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兔閱讀【sto.ist】第一時間更新《隻要給我配警花,破案分分鐘的事》最新章節。
蕭遠峰看到此人,整個人都愣住了。
因為這個人正是何宏盛。
攝像師們見此人前來,趕緊都把鏡頭對準了他。
何宏盛看了蕭遠峰一眼,又扭過頭看向攝像頭。
“大家好,我是前江城市刑偵總隊的法醫何宏盛,當年李文宣自殺後的屍檢就是我負責的。”
說完他又拿出一張已經發黃的屍檢報告。
“這張,就是當年屍檢報告的真實原件,我當初的屍檢結論是,李文宣跳橋自殺前,身體就有多處受到毆打產生的淤傷,除此之外,我還在孩子的體內檢測到了三個男性的dna,並且死者肛門有嚴重撕裂的情況,由此我斷定,李文宣生前遭受過多名男子的暴力x侵。”
此話一出,又是一枚重磅炸彈丟進記者群,整個現場都炸了。
原來李文宣當年真的被霸淩和性侵過。
何宏盛繼續道:“當年這份報告我明明提交上去,卻被以事實不明為由給駁回,後來蕭副市長就親自來見了我一麵,他竟然以我兒子的工作威脅,讓我銷毀這份鑒定書,重新寫一份。
當年我兒子正麵臨結婚,一旦丟了工作可能會影響他的婚姻,我被迫隻能選擇和這位大領導同流合汙。
但這件事成了我心底的一道抹不去的恥辱和傷疤,後來我偷偷展開調查,並且用蕭鼎坤的毛發做了dna鑒定,我才確定原來蕭鼎坤就是性侵受害者的真凶之一。”
因為良心上過不去,我第二個月就選擇了離開警隊,但今天我不能再繼續幫助他隱瞞下去了,這個世界,不應該是黑白不分,惡人當道的。
蕭遠峰此刻隻能做最後的掙紮:“何宏盛,你知道你這樣胡言亂語,自己會付出什麼代價嗎?你這樣汙蔑我,有沒有想過後果?”
這無異於在提醒對方,你拉自己下水,也等於承認了自己的問題。
因為法醫出具假屍檢報告會構成偽證罪。
根據《大夏刑法》第三百零五條規定,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鑒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鑒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也就是說,何警官這樣做,屬於殺敵一千自損八百。
“我知道你的意思。”何宏盛一臉不屑:“我的錯誤自己承擔,我明白,現在我已經不配再稱之為一名警察了,但我還是希望用我小小的力量,維護這個世界的公平與正義,這個世界,不應該由你這樣的人說了算。”
說完,何宏盛就轉身離開了。
他已經決定了,現在就去警察局自首。
而此時的蕭遠峰已經徹底明白,自己大勢已去。
現在事情敗露,就算上麵的人想保自己,也已經是愛莫能助了。
郝順走到蕭遠峰麵前,直接掏出自己的證件:“蕭副市長,我是大夏國安司特案組組長郝順,你涉嫌嚴重的違規違紀,現在我以國安的身份將你逮捕,跟我走一趟唄。”
他說話的同時,身後的伍沛雄上來就一把明晃晃的手銬給他戴上了。
記者們這才回過神,圍上來就伸出長槍短炮對準了蕭遠峰。
“蕭副市長,您對於今天的結果有什麼想說的嗎?”
“之前您口口聲聲說兒子是被誣陷的,現在請問您作何感想?”
“現在已經證明李建業說的事情是真的,那您不願意配合,就是故意選擇放棄自己的孩子,目的就是為了保住自己的官位嗎?”
“請問您和煙草局的那個女科長,到底是什麼關係?她是您的小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