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秋日的陽光格外溫和,我看著朝陽下李芳芳那張熠熠生輝的臉,心臟微微發沉。
一個人陷入愛河時的樣子,其實是很明顯的。
初中時候李芳芳也喜歡過鄰村的男孩,也曾寫過情書,表白過。
可我從未在芳芳眼睛裡看到這樣的亮光。
我了解芳芳,她這次動了真情,她真的很喜歡林暮雪。
想到這裡,我輕吸一口氣,低聲勸道:“芳芳,可林暮雪畢竟不是人,他連身體都沒有,拿什麼娶你?”
李芳芳垂下眸子,向來大大咧咧的她變得害羞起來,圓圓的臉蛋染上了一層薄霧般的淡粉色。
她聲音像是摻了水般溫柔。
“這件事我想過了,我呀隻要能和他在一起,能天天看到他就夠了,至於我爸媽那邊,我就和他們說我是不婚主義者。”
我嘴巴張了張,最終還是沒能說出一句話。
現實並非小說,故事裡人鬼情未了的情節,在現實生活裡是不可能發生的。
一個人如果長期同陰性能量的鬼在一起,自身陽氣也會減弱,時間久了可能是要命的。
這一點林暮雪也意識到了。
好在林暮雪心裡是有芳芳的,他也希望芳芳能夠回歸正常的生活,所以下定決心同芳芳分手。
我輕吸了口夾雜著泥土清香的空氣,不由得心疼芳芳。
芳芳是個喜歡活在當下的樂天派,很少規劃未來,可她卻為自己和林暮雪的未來想了這麼多。
林暮雪大概是芳芳唯一一個真心喜歡過的人吧,很難想象之後林暮雪和她分開之後,她該有多麼難受。
第(1/3)頁
第(2/3)頁
“到了”
芳芳指著麵前的宿舍樓,猶疑道:“染染,你真的要進去嗎?你落的東西要是不貴重就彆要了,這裡麵怪滲人的。”
芳芳害怕除了林暮雪以外的鬼,因此我並沒有告訴李芳芳關於511裡麵那五個女鬼的事情,也不敢告訴她我是來拿訴狀的。
隻說之前住511的時候,我有東西忘記在宿舍沒來得及取,免得讓李芳芳害怕。
我點了下頭:“嗯,那件東西很重要。”
比死了還要痛苦的,是死後受儘折磨。
這五個女鬼受齊芳容所害,死後被困在那個空間裡,日日重複著死前的痛苦經曆。
人心是肉長的,既然答應了她們,幫她們遞交訴狀,便儘力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