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小杏趕緊的說道:“你乾嘛去啊五子哥,我跟你一起去啊。”
“上大號你也跟著?”韓春明翻了個白眼,開門就走了出去。
divid="gc1"css="gntent1"scripttype="text/javascript"try{ggauto();}catch(ex){}/script尋著味道,聽著耳邊傳來的叮叮當當掄大勺的聲音,韓春明看著東廂房,眼珠子一轉,隨即掛著笑臉賤兮兮的走了過去。跟門口敲了一下破木門,他撩開串珠的門簾子,嘩啦作響中進了屋。
“謔,黃豆芽炒五花肉,王爺,您這是又發財了?這手藝,真好,我幫你嘗嘗鹹澹?”
嘴大吃四方,嘴甜也能吃四方。畢竟人家都進門了,搓著手跟那笑嘻嘻,再說人家王爺都叫上了,總也不好拒絕人家。
而且在王言被安排的身份中,因為又一次成了孤兒,這老韓家對他還不錯的。當然,再沒犯到人家的時候,這院裡的其他人家對他其實也都不錯,畢竟誰又能拒絕,隨手幫助一下無依無靠的孤兒呢。另外也有街道關注的,都是一個院住了幾十年的鄰居,他們要是冷漠的對待,是要遭人戳脊梁骨的。
“今天發工資了,這不是就改善改善。”說話間,王言拿著大勺從鍋裡連著豆芽弄了兩塊肉出來:“我買肉的時候,李大媽可是告訴我了,說你們家今兒晚上包餃子,還上我這蹭肉來?”
“哎呀,彆提了,我大姨他們又來了。今兒晚我大哥、大姐他們都回來,那麼多人一起吃,你說一個餃子裡能有幾個小肉丁啊。不比你老人家,一人吃飽,全家不餓,天天吃香喝辣的。”
韓春明也不怕燙,伸手捏著肉片子就放嘴裡,吧唧著嘴吃的老香,還嗦了著方才豬肉的大拇指跟食指。一臉滿足的搖著頭:“好吃,手藝真不錯,鹹澹正好,可以出鍋了。”
王言又翻炒了兩下,利索的將菜盛進盤子裡,接著將爐子上架著的高粱米從鍋裡掏出來,投進涼水中過涼,是為高粱水飯。剩下的煮飯湯也沒白費,倒了一些到碗裡晾著,剩下的倒進了垃圾桶。
端著飯菜進屋放到書桌上,又弄了醃的鹹蘿卜乾,這才坐在凳子上,擰開了二鍋頭倒進一個有著荷花花紋的陶瓷杯子中,這才轉頭看著一直跟在他屁股後邊,現在坐在一邊正目光凝重,聚精會神盯著他酒杯看的韓春明:“什麼意思?一起吃點兒?你家不是晚上吃餃子麼?”
韓春明喉結聳動,咽了一下口水,隨即賤兮兮的說道:“王爺,商量個事兒?”
王言不置可否的挑了挑眉:“說說看。”
“我能不能……看看這個酒杯?”
“這有什麼商量的?你身後那個櫃子,打開,裡麵還有三個呢。”王言喝了一口酒,夾了一片肉到嘴裡,隨意的努了努嘴。
“都是差不多的款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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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看不就知道了麼。”
看著王言無所謂的樣子,韓春明又咽了一口唾沫,轉回頭小心的打開櫃子,從裡麵拿出了三個酒杯,輕輕的擺在書桌上,而後拿起一支杯子放在眼前,來來回回的看,好半晌之後,他長出一口氣:“王爺,這四個杯子,能不能……嘿嘿……賣給我?回頭我給你去買一套新的酒杯送給你?”
“欺負我不識貨?”王言嗤笑一聲:“是插隊插傻了?還是看我現在就是一個食品廠後勤修理設備的,覺得我落魄了?都坑到我頭上來了?”
韓春明訕訕一笑:“我這不是見著好東西習慣了嘛,可千萬彆跟我一般見識。再說了,這可是官窯禦用的成化鬥彩,品相這麼好,還是一套的,您老就這麼拿來喝酒?”
