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長不讓李紅琴見吉芳,可是李紅琴卻有她的辦法。
她笨拙地偷偷地爬上了二樓,來到了吉芳所在的福利院宿舍的窗外。
隔著玻璃朝著裡麵看,她看到了吉芳,臉上洋溢著的是久彆重逢的喜悅的笑容。
她輕輕地敲響玻璃窗,吉芳轉過頭來。
看到她,興奮地乖巧地喊著:“媽媽!”
吉芳一聲聲叫喚著“媽媽”,每叫一聲,大家的心都一痛,看著李紅琴在窗外無聲地嘶吼,手伸在玻璃上,卻無法觸碰自己女兒。
怎麼說呢?這個時候現場的觀眾的心情是複雜的,他們對李紅琴的觀感也是複雜的。
從人販子的老婆變成了一位母親,一位不能與女兒見麵的母親……
這一刻,所有人的心情都無比的矛盾。
李紅琴是人販子的妻子,這是她永遠無法抹去的最大的汙點,這也是所有人討厭她厭惡她的最大的原因所在。
可是吉芳呢?
在吉芳的心裡,李紅琴就是她的媽媽啊。
而李紅琴不遠千裡來到深城,來到這裡,隻為了見女兒吉芳一麵。
或許曾經天真地覺得可以帶著她回家。
顯然,從這裡看,她是愛吉芳的,她是真的把吉芳當成親生女兒看待的。
這也是所有人心裡矛盾的地方。
或者說李紅琴這個角色的設定本身就注定了充滿了矛盾。
人販子的妻子,孩子的母親!
李紅琴來到了一家律師事務所,約見一名叫朱成文的律師,可是那個律師卻以各種理由推脫不見。
另外一邊,律所的另外一名律師高夏被同事朱律師安排幫他把李紅琴打發了。
他大概是覺得閒著也是閒著,所以,就同意接受李紅琴的法律諮詢。
不過,對於李紅琴,他顯然也沒什麼好感,但是作為律師,他還是幫李紅琴普及了一下收養法的相關規定。
說需要證明吉芳真的是棄嬰,並且真的找不到父母了。
而李紅琴說,他男人說過,吉芳是從工地上撿到的棄嬰,是不是就符合被收養的條件?
但是高夏很不客氣地說:“你男人?你男人都死了,他說的話有屁用,而且那個田鵬已經被證實了是被你男人拐來的,你怎麼就能證明楊吉芳不是被拐來的?”
“你得有證據證明吉芳不是被拐來的,是棄嬰,還得有證據證明她的親生父母找不到了,她才有被收養的可能!”
高夏告訴李紅琴:“你要想聘我當你的律師,先付我一萬塊錢,後邊隨著案情的推進,你還得付我後麵的錢!”
結果李紅琴根本沒那麼多錢,竟然拿出了一包土特產紅棗給高夏。
高夏當然不同意了。
但是李紅琴還是去找了當初和他丈夫在一個工地的工友唐青山,希望他能幫她證明,吉芳真的是楊明富從工地上撿來的棄嬰。
另外一邊,田鵬的確回家了。
可是因為被拐了幾年,他根本不記得田文軍和魯曉娟是他的親生父母了。
被帶回去之後,也一直都不肯喊一聲爸爸,媽媽。
田文軍甚至會因為田鵬今天跟他說了一句話而開心不已。
隻是那句話卻是:他還想那個女人,還想他的妹妹,說想回家。
這讓魯曉娟頓時眼眶就再次紅了起來。
自己的兒子,她的親生骨肉,可是卻不願意認她,還想著那個人販子的妻子,這讓魯曉娟如何能不傷心?
孩子還有很多壞習慣,但是魯曉娟和田文軍卻連聲音都不敢大聲地說他,為什麼?
因為萬一他要是跑了呢?
那種無奈,讓人無不辛酸不已。
田文軍和魯曉娟在孩子丟了之後,曆經千辛萬苦終於找到了孩子,可是結果卻竟然是這樣的。
魯曉娟臨走的時候,田文軍告訴她,大家說要在街上搞個活動,讓把孩子帶上。
魯曉娟不同意,覺得那樣會刺激到孩子。
可是田文軍的話卻讓魯曉娟沉默了。
“這麼多人,就咱們找到了孩子,咱不答應,那彆人怎麼想?”
