿一件黑色緊身t恤,下身寬鬆破洞牛仔褲,露出一小截有馬甲線的腰腹,高挑緊致,身材很好,臉卻遮得很嚴實,帽子墨鏡口罩全副武裝。
進了包間,女人才遮下墨鏡和口罩,露出明媚的五官。
她抬眼看了鐘瑾一眼,冷著臉走到她對麵坐下。
這是離婚後兩個人第一次見麵,誰也沒有說話,氣氛有點尷尬。
鐘瑾摸了摸鼻子,“你喝什麼?”與此同時,冷得跟冰山似的秋笙也同時說,“找我什麼事?”
又是一陣沉默,秋笙說,“不喝,直接說事。”
鐘瑾抓了一下前額的碎發,似有什麼難以開口的話,俊朗的臉上籠著一層迷霧般的迷茫。
以前秋笙很迷戀他身上這股英俊又帶點憂鬱的氣質,如今快30歲的鐘瑾早沒了青澀的少年氣,成熟淡然的男人氣質也越發有魅力。
可離了婚,秋笙對他的感覺也變了,鐘瑾帥氣依舊,可秋笙看到他也沒了當年臉紅心跳的迷戀。
她沒說話,往沙發後靠了靠,一雙漂亮的桃花眼靜靜地盯著他,也好奇他到底找自己什麼事。
鐘瑾端起咖啡喝了一大口,又把凝結了冰霧的玻璃杯放回茶幾上,啞聲開口,“秋笙,我有個女兒。”
秋笙的大腦空白了一下,隨即像是被人掄著大錘錘了心臟一般的難受。她的眼淚就這麼毫無征兆地掉了下來,那麼一大滴眼淚奪眶而出,從臉頰滑落到下顎處。
鐘瑾拿了桌上的紙巾遞給秋笙,繼續說道,
“突然有個孩子來找我,說是我的女兒,基因鑒定結果也出來了,確實是的。我約你出來,就是想問問你,你知不知道這個孩子的存在。畢竟”
他的聲音更啞了,“畢竟我也隻和你好過。”
秋笙死死咬著下唇,好半天才出聲,“我們在一起10年,結婚4年,我有沒有孩子你不知道啊?鐘瑾你是不是有病?約我出來就是為了炫耀你有個孩子嗎?真沒想到你是這樣的人,我當初瞎了眼我,你怎麼這麼臭不要臉?”
罵了幾句,秋笙的眼淚又落了下來。
鐘瑾伸出手,停頓一下,又收了回來,“你彆這樣,這事挺離奇的,孩子突然出現,我也是很意外,所以才想找你問清楚。”
秋笙抓起紙巾按在眼角,咬著後槽牙道,“我不相信你要什麼都沒做,那孩子能憑空出現?”
“孩子還真是憑空出現的。”話趕話的,鐘瑾一下子就說了出來。
秋笙不哭了,淺褐色的瞳孔直冰涼地盯著鐘瑾,“鐘瑾,你看我長得像不像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