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這一晚注定是個不眠之夜。
布魯克林大學的一處實驗室裡,一個白人男性打開一個隱秘的冰箱,其中存放著許多血液。
這不是一般血液,而是一個怪物的血。
一個名為“浩克”的怪物之血!
白人男性名為“史登”,他利用藍先生的網名從怪物宿主——布魯斯·班納那裡騙取到這些血液。
怪物固然可怕,但也是一種超越人類的生命。
如果能研究出其中的奧妙,他,史登,就能聞名世界!將改變世界!
他將會是世界第一科學家,甚至連諾貝爾獎都無權為他授勳,世界將設立一個以他為名的獎項。
史登一想到這個這些,就興奮地渾身戰栗。
然而樂極生悲,隻聽實驗室門口傳來了一聲巨響。
“誰!”史登惱怒地朝門口看去。
哪來的混蛋,竟敢打擾我的美夢!
你知不知道你得罪了未來的世界第一科學家!
史登怒氣衝衝,但很快就冷靜了下來。
因為有一個黑洞洞的槍口指著他,這讓他不得不冷靜。
持槍之人身穿作戰服,似乎是個雇傭兵,他瞥了冰箱一眼,問道:“布魯斯·班納在哪裡?”
史登舉起雙手,臉色唰得一下變得慘白:“他、他走了。”
雇傭兵看向冰箱裡的血液,又問:“那是他的血液?”
史登嚇得無力撒謊,顫抖地點點頭。
雇傭兵見此,臉上浮現一抹癲狂的笑容:“把它注射到我身上。”
史登被這個瘋狂的想法嚇到了,負負得正,這反而讓他恢複了一些理性:“不行,如果注射這些血液,你會變成怪物!”
就算是他,也隻是想研究這些血液的特殊之處。
哪怕是注射試驗,也得用小白鼠來進行。
現在讓他直接進行人體試驗,哪怕他不是什麼好人,也不想突破這層底線。
雇傭兵把槍口抵在史登腦門上,強調道:“這不是商量,這是命令,你也不希望我給你注射一顆子彈吧?”
史登頭冒冷汗,明白了局勢。
隨即拿出一管班納的血液,讓雇傭兵躺在手術台上,並進行注射,操作非常簡單,沒什麼技術含量。
然而數秒之後,就產生了技術含量非常高的變化,高到史登隻能用“變異”一詞來形容。
“啊!”
雇傭兵暴起,隨手擊飛了史登。
史登倒飛出去,砸在那個儲存血液的冰箱上,磕破了頭,冰箱裡的血液也因此滲入腦袋的傷口裡。
“吼啊——!”
雇傭兵的變異加劇,聲音逐漸脫離了人類的範疇,就像是某種野獸的咆哮。
接著他的身軀開始變大,皮膚變成棕綠色,脊柱凸起。
憎惡!
這個怪物名為憎惡。
他從手術台脫離,奔向實驗室外,曲腿一躍。
嘭!
他就像是被擊飛出去的棒球,在夜空中劃過一道弧線,越過一座座樓房,轟然落在一公裡外的街道上,激起數米高的煙塵。
“——!”
路人見狀一驚。
什麼玩意兒?
隕石?
憎惡從煙塵裡走出來,隨手抓住一輛停在路旁的轎車。
數噸重的轎車如同泡沫般被他輕易抓起來,扔向一旁的大樓,砸得玻璃四射,人群驚慌失措,四散奔逃。
“浩克!給我出來!”
憎惡一邊打砸,一邊發出咆哮。
他的名字是埃米爾·布朗斯基,隸屬於英國武裝部隊的皇家海軍陸戰隊,取得了讓人難以置信的成績,是武裝部隊裡最強大的戰士之一。
而這些成就也是他的驕傲。
為了捕捉班納而組建戰鬥小隊,他也受邀成為了現場行動的負責人。
在他看來,班納就是一個在逃科學家,可能帶著什麼重要機密,所以才需要組建戰鬥小隊來捕捉。
然而他沒想到,班納不隻是科學家,還是一個名為浩克的怪物。
他不知道這個情報,捕捉行動失敗,這是他人生中最大的一次失敗,可同時也讓他對浩克之力心生貪念。
以他的功績,早已可以成為上尉,坐在辦公室裡舒服度日,但是他沒有那麼做,因為他想成為戰士——世上最強的戰士。
現在,機會來了!
隻要能獲得浩克之力,加上他的戰鬥素養,就能變成世上最強的戰士。
為此他接受了超級士兵血清的注射,獲得了驚人的體魄。
在第二次麵對浩克時,他試圖對浩克的力量進行評估,因此進行嘲諷,結果被浩克一腳踢碎了渾身骨頭。
他很痛苦,但也更加渴望浩克之力。
為了獲得與浩克匹敵的力量,他再度注射超級士兵血清,增強了他的力量和治愈能力,恢複傷勢,卻導致脊柱輕度變形。
他不在乎這些,他隻想獲得浩克之力。
在見到班納的血液後,他當機立斷命令史登給自己注射。
班納的血液加上體內的超級士兵血清,使他身上的變異加劇,變成了如今這個名為“憎惡”的怪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