嘴上這麼說著,心裡卻暗罵王言是屬狗臉的,變的實在太快。
他當然發虛,雖然他們從小到大都是同學,雖然他也淘氣,也是混不吝,但是顯然,他比王言還差了許多。因為王言是正經有一號的,認識很多頑主、老兵,在兩個互相敵對的群體中,左右逢源,還都挺有麵子,十足的狠人。這也是他為什麼叫王爺,因為人家真是爺。也就是他們一個院住著,他媽又比較關照,而且他也算對王言有些了解,知道王言是一個不拘小節還算好說話的人,這才敢上門要肉吃。
“它不就是酒杯麼?不拿來喝酒還能乾什麼?難不能還要給它供起來?”
“你是這個。”韓春明伸出大拇指,一臉的佩服,他要是有這玩意兒,可真舍不得拿來喝酒。他好奇的問道:“王爺,之前怎麼沒見過呢?最近才弄來的?”
“都好幾年了,好像是從我一個朋友的表哥的朋友那弄來的,生孩子缺錢坐月子,他們也不知道在那淘弄的,看底下壓著款就找買主,正好我在那,順手就買回來了。”
“花了多少錢?”
“好像是十塊,還有一些奶粉票什麼的。”
韓春明連連點頭,盯著鬥彩小酒杯:“不貴,就是二百,有著四個一套的東西也值了。”
王言笑了笑,他真沒說謊湖弄韓春明,係統信息的解釋就是這樣。而且他這屋子裡,也不隻這四個小酒杯。許是為了配合劇中主線,活爹給他弄了些配置。他這屋裡的家具,不是黃花梨就是紫檀的,還有整套的乾隆茶具,以及筆墨紙硯什麼的,都是文物。其他的擺件、印戳等亂七八糟的,也有不少。按照係統給的說法,很多都是他爸傳給他的,也有一些是他這些年淘弄來的。
韓春明之所以不奇怪,也是因為他老早就知道,王言這屋的好東西多。之所以問能不能賣給他,主要是他才回來一個月,好幾年都沒見過王言了,不知道深淺,另外也隻是見到好東西實在激動,這才禿嚕嘴了。就是道行尚淺,還沒學會克製。
其實真說起來,王言對文物也是有了解的。或許他不像這劇裡演的那樣,整個東西就亂七八糟的弄個故事,上個典故啥的。但是真假、年代什麼的,他是有能力看出來的。這是因為他懂的多,見的多。畢竟他從來都做大哥,文物又一直是辦事的好東西,不管喜歡不喜歡,其本身所代表的價值,送出去就不會錯。所以他給彆人送,也有很多人給他送,時間長了,也就有經驗了。
更何況他混過明朝,混過宋朝,官方收藏的東西太多了,而且那些巨貪什麼的,一抄家就能抄出來一大堆。他沒事兒也會看看這些東西,消遣消遣。
之所以不會像劇中人物那麼講故事,也隻是因為他沒有去研究那麼多的東西。文物,對他來說真的隻是小道。畢竟他又不考古,也鑒賞過,也借鑒過,也感歎過古人的智慧,讚歎過古人大匠的水平,感慨過其高超技藝……那剩下的最大的作用,就是用。
看王言不說話,韓春明又問道:“以前怎麼從來沒聽你說過,還喜歡這些個老物件兒呢?”
“有什麼好說的?我爸喜歡這些個東西,你又不是不知道。你就看我在外麵混了?我就算不精通,也不該什麼都不知道啊。這次就算了啊,下次你在欺負我不懂這些東西,可彆怪我翻臉不認人。”
“不能不能,我就是禿嚕嘴了。你不知道,王爺,要是在外麵看到喜歡的物件兒,那就不能表現出來,要不然人家還不得往死了要價?我哪兒買的起啊,這不是時間長了,就養成了這個習慣。見諒,見諒啊。”
韓春明賤兮兮的,隨即小心翼翼的將三個小酒杯放回去,又不舍的看了看櫃子裡其他的那些好東西,不禁感歎,他這識貨的碰不到好東西,這麼個半吊子卻都是好玩意兒,天道不公,不公啊……
他又轉回頭看著王言:“王爺,再商量個事兒?”
“說。”
“借我一塊錢唄,下個月就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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