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是多年之後,他才明白,薛裳對他並不算是真正的愛,那隻是一種想要征服的欲望。
薛裳家是簪纓世家,家裡都是男孩,她是他們家這兩代中,唯一的女孩。
萬千寵愛中長大的女孩,身邊都是圍著她轉的男孩。
唯有這個程濤,連看都不看她一眼,所以,反倒引起了她的注意。
經常裝作偶遇,在他麵前出現,可他竟一點反應也沒有。
他越是這樣,她越是想得到他,人就是這麼奇怪。
程濤大學畢業的時候,她主動提出可以幫他安排工作,他拒絕了。
因為他已經找好了單位,憑著他優秀的成績,還沒畢業就有單位主動找上門來,他是經過慎重考慮才選了這家。
誰知道後來那家竟反悔了,他沒辦法,隻能再去找其他家,結果原本爭搶他的單位,現在沒有一家肯用他。
這些事情他沒有告訴楊小月,她還以為他有了好工作,特意跑過來看他。
那一晚他喝多了,兩人發生了關係,她走的時候把身上所有的錢都留給了他,讓他買件好衣服,上班了要穿得好點,免得被人輕視。
如果說剛開始他還不知道是怎麼回事,但當薛裳的哥哥出現在他麵前時,他就明白了。
他們薛家不在乎門第,隻要薛裳喜歡,天上的月亮也可以摘下來給她。
他這種的,屬於不識抬舉,所以,不管是現在還是以後,都沒有單位會用他。
他覺得努力了四年,就要熬出頭了,結果,在彆人眼裡不過是一隻螻蟻,動動手指就可以捏死他。
他也想過大不了回去種地,可是一想到回去會受到怎樣的嘲笑,他就接受不了。
他這才知道,他沒有自己想的那麼偉大,不為五鬥米折腰他做不到。
人是很容易習慣的,隻要你折了第一次,就可以折無數次。
第一步邁出去了,後麵的事情就順理成章。
他要和彆人結婚了,他知道這對楊小月來說意味著什麼,也知道她要麵對多少冷眼和嘲笑。
可那又怎樣,他已經回不去了。
或許有人會說,你的良心不會痛嗎?
痛的前提,是你得有良心,而他的良心,是他親手丟掉的。
或許結了婚之後,薛裳才發現,他沒有她想象的那麼好,或許她也覺得不值,隻是她也回不去了。
他們有了第一個孩子,他給他取名浩,希望他有一個寬廣的胸懷,遠大的未來,最好還能勇敢一點,不要像他一樣。
等到薛裳第二次懷孕時,兩個人都沒有那麼驚喜了。
他的頭上已經綠油油一片,而且那是一個他惹不起的人。
他早就懷疑這個孩子不是自己的,而且隨著她的長大,也越來越不像自己。
所以,當他確認她不是自己的孩子時,他就想要做一件事來報複他們。
他發現孩子被綁了,薛裳也沒有他想象的緊張,甚至還在配合他。
他就明白,她其實也是不想要這個孩子的。
因為她也不想留下孩子這個把柄,他們配合著演了這一出戲。
他們都以為這個孩子不是他的。
後來,他才發現,自己的報複,不過是幫彆人解決了隱患,可是他也沒法收手了。
本來他想弄死那個孩子的,後來卻改了主意,隻讓錢月桂把她帶走。
他從來沒有想過另外一種可能,哪裡還有另外一種可能?!
“你就從來沒想過,程雪是跟彆人抱錯了,或者是有人把程雪和彆的孩子調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