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劍仁除了找男娼,還有強強民男的罪,令人沒想到的是,事發後,最先站出來作證的竟是他的妻子。
王氏是個身材嬌小,性格柔軟的女子,十五歲嫁給史劍仁,成婚七年隻生下一個女兒,後來肚子一直沒動靜。
公婆見她生不出孫子,就使勁磋磨,她在史家的日子舉步維艱。
“我也是有一次上街買菜,偶然間碰到相公搭著一個相貌清秀的男子,我當時沒往那方麵想,隻是想著他好幾天沒回家,想勸他回家,就追著進了巷子,那次我才發現他居然好男風。”王氏哭著撂起袖子。
“他不知怎麼就發現我跟蹤他,天天打我,我要是敢往外說一個字就掐死囡囡,囡囡是他親生女兒,那時才兩歲,他簡直不是人。”
王氏為了女兒的性命,這些年忍氣吞聲,要不是官府插手,她是到死都不敢揭發的,眼下她嚶嚶嚶繼續道:“我們家隔壁的孫大娘兒子兒媳早早的病死了,留下一個孫子和她相依為命,那孫小郎去年跳河自儘了,孫大娘也因為孫子沒了,當天夜裡就跟著去了。”
縣令聽出了弦外之音,“聽你所言,那孫小郎並非無緣無故跳河自儘,而是另有隱情?”
王氏雙眼噴射出恨毒的光,神情厭惡地瞪著史劍仁,“是史劍仁看孫小郎長得清秀漂亮,把他拐到外麵汙辱了他,孫小郎性子烈,無顏見人,就跳河了。”
“王氏你個賤人,恨我不肯碰你,故意汙蔑我,孫小郎是因家窮,吃不起飯才想不開跳河的,與我何乾?”史劍仁大聲反駁,這事他不能認,認了罪加一等。
王氏流著淚卻露出一個詭異淒慘的笑容,“我看見了,你以為沒人發現,可每次你晚上出門,我都會悄悄尾隨,就是想找出證據,證明你做了多少喪儘天良的事。”
史劍仁還在狡辯,“我沒有,不是我,王氏血口噴人。”
王氏露發出癲狂的長笑,“早知你不會輕易認罪,我當了成婚時娘家帶來的銀鐲子,收買了一個男人,他那天也看見了孫小郎被你強迫的事。”
這個男人一直租房子給史劍仁,還便宜租給他。
史劍仁目赤欲裂,“王霸旦你為什麼陷害我,作偽證罪加一等,你可要想清楚了。”
王霸旦一臉陰沉,意味不明的看了眼史劍仁,一字一句道:“去年二月亥時,春寒料峭,我起夜的時候親眼看見史劍仁強迫孫小郎,不止一次,直到第二天辰時才停下,孫小郎衣裳不整,一瘸一拐地跑去跳河。”
王霸旦有個不為人知的秘密,他喜歡史劍仁,對他一見鐘情,但史劍仁就跟瞎了一樣,和好幾個男的糾纏不清,就是不和他好。
寧願強迫孫小郎,也不多看他一眼。
既然得不到那就毀掉。
案子太過離奇,故事比茶館說書先生說的還精彩,圍觀百姓聽得目瞪口呆,隨後又是一陣嘩然。
“還讀書人呢,打老婆殺孩子畜生不如,這種人要是能考科舉,那得是什麼官,治下的百姓還有活路嗎?”
“好男風也不是死罪,不過強迫良家兒郎,把人逼死就是喪心病狂,呸,肮臟貨。”
次日,縣令帶著人在縣城某個暗娼點的後院,挖出一具女屍,仵作驗屍後確定死者就是步耀連的妻子。
之前步耀連對外聲稱妻子跟人私奔跑了,他說的有理有據,所有人都被他騙了,連嶽家都信了他的鬼話。
如今人證物證俱全,案子很快就審完結案,綁架孩子,強搶民男逼良為娼等,數罪並罰,判了史步二人秋後問斬,三代人不得參加科舉。
那五個幫凶也分彆判了十年五年不等,都不是好東西,手上犯過不少事,以前是沒人揭發,現在查出來了,就直接判刑,擇日送到礦山挖礦改造。
解決了心頭大患,江一鳴狠狠鬆了口氣,終於可以安心讀書,順便想一想有什麼法子可以賺錢養家。
原想在大姐或二姐家多住一晚再回家的,但大姐夫和二姐夫卻攔著不讓他進門,說是租好了牛車,要馬上送他回家,免得嶽父嶽母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