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一來,孟龍隻好作罷。
......
鴻公館。
夏鴻凱連續接到好幾個朋友的電話,都說沒法把夏明祥弄出來。
昨晚夏明瑞也想了無數辦法,根本沒轍,連見一麵都成了奢望。
夏鴻凱知道這次兒子必死無疑了。
無奈之下,他隻好單獨去見俞市長,他手中還有鼎盛娛樂這張牌。
當年與燕城市政府簽訂了二十年的時間,他願意徹底交出鼎盛娛樂,換兒子的安全。
哪怕死刑改變不了,換來死緩也值得。
半小時後,夏鴻凱來到了俞市長辦公的地方,等俞市長處理完手頭的事,就與他在會議室見了麵。
夏鴻凱還沒坐下,就從包裡拿出一份文件。
文件正是他當年與市政府簽下的協議,他出資找二環西路,鼎盛娛樂合法使用二十年,二十年後歸還給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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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算時間還有八年的使用權,按照鼎盛娛樂每年的淨利潤來估計。
八年預計能收獲淨利潤五百億,平均每年六十二點五億。
這還不算解決了上百人的就業問題,還拉動少部分供需品的價值。
夏鴻凱認為放棄這份協議,能為兒子爭取一些生機來。
“俞市長,我知道您的時間寶貴,我就直話直說了,我來是想見見我兒子。”
“這是當年與市政府簽訂的協議,我願意自動放棄,能不能抵消我兒子的部分罪行。”
俞市長接過手裡,並沒翻開看,反而和氣的笑了。
“夏先生,這個事情不是我能決定的。”
“你兒子犯了不可饒恕的罪行,你想用這個來交換也是不可能的。”
俞市長義正言辭的指著協議說道。
“而且,如果我沒記錯的話,協議裡麵有一條很明確規定。”
“若乙方因開設賭場進行洗錢、詐騙、勒索等惡性違法行為,甲方有權力單方麵解除協議,並回收鼎盛娛樂。”
“這份協議不是我簽下的,但我卻仔仔細細的看過協議,你若不信自己看看。”
說著俞市長把協議推到夏鴻凱麵前。
夏鴻凱不信,立馬打開協議看了起來,在倒數第二頁的補充協議裡找到了這一條。
上麵明確指出乙方若借著賭場,從事一些違反犯罪的活動,甲方有權跳出協議並收回鼎盛娛樂。
甲方是燕城市政府,乙方是鼎盛娛樂。
白紙黑字寫在那裡,根本懶不掉。
這條消息,如同晴天霹靂。
一下子劈的夏鴻凱找不到北。
也就是說,從夏明祥被抓的那一刻,鼎盛娛樂已經不屬於他了,而是屬於燕城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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