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國元首會談,一致決定要華夏交還南海十段區域,並且還要對自己國家做出賠償。
為什麼要賠償?
他們的理由很簡單。
華夏打我臉,我忍著不跟你打仗,但你必須賠償我。
這就是他們的邏輯。
要說簡單也特彆簡單。
比如。
甲乙兩人吵架,甲打了乙一個耳光,乙忍著沒反抗,事情鬨到派出所。
派出所出麵協調,提出的第一個方案肯定是讓甲乙雙方私下協商。
協商方向就是甲賠償乙,乙認為賠償夠了,那就簽字了事。
而四國元首也是這種想法。
他們給出的期限是五天。
五天過後,華夏不同意撤回,他們就開始攻打島上居民。
“哎,你們覺得要不要拉上泰清國和新國?”馬萊國元首說出自己想法。
顯然他想拉攏更多國家來反對華夏。
“這個可以有。”
菲國元首當即同意,“新國和泰清國還真的有關聯,如果能說動他們一起給華夏施壓,或許都不用打仗。”
“打仗終究是勞民傷財。”
“你說的對,更多國家給華夏施壓效果會更好。”
柬國元首認同菲國元首的話,其餘兩位元首也跟著附和。
“對了,假如華夏死活不肯撤回,那這個仗到底打不打?”
馬萊國元首一針見血的提出關鍵問題。
“打!”
“肯定打啊!”
越國首領堅決無比的開口,“五十年前,我越國就一個國家都跟華夏打,現在有你們在就更不怕了。”
“華夏不講武德,他今天能偷偷摸摸劃走南海十段區域,明天就會更加明目張膽的搶占十一段,甚至十二段。”
“到了那個時候,你不打也得打。”
“既然這樣還不如現在就聯合起來,直接把他打趴下了,省得他跳出來作怪。”
“你們覺得呢?”
越國元首的一席話,直指三人心頭,簡直說到他們心坎上。
三人一致認為他說的有道理。
但糾結的點在於如今的華夏早就不是七十年代的華夏,現在華夏的軍事實力能排到全世界前三。
真的打起來,他們幾個小國家沒有必勝的把握,除非組成聯盟軍或許可以一戰。
“你說的很有道理,隻不過單獨對上華夏根本沒有贏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