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出時間表,白紙黑字一清二楚。
明年三月到四月三場,七月到八月三場,再就是十月一場,最後三場集中在年底。
“怎麼樣李老師,時間上方便嗎?”向南貼心地詢問道。
李安:“如果隻是這些時間,我沒問題。”
向南笑:“李老師說笑了,合同上就是這十場,我們也得按照合同走啊。”
李安跟著笑了一下:“您說得是。”
向南看得出,李安多少還是有點拘謹,接著發出申請,“那咱們看看合同?”
李安:“稍等向經理,我還有個問題,這十場演出裡怎麼沒有年底的勃拉姆斯專場?”
向南聞言心裡小小一驚,肉乎乎的嘴角揚起,“那就是你和方指揮之間的私事了。”
儘管向南沒有表露出什麼,可李安還是一瞬捕捉到了什麼,立馬意識到自己說錯話了。
向南沒有多問,從抽屜裡拿出製式合同,“來李老師,我一條一條給你講。”
半小時後,李安在合同上簽了字,按照合同上的說明,獨奏專場是四萬,剩下的八場有兩場是三萬,其餘的都是兩萬。
合下來一共是二十二萬,雖然方永波電話裡與他提到價格方麵讓他和向南聊,但是他剛才沒有和向南沒提這個事。
就算他提了,談成了,多個三千五千也解決不了關鍵問題,如果談不成,就是實打實的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
方永波要是在一開始的電話裡沒和他開這個口,他壓根不會去考慮這個問題,瞎子都能一眼看明白,誰是甲方老大。
可方永波既然示好向他發出邀請,但又沒有直接幫他把價格談妥,那這裡就有說法了。
或許這件事方永波一個人說了不算,或者說方永波是在考驗他對於金錢的態度。
或者二者都有。
所以無論對於不明了的局勢,還是老大哥的考驗,作為前麵已經說錯話的小老弟,他都不能再冒然開口提錢的問題了。
再說二十二萬少麼,說少真的不少了,十場演出頂他上五百多節課了。
可說句心裡話,就是給十二萬,李安心裡也覺得不虧。
錢固然重要,但就他眼下的情況,比錢更重要的是他多了一個來自官方的身份。
從去年比賽結束,他的名頭裡就多了個蓉城青年鋼琴演奏家。
可這個名頭是誰給的?
哪個官方承認了?
他一沒有演奏家文憑,二也沒有贏過大賽。
吳複生人家是正兒八經的青年鋼琴演奏家,和星海簽了約的。
他這個青年演奏家,隻是大家對他民間的一場尊稱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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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白點說,表麵客氣。
開過一場音樂會就叫演奏家了?
加入音協就是音樂家了?
這不扯嗎。
他自己都接受不了。
所以不論在任何場合,隻要有人稱他為演奏家,他心裡就很不自在。
像是做了什麼見不得人的事被發現。
哪怕是前天晚上迎著全場雷動的掌聲,他都沒覺得自己真算根蔥。
可現在不一樣了,拿著簽約合同,還有工作人員剛剛送來的聘書。
燙著金邊的聘書上麵大寫著‘尊敬的李安先生’和‘蓉城愛樂簽約藝術家’的字樣。
下麵官方的大紅章蓋得是霸氣側漏。
簽約藝術家,什麼感覺。
明天就要出發,上次他去燕京的時候,還隻是個普通的培訓機構老師,這次搖身一變,他有了屬於自己的新身份。
而且就要見陳璿爸爸了,有了這一張聘書,他心裡的底氣更足了。
彆說什麼人有浩然正氣就會有無限的底氣。
生活在當下,現實點不好嗎。
沒有什麼簽約儀式,要說有,那就是一個副廳舞台上的握手合影。
出了副廳,向南再次邀請李安回到辦公室,並拿出了一個紅包。
“向經理您這是。”
向南解釋:“按說這場莫紮特也是為你們做推廣,所以本身是沒有演出酬勞的,不過方指揮還是特彆叮囑了。”
說著把紅包推到李安麵前,一秒變臉道,“李老師彆讓我為難,老方的脾氣你也知道,另外這個紅包不是大家都有,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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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走李安,向南心裡彆提有多舒坦。
這一筆買賣可太劃算了,如果李安和他談條件要漲漲費用,他還真不好拒絕。
結果人家最後根本就沒張口,利利索索地簽了字。
所以最後他以老方的名義紅包了個紅包,也算是對李安的一點“補償”。
其實李安不知道,方永波本來計劃是想給李安四場,一場三萬,是向南把四場談到了十場,還把價格給打了折。
為了這個折扣,向南可是費了不少嘴皮子,他知道給李安報的演出費用確實有點少,但這不也是給你方永波省錢麼。
現在有了這個紅包,你老方總不至於再記仇吧。
不過這件事結束,另外一件事卻讓向南重新思考起來。
李安剛才提到年底的勃拉姆斯專場,這裡的信息量就太大了。
整個團裡現在還有哪個人不知道方永波把年底兩場音樂會交給了孔超。
向南當時得知這個消息的時候,臉上就被一個巨大的問號砸中。
他不信啊!
怎麼可能啊。
所以他就說嘛,老方怎麼可能把兩場音樂會白白拱手相讓。
但樂團這邊已經和那位白俄的鋼琴家簽了年底的勃拉姆斯專場演出。
所以隨之而來的問題是,兩個鋼琴家,同一場演出登台,可隻有一首鋼琴作品。
怎麼彈?
四手連彈?還是雙鋼琴?
這不是擱這過家家呢麼?
還是說要搞兩場勃拉姆斯?
也不可能啊。
如果要搞兩場,老方肯定會提前和自己打招呼。
這馬上九月了,年底的音樂會六月就該定檔。
所以方永波這葫蘆裡又賣的什麼藥,向南還有待觀察。
可有一點他心裡可以明確,方永波這次要對孔超下手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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