魯曉娟沉默了,影院內的觀眾也沉默了。
是啊,雖然田鵬如今都這麼久了依然不肯接受他們,可是至少,孩子找到了啊。
比起萬裡尋子會的那些父母們,他們已經是最幸運的了。
因為失去過,因為和她們那些人共同經曆過,田文軍也好,魯曉娟也罷,都明白,都是真的能理解。
“你說孩子被拐到那家,他得多久才叫她媽啊?”田文軍突然又說了一句。
而魯曉娟卻無言以對!
她根本不想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
她隻想自己的兒子能重新恢複正常,重新叫自己一聲媽媽。
田文軍在給田鵬洗澡的時候,跟他說:“鵬鵬啊,以後咱們說普通話......”
可是最早的時候,卻是他教鵬鵬說方言的。
另外一邊高夏因為在一個案子裡麵,假冒公職人員,被律所處罰。
他在辦公室內暴打了讓他背鍋的同事,也就是那個朱律師。
他被律所開了,結果出來之後又遇到了李紅琴。
一開始他很不想理會李紅琴,可是當聽到李紅琴說可以先給五千塊之後,他答應了。
魯曉娟為了讓鵬鵬能更快接受她和田文軍,特意帶著他去福利院見吉芳,並且和福利院院長說她希望能收養吉芳。
田鵬找到妹妹。
一大一小倆兄妹緊緊地抱在一起。
“哥哥,我想媽媽,我想回家!”小吉芳可憐兮兮地說道。
“吉芳,那已經不是我們的家了!”田鵬比魯曉娟和田文軍想象中的更加懂事。
其實這個時候,他也已經知道了,自己被拐的事實。
隻是他畢竟叫了李紅琴媽媽好幾年,而且一期生活了好幾年。
一時間他還是無法接受魯曉娟和田文軍。
離開福利院,魯曉娟問田鵬:“你想跟妹妹住在一起嗎?”
田鵬點頭,他當然想了。
“媽媽把妹妹接回家好不好?”
田鵬驚訝地看著魯曉娟。
“你放心吧,我一定會做到!”
田鵬聽完之後,主動伸手去拉魯曉娟的手。
魯曉娟牽著田鵬的手,這是孩子回來之後,這麼久第一次主動牽著她的手。
魯曉娟昂著頭,怕自己的眼淚會忍不住流下來。
她激動的難以自已,這麼久了,終於孩子開始嘗試接受自己了!
她捂著嘴,想哭又想笑!
陰霾仿佛隨著那一隻主動遞到她手裡的小手而散開,一切的一切都變得那麼的美好。
李紅琴帶著律師高夏去找工友唐青山,可是唐青山一聽要錄音,立馬改口說自己什麼都不知道。
這讓高夏很生氣,轉身就走。
因為如果不能證明吉芳真的是棄嬰,那麼這個事情根本沒的談。
李紅琴知道了唐青山是因為怕麻煩所以不願意作證,為此她給對方留下了自己在這裡住的地方,希望唐青山晚上能去找她。
為了吉芳她願意付出一切代價。
看到這裡很多人越發地矛盾起來。
當天晚上,唐青山去了招待所,李紅琴用自己作為代價,讓唐青山答應做證了。
一個女人為了孩子,付出了所有,可是偏偏她又是人販子的妻子,可以說讓人既同情,又厭惡。
同情她為孩子可以付出一切,也證明,她的確是把吉芳當成了親生女兒來疼,可是卻也厭惡她的作惡。
或許吉芳的確是撿來的,可是吉剛呢?
李紅琴是否真的如她所辯白的那樣不知情?
田鵬被拐賣時已會說話,記得爸爸媽媽,如果當真如彆人所說,一路哭鬨不止,那麼很難相信與他朝夕相處的李紅琴會對其來曆一無所知。
顯然她絕對沒有她自己所說的那麼無辜!
真的什麼都不知道。
或許可以為她的沉默提供各種解釋:一個自以為生不出孩子的女人,盼子心切,又迫於丈夫的淫威,一個被迫脅從的弱勢者,似乎合情合理。然而,這並不意味著她以無辜受害者身份表現出的那種問心無愧同樣合情合理。母愛絕不是可以剝奪他人親子之愛的借口,儘管類似的罪行在人類曆史上屢見不鮮。
有了唐青山的作證,高夏帶著李紅琴來到福利院。
但是院長還是拒絕了讓李紅琴見吉芳,而且他還告訴他們,就算是真的,可是吉芳也絕對不可能被李紅琴收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