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nf/b/div溫霽緊緊牽著溫知渝的手,好像生怕手一鬆,溫知渝就甩開他走了一般。
“前麵那就是衙門了。”張大娘指了指前麵,溫知渝原本想著古代戶籍嚴苛,上戶籍不會太容易,後來打聽了一下,如今新舊朝交替不過十數年,人口名冊損毀嚴重,原本是黑戶的乞兒,對官府來說也是個麻煩事,能有人願意掏錢給他們上戶籍,官府可是求之不得啊。
張大娘的那個侄兒收了酒肉,也沒多為難,不過是個小乞兒,說到底,也算是他的功績了,況且這主動來官府上戶籍的,是要交銀子的,溫知渝掏出那一兩銀子的時候,隻覺得自己胃疼,這可是足足一兩銀子,她存款的兩百分之一啊。
那原本還撐著麵子的典吏,在看到銀子之後,簡直是兩眼放光啊,如今這新朝剛剛建立,天下也還算得上太平,百姓自然也好過了不少,即便如此,普通人家一年的吃用,也十兩銀子頂天了。
溫知渝看著蓋了章的戶籍,薄薄一張紙,寫著溫霽的名字,落戶在了溪源縣。
溫霽遍布傷痕的手小心翼翼的拿著那張紙,他並不識字,可卻很珍惜的看了很多遍,然後疊好收在了懷中。
張大娘還要去買米麵,從衙門出來之後就往彆處去了,溫知渝長出一口氣,低頭看著站在旁邊的小孩,還不到她的腰呢,瘦弱的讓人心疼“原本該帶你去吃大餐慶祝一下,不過大魚大肉的你也吃不了,湊合吃點吧。”
溫知渝牽著溫霽慢悠悠的走了一段路,遇上了個餛飩攤子“這的魚皮餛飩還不錯。”
“老板,來兩碗餛飩”
“好嘞。”餛飩攤子上乾活的,是夫妻兩個,女人包餛飩,男人在旁邊招呼客人,手腳麻利的舀了兩碗餛飩,撒上一把翠綠的蔥花,兩碗熱氣騰騰的餛飩放在兩個人麵前,那老板看了一眼溫霽,似乎是有些遲疑。
“怎麼了?”溫知渝看了一眼老板,又看了看溫霽,認識?
“哦,這是您弟弟吧?那我可能是認錯了,咱們這街道上有個小乞兒,以前我還給過他餛飩,看著挺像。”
老板娘過來,朝著老板使了個眼色“人家這小少爺,和那小乞丐有什麼關係,你這個眼神啊。”
溫知渝不在意的笑了笑,吃了一個餛飩,看著旁邊顫抖著小臂舀餛飩的溫霽。
“這長得像的人多了,不過人靠衣服馬靠鞍,我弟弟這個年紀的孩子,約莫是大差不差的吧。”
那老板娘連連點頭“可不是,不過我瞧著小少爺長得好著呢。”
溫霽咬了一口餛飩,他以前也吃過餛飩,可那麵是粗雜麵,裡麵的餡料也不知道是什麼,而不是他麵前的這一碗,餛飩麵皮是白麵,裡麵也是滿滿的肉餡。
溫霽看著和老板娘談笑風生的溫知渝,他們隻認識了兩天,可他阿姐卻好像能讓任何人都喜歡她,他的阿姐,果然是個很好的人,而且,很受歡迎。
溫霽吃了餛飩和溫知渝回家的時候,那老板娘還笑眯眯的說著,讓他們下次再來。
溫霽看著走在他旁邊的姑娘,鼓起勇氣伸出手,牽住了溫知渝,溫知渝感受著自己手心中的濕熱感覺。
“怎麼了?”
“那個老板娘,以前不喜歡我。”溫霽不知道自己想的是什麼,突然開口,溫知渝愣了一下,低頭看著牽著她的小孩,溫霽黑白分明的眼看著溫知渝,溫知渝像是擔心驚到他一般,放輕了聲音問他“什麼?”
“老板以前想給我吃的,她不讓,說我沒銀錢,說老板傻,我這樣的小乞兒,餓死也就餓死了。”溫知渝看著溫霽說著這些話,語氣平平,不生氣,也不委屈,像是在說一件和他毫無關係的事情。
“那你討厭老板娘,我還和她聊的那麼開心,生氣了?”
溫知渝搖晃著兩個人牽在一起的手,小孩子的心思,其實也不難猜。
溫霽猶豫了一下,是溫知渝親口說的,她是自己的阿姐,他們如今的戶籍才是一家人,所以,阿姐應該站在他身邊才是。
可他們如今雖然是姐弟,卻也並不熟絡,溫霽在小心翼翼的試探著溫知渝,他想知道,這個人會不會因為覺得他不好,心思重,是個壞孩子,所以再次丟棄他,就和他的親生父母當初丟棄他一樣。
溫知渝卻晃了晃牽著他的手“那咱們就不去吃那的餛飩了,不給他們機會賺咱們的錢。”
溫霽看著溫知渝,眨眨眼,然後用力點點頭,對著溫知渝露出一個靦腆的笑。
溫知渝心中長歎一聲,她的家庭溫和開明,父母也更像是朋友,所以她的性格還算不錯,可眼前這個,按照係統的說法,原本就性子偏執,後來的流浪生活,更是讓他狠戾無情。
這孩子長得白白嫩嫩的,但是溫知渝卻時刻謹記這小崽子是個芝麻餡的,要培養成根正苗紅的好少年,她可是任重而道遠。
“你既然已經上了戶籍,往後咱們兩個便是親人了,在這世上相依為命,所以,有些事情不和彆人說,但可以和阿姐說。”
“真的嗎?我是阿姐最重要的人?”溫霽看著溫知渝,問的十分認真。
溫知渝想了想,真正的溫知渝,有父母,還有哥哥姐姐,有很多朋友,可那都是另外一個世界的事情了,而在這個世界,她孤身一人。
溫霽,是她來到這個世界的理由,也是她留在這個世界唯一的原因。
“當然,阿霽是我最重要的人。”
溫霽從前隻覺得,春天到了,意味著他又活過了一年,而且未來大半年的時候,他不用挨凍了。
可是宣武九年那一年,溪源縣的春天,是溫霽這一生遇到的最溫暖的春日。
溫霽的人生,由溫知渝親手改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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