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吧,你們就給他一個辦公室,算個兼職在區府辦裡,編製暫時不用轉過來。
還有,我昨天提到的營商環境整治辦的牌子,你早點掛起來,就掛我旁邊這個大辦公室裡。
每個人的名字都掛上去,區長是組長,我是常務副組長,其他區長是副組長。
裡麵成員你把涉企相關的都放上去。
公安局,安監局,環保局,國稅務局和地稅局,消防大隊也放進去,工商局,質監局。
文件你教一下盧強怎麼搞,牌子掛好後,文件上的部門負責人
明天統一過來開會。
那邊綜合科有沒有科員閒的,年輕點的?”
吳旭策想了下,點了點頭。
“有的。”
“那派一個給盧強打下手,寫文件啊,這些交給那個小夥子。”
“那祁區長今天有什麼行程嗎?”
祁同偉轉身回到辦公室裡,抓起了公文包。
“今天要去江北街道開會,整治亂穿警服的情況。”
盧強在後麵趕緊跟上。
“區長,已經通知胡四所長和江北街道的陳副區長,會議時間是九點半。
還有半小時,我們這時候過去剛剛好。”
“急什麼?我組織排名比陳副區長高,我才是領導,應該壓軸過去。
先去廁所,慢個五分鐘剛剛好。”
祁同偉的配車還是公安局的車,江南所的王恩上回被批評了工作作風,後來負荊請罪,給祁同偉推薦了一個司機,倒不是什麼親戚,而是他在消防大隊認識的一個朋友,叫於小明,陳晉的意思是這個小夥子還不錯,於是就順手帶了過來,轉成了公安局的政法編。
於小明早早就洗乾淨警車,開到了區政府的大院裡,等著祁同偉過來。
一名乾部在旁邊看著這輛拉風的警車和同事閒聊。
“哪個領導還坐警車啊,這麼拉風,這個駕駛員也穿著警服。
外麵來的大領導嗎?”
同事趕緊拉住了他,嘴巴大最容易得罪人,還是沒有價值的得罪人。
“輕點聲音,是公安局的祁局長,他不是兼著副區長的嗎?
上回開會,金區長給他調整了一部分分工,管上經濟了,所以最近祁區長都在區政府裡辦公。
警車就是他獨一份的,寧願得罪其他領導,也不能得罪祁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