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成玩家的我隻想自殺》轉載請注明來源:思兔閱讀sto.ist
緊張的氣氛逐漸蔓延開來。
查爾斯輕笑一聲,拍了拍衣袖,似乎要拂去李善仁帶給他的壓力。
他並非強大的超凡者。
因此麵對一個頗具實力的超凡者,還是有一定風險的。
特彆是在對方可能會用超凡手段為自己加碼的情況下。
“利瑟恩先生,我能理解您的迫切心情,但是......”查爾斯用指節敲了敲茶幾,“您能支付得起價格嗎?我指的是贖回那五個孩子。”
“什麼意思?”李善仁皺緊眉頭,看向站在對麵沙發後的薩爾,“我聽他說,要贖回那五個孩子,得支付五百多金盧索,雖然這個價格不合常理,但我還能出得起。”
“利瑟恩先生,您要知道價格這種事情,是因人而定的。”查爾斯端起茶幾上的杯碗,吹了吹浮在表麵的熱氣,“那我給蒂法小姐的價格,準確來說是546枚金盧索。”
“隻要她能付得起這筆錢,我就把那五個孩子還給她。”
查爾斯淡笑著,輕抿了一口茶水。
聽了這話,李善仁目光微微一沉。
對方明顯話裡有話。
什麼叫價格因人而定?
沒等李善仁發問,查爾斯便放下茶杯,不緊不慢地說道:“但對於您來說,我會開出......”
他抬起骨節分明的手掌,慢慢豎起一根手指。
“一千金盧索。”
“理由有兩個。首先,您和那位蒂法小姐同樣重視那五個孩子,其次,跟蒂法小姐相比,您明顯能支付得起更高的價格。”
聽著查爾斯無恥的話語,李善仁忽地笑出聲,“你可真會看人下菜。”
聲音裡帶著諷刺與隱怒。
“雖然不知道您說的是哪裡的俚語,但我能明白您的意思。”查爾斯淡笑著,將交叉的雙手放到膝蓋前,“利瑟恩先生,我是一個商人,逐利是商人的本能,既然我能把一件貨物賣出更高的價格,那我為什麼要賤賣呢?”
“其實,若不是您和那位蒂法小姐有所需求,那五個沒有任何特點的孩子加在一起,在我眼裡也不值一枚金盧索,正是因為有你們出現,我才敢開出這個價格。”
“貪婪,可不是一件好事。”李善仁意有所指地回擊道。
“我並不認為這是貪婪,這是合理的價格,利瑟恩先生。”查爾斯笑道,“所以,您現在的選擇是什麼?”
他微微將身子前傾,雙眼如同火炬般盯著李善仁,好似一隻想要撲到其身上瘋狂舔舐的蒼蠅。
很惡心的眼神。
“您是一名強大的超凡者,您可以選擇使用暴力手段迫使我屈服,但我不建議您這麼做,因為這會讓我們的關係徹底破裂,我也不會再把那五個孩子還給你,或是讓蒂法小姐贖走,您當然可以嘗試殺了我,但請相信這一點,對您而言,這絕對是弊大於利的抉擇。”
“或者,您可以選擇向我支付一千枚金盧索,完成這場交易,這對於我們雙方都有利。”
“又或者......”
查爾斯把手伸進內襯,摸出一張淡黃色的契約紙,推到李善仁麵前。
“這是一份借款協議,我可以借您一千枚金盧索,讓您能夠立即把那五個孩子帶回去,甚至於......”
他指了指仍舊站在旁邊的三位少女。
“她們三個也可以作為贈品,讓您帶回去,您覺得怎麼樣?這份協議絕對有利於您,反而是我比較吃虧。”
查爾斯說完,笑眯眯地恢複了雙手交叉的姿態。
然而,李善仁卻對那份契約看都不看一眼,冷聲道:“我不會跟你簽任何東西。”
這個世界的契約並不是靠文字律法去約束雙方執行,靠的是超凡之力。
違反契約或協議,可能會受到無法消解的詛咒或是幾乎足以致命的反噬。
傳說最高等級的契約,甚至會讓真神作為見證,一旦違反就會遭遇神罰,因此那種層次的契約也被稱為“神罰契約”。
查爾斯拿出的這份契約,天知道上麵有什麼霸王條款。
總而言之,無論對方如何吹噓,李善仁都不可能去簽。
“你跟蒂法也說過同樣的話,對嗎?”李善仁盯著查爾斯問道。
“是的。”查爾斯露出遺憾的眼神,“她跟您的選擇一樣,所以聽說她前往了西邊的遺跡,想要通過探索遺跡快速籌集贖金,但我並不看好她,根據我以往的經驗來看,那個遺跡可能存在一些難以言喻的危險,希望她能平安歸來。”
“你不必假惺惺,你隻是擔心她如果死在遺跡裡,就沒人能做那個會花五百多枚金盧索贖回五個孩子的冤大頭了。”李善仁毫不留情地揭穿道,“但現在我出現了,在你眼裡,我是比她更好的人選。”
“不得不說,您看得很明白,利瑟恩先生。”查爾斯鼓起掌來,“麵對一些事情,薩爾就不如您看得清楚,所以我常說他思考的方式不對,您不僅在魔法一途上天賦過人,還跟我十分合得來,真希望在某些事情上能與您合作。”
“不過,就目前的情況來看,我們還是得完成彼此間的交易,不是嗎?所以,您的選擇是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