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置地業務是否局限香江?
八、收購成功,置地會保留牛奶公司所有員工行政管理豈會成為問題?
九、收購無論成敗,事後雙方股價都會回落,則接受收購建議何來額外風險?
在九點質疑中,置地再次抨擊牛奶公司的弱點(第六點),並標榜自己的優勢(第七點),實際上是以自己的所長,攻擊對方之所短。
在這次收購戰中,置地可以說是充分利用了這一優勢。
麵對置地鋪天蓋地的輿論攻勢,牛奶公司董事局亦不敢怠慢,立即刊登廣告予以反擊。這次反擊的重點,是置地收購牛奶公司的方式。
廣告表示:“各股東應考慮:建議內容是以股票換股票,不是以現金換股票;股票市價可以降低,亦可以高漲;閣下因此必須異常慎重判斷香江置地換股建議之價值。”
廣告最後呼籲牛奶公司股東等待牛奶公司董事局的通知,以免貿然采取行動而喪失未來的一切權益。
沒有多久,牛奶公司董事局針對置地的換股建議,再刊登全版廣告,廣告以圖表顯示,牛奶公司股票經專家重估後每股資產值高達80港元,而置地兩股的資產值才達56港元。
廣告提醒牛奶公司股東:“請細心縝密衡量事實,香江置地公司之換股使閣下之每股收益減少,每股股息減少,每股資產值減少。”
在章廷看來,這不就是牛奶公司又出來吹了個兩斤多的牛逼:它在各報刊出大幅廣告,欄中畫一根粗柱,兩根細柱。
粗柱代表牛奶,上麵標出“80”,代表牛奶每股資產值80港元;另兩根細柱代表置地,每根細柱代表置地每股資產28港元,兩股合計才56港元。兩股置地換1股牛奶,牛奶股東將會白白損失24港元!
這一廣告確實刺到置地的痛處,廣告刊登當晚,置地即加以反駁,通過發言人質疑牛奶公司資產重估的準確性;又隨即聘請專業測量師重估資產。
1972年11月21日,置地罕有地在各大報章刊登兩版廣告,其中一版是聲稱經專業測量師重估後,置地每股資產值已增加到51港元。
換言之,兩股置地的資產值已達102港元,遠高於牛奶公司一股80港元的水平,換股顯然對牛奶公司股東有利。
在那個監管法規不健全的時代,這種牛逼可以隨便吹,賬可以隨便算。
另一版則告訴牛奶公司股東如何去兌換置地股票,表示凡接納換股者四日內可收到置地的新股票。
為爭取牛奶公司股東的支持並消除其疑慮,置地又宣布取消收購的附帶條件,即“接受換股以不少於牛奶公司已發行股份之90%為準,或由香江置地決定較低之百分率”。
同日,牛奶公司董事局亦在報章刊登一版廣告,質疑置地資產重估的準確性。
廣告指出:“本年10月30日,貴公司宣稱按董事局近日之估值標準計算,置地公司之流動資產淨值不少於17.5億港元,約合每股港幣28元,惟昨日之廣告即指出置地公司股票每股值港幣51元,亦即流動資產合計約為32億港元,貴公司可否解釋流動資產淨值如何能於數星期內增加港幣14億元?”
至此,置牛的廣告戰可說進入了白熱化階段。
牛奶公司的反擊,確是招招擊中要害,對此,置地亦不敢輕敵。
1972年11月&bp;21日,置地董事長亨利.凱瑟克親自出麵就牛奶公司董事局的質疑作出澄清。
亨利.凱瑟克表示,置地在10月&bp;30日的資產重估,董事局是采用了保守的估值方法對已發展的物業按投資原則估值,而發展中的物業,則以適當調整下的原則估值。
至於11月20日的資產重估,是由專業測量師根據置地公司地產的公開市價作出估值,並由另一家獨立的估值專業機構加以核準。
亨利.凱瑟克強調,香江置地之地產,乃以公開市價作為估價標準,與當初以投資原則作為估價標準,自然不同,故所得之資產值,亦因而迥異。
亨利.凱瑟克在輕輕化解牛奶公司董事局攻擊的同時,不忘順勢反擊。
他表示:“雖然牛奶公司仍未公布對其公司估值所按標準之細則,但本人相信,本公司引以為據之專業估價準則,與牛奶公司所引用者大致相同。投機者應了解,一間地產公司能按公開市價對其資產作出公允之估價;但一間貿易機構若將賴以維持業務之物業出售,作為發展之用,則該公司實難向股東交代。”
言下之意,牛奶公司資產重估的準確性值得懷疑。
在這場全港矚目的廣告戰中,置地步步進逼,牛奶公司董事局則頑強抵抗。
期間,置地通過顧問公司怡富和獲多利,頻頻催促牛奶公司股東儘快將股票寄往或送到中環畢打街中央登記處登記,以便接受置地的換股建議,而最後期限是11月29日。
對此,置地還警告牛奶公司股東:“待至最後關頭才采取行動之牛奶公司股東,可能發覺其條件不符合,因而無法以牛奶公司股票換取置地股票。”
隨著換股期限的日漸迫近,前往置地換股的牛奶公司股東愈來愈多,令置地要在九龍半島梳士巴利道的星光行增設換股辦事處。
此時,市場甚至盛傳置地已持有牛奶公司51%股權。
雖然牛奶公司顧問立即澄清有關傳言,但形勢似乎對牛奶公司董事局愈來愈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