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魔進入了這奇爺的體內之後,他便像是被勾了魂一樣,目光呆滯的站在原地一動也不動。
“行了小軒,這魅魔估計要得一會才能出來,先過來坐坐,這至尊包房還真不是蓋的,裡麵的吃的都是這麼豐盛,跟咱倆之前待的那個普通包房,簡直就是天差地彆啊!”
說著道信和尚便再次坐回了沙發上,隨後便是一陣的狼吞虎咽,時不時還會起開兩瓶洋酒嘗一嘗。
我也是沒有矯情,也跟著道信和尚坐在沙發上吃了起來,這次來找奇爺這老小子的麻煩,我還搭上了開卡座和開包房的錢,這必須得吃回來。
我一邊吃一邊對道信和尚問道:“道信,你說我就這麼放過這老小子,是不是有些太過簡單了啊?他找人將大胖打成那樣,我是不是還要再給他點教訓?”
道信和尚此時一邊喝洋酒一邊道:“小軒,和尚我告訴你一個道理,叫做得饒人處且饒人,這狗急了還知道跳牆呢,況且還是這混跡於江湖之上的地下大佬。其實大胖那小子也不過是受了些皮外傷,休息個十天半個月的,就差不多能恢複如初了,再加上那小胖子的體格那麼好,絕對不會有問題,而且你已經將那龍哥暴打了一頓,甚至打的比大胖還要慘,小僧覺得這就已經夠了”
我點了點頭,並沒有言語,而道信和尚則是接著說道:“你要是真的一會再將張這奇爺暴打一頓,他的心裡肯定會記恨於你,咱們以後可不會天天跟大胖他們待在一起,要是這奇爺在背後使壞,到時候倒黴的不還是大胖嘛,你既然讓魅魔去查看他以前做過那些壞事,就說明了你內心之中還是想讓這奇爺幫你照看大胖的,凡事都要看的長遠一些。就算你今天打了這老小子一頓,也不過是替大胖和張一涵她們出了一口惡氣,但你若是放他一馬,這奇爺肯定會對你感激不已,這多個朋友,總比多個敵人要好,就算他以後不幫你照看大胖他們,那肯定也不會再繼續找麻煩了,所以你現在饒他一次,其實是利大於弊的”
“好吧,既然你都這麼說了,如果一會魅魔說這老小子真的沒有殺人,並且也沒有做過什麼不可饒恕的事情,那麼今天的事情就到此為止吧!”
於是乎我和道信和尚便在這至尊包房中等待了起來,與我們一起的,自然還有那些黑衣保鏢和服務生們。
這些人看到奇爺像是被定住了一樣,站在包房中間一動不動,那是嚇的連大氣都不敢喘,一個個全都蹲在了原地。
而我這時則瞥了一眼,站在包房角落裡的張家父子,隻見這二人也是一臉的煎熬,尤其是那張天元,也不知道這小子這會兒,在心裡怎麼罵我和道信和尚呢。
就這樣,處在包房裡的眾人跟我和道信和尚一起,靜靜的等待了有十多分鐘,但見那站在包房中間的奇爺突然猛的打了一個哆嗦,隨即我便看到魅魔從他的天靈蓋處飄了出來。
我趕忙走到近前,隨即問道:“怎麼樣?”
“主人,他確實是沒有殺過人,不過這個場子以前並不是他的,是他通過暴力的手段,從其他人那裡強行奪取過來的,而且他這麼多年指使自己的手下打傷、打殘了不少人,大多數都是他的競爭對手,和一些與他作對的人”
我點了點頭,沒想到這奇爺還真是沒有對我說謊,看來那花姐所說的什麼狗糧之詞,果然是為了嚇唬我和道信和尚的。
這地下勢力之間的紛爭肯定是少不了的,對於這混跡於地下勢力的人來說,根本就無法避免。
至於這奇爺搶了彆人場子的事,我也並不想管,畢竟這事跟我沒有半毛錢關係。
我隻需要知道這老小子沒有殺過人,也沒有犯過什麼不可饒恕的事情就好了,而其餘的事情,我絲毫沒有興趣。
我不是什麼救世主,也不是什麼及時雨,能把自己身邊人的事擺平就已經很知足了,哪有那麼多精力去管其他人的閒事。
既然如此,那今天的事情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吧。
這時,魅魔突然像是想起了什麼,隨即便又對我說道:“對了主人,在這間包房的一個抽屜裡麵,放著一隻錄音筆,裡麵記錄了當初這奇爺在搶奪這個場子時,逼迫上一任老板簽轉讓合同的錄音,還有其他的一些為非作歹的證據,這錄音筆裡的所有錄音,基本上都是他的競爭對手偷偷錄下的,後來被這奇爺得知,他便使用了手段將其搞到了手,並合成為了一份一直放在身邊”
嗯!這倒是個十分重要的信息,如果我將這個錄音筆拿到手,那基本上就是掌握了奇爺的命脈。
可以說我隻要想搞他,那他隨時隨都要完蛋,同時,我也可以利用這錄音筆的把柄,讓他以後老老實實的,不在做違法亂紀的事,至於那些被他欺負過的人,能讓他補償就讓他補償,補償不了的,我也是沒有辦法。
最主要的,我還是想讓他幫我照顧大胖他們,有了這個把柄在,這老小子應該不敢再生出什麼幺蛾子了,我也可以對其徹底放心了。
了解完了具體情況,我便讓魅魔重新鑽進了黑紅手鏈之中,而那奇爺也在這時緩過了勁兒,當即一臉茫然的看向了我和道信和尚。
我並沒有理會他,而是按照魅魔的指引,開始在這至尊包房裡麵掃視了起來。
之前一進門的時候,我就看到在這包房的最裡麵還有一道門,估計裡麵的房間應該就是這奇爺的私人場所,而那個錄音筆也肯定在裡麵。
我直接走到了門前,隨後轉動了門把手走了進去,那奇爺見到我進入了這個房間,當即便要朝我追過來。
可還沒等他走上幾步,便被道信和尚給嗬斥住了,我在這房間裡麵一陣翻索,終於是找到了那個錄音筆。
這錄音筆看著還挺高端的,一看就不便宜,也不知道啊這老小子乾嘛要將自己為非作歹的證據留在身邊,為何不把它直接銷毀了呢。
難不成他沒事的時候還喜歡聽一聽?
也說不準,我記得以前看過一個電影裡麵就有句台詞說的很貼切,說的是:殺人凶手在殺過人之後,90%以上都會重返現場,以此來尋求精神上的成就感。
沒準奇爺這老小子將這錄音筆留在身邊,就是為了沒事的時候重溫一遍,自己以前做過的那些“威風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