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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七十五章 關於皇家理工學院的人才分配(1 / 2)

大明的律法有了空白,把唐律疏議拿來直接照抄,用短短一個月的時間,就補足了空白,這不是偷盜,而是祖宗遺澤,大明本身就宣稱明承唐製。

這等照搬行為,禮部認為是:曆代皆采前代刑書宜於今者,以補遺厥,取《律疏》疏文以釋之,著為常法,為義也。

讀書人的事兒,抄那是抄嗎?那是繼承老祖宗的智慧。

其實不僅僅大明朝抄唐律,宋太祖趙匡胤修訂《宋刑統》的時候,也幾乎是照抄了唐律,遼國、金國、倭國、朝鮮、安南,個個都抄,現成的律法就在麵前,非要自己修,結果搞的不倫不類,貽笑四方。

比如元朝律法《元典章》,以習慣法為主,搞得多數人都無法接受這種怪異的律法,元典章在中原水土不服,多數人都不是特彆信服,在司法實踐中,大家仍用舊律,搞得元朝隻有百年國運,草草收場。

《唐律疏議》的立法原則就是:德禮為政教之本,刑罰為政教之用。

即:道德是法律的基礎和根本標準,法律是傳播道德、保障道德實施的有效手段。

律是法律條文,而疏議就是司法解釋。

這就是為什麼在大唐律中,會有畜產抵人和誣告反坐的具體規定,因為在道德上,民為邦本,那麼製定律法時,就不會允許率獸食人的事情發生。

細犬,是要吃肉的,是一種猛犬,十分凶猛,對陌生人極其不友好,攻擊欲望極強,能養得起細犬的無不是權貴之人,是肉食者。

畜產抵人主要針對的就是這種專業捕獵犬,自唐朝時候,就有專門的皮嘴套,防止細犬咬人,顯然西寧侯宋世恩拉著兩條細犬出門時,既沒有羈絆拴著,也沒有戴皮嘴套,但凡是他做一樣,就不會縱犬傷人,也不至於自己尋找體麵了。

畜產抵人,即便是執行非常困難,但律法依舊要做出明確的規定。

德這個字,其實非常簡單,那就是普遍共識。

當普遍共識和律法產生衝突的時候,人們會普遍不適,會對律法產生質疑和不信任;

如果律法不能及時修改,或者在律法修訂的過程中,不遵從普遍共識,那麼人們這種質疑和不信任就會加劇,最終萬民和朝廷之間的信任就會破裂。

當所有人都在為違法者喝彩的時候,那律法本身還合法嗎?

最後的結果,就是國失大信,人心啟疑。

曆史也已經一遍又一遍的演示過,國失大信的後果,但似乎後來者,總是漠視了曆史教訓,閉上眼捂著耳朵,搖晃身體,假裝自己還在前進。

這也不奇怪,有詩雲:

高閣垂裳調鼎時,可憐天下有微詞;

覆舟水是蒼生淚,不到橫流君不知。

比較有趣的是,大明也不是照辦唐律,比如唐律中規定:諸化外人,同類相犯者,各依本俗法;異類相犯者,以法律論。就是說蠻夷互相傷害,則依據他們的本國之製,如果是異國相互相傷害,則依據唐律。

但大明律則規定:凡化外人犯罪者,並依律擬斷;意思是:但凡是番邦蠻夷,在中國活動,一律按照中國法去判決,而不是尊重其本國的風俗製法去判決。

在這方麵,大明律更加霸道一些,大明更加不尊重蠻夷,因為遵從番國的風俗製法去判決,很容易形成蠻夷實質上的司法特權,索性直接一刀切,在大明地頭活動,就要遵循大明的律法。

張居正上奏,停止一條鞭法在全國範圍內的推行,也是基於民為邦本,本固邦寧、不能率獸食人的普遍共識。

在沒有完成商品經濟蛻變的前提下,皇帝為了自己的內帑、朝廷的國帑,強硬推行一條鞭法的貨幣稅內容,就是皇帝帶著朝堂大臣、地方官吏在吃人,為勢要豪右、鄉賢縉紳吃人保駕護航。

在中原這片土地上,率獸食人的皇帝,是要付出代價的,代價就是江山。

所以,張居正有德,暫緩一條鞭法的推行,也讓大明官吏對考成法新增規定的怨氣,降低了許多。

大明對大明律修修補補,填補畜產抵人這段時間,鬆江府上海縣知縣姚光啟,上了一本奏疏,內容很多,其中有一條就是,他很懷疑,鹽能不能賺到金子。

用鹽去換金子,這聽起來多少有點怪誕。

“什麼話!鹽能不能賺到錢,私鹽販子黃巢、私鹽販子張士誠,哪個不是雄霸一方?當然能賺到錢,而且能賺到黃金。”朱翊鈞指著姚光啟的奏疏,十分肯定的說道:“就是被姚光啟看作是粗鹽,不能售賣的鹽,在泰西那也是精鹽了!”

“黎牙實為什麼又從馬德裡回到了大明來?在大明待久了,他在泰西根本生活不下去。”

“鹽當然能賺錢了!”

自1600年開始,在英格蘭女王伊麗莎白一世的批準下,不列顛東印度公司擁有了無限期的皇家許可狀,開始試探著向印度殖民,整個殖民征伐持續了117年,在1717年,不列顛東印度公司才打敗了莫臥兒帝國皇帝,獲得了免稅的權力。

至此,英格蘭正式開始殖民印度。

自不列顛東印度公司算起,一直到1930年,長達213年的時間裡,印度完全施行食鹽專營,強力禁止印度人開采和自由買賣鹽,殖民總督利用食鹽,控製印度的財稅和人民。

用鹽是可以賺到錢的,高道德就少賺點,低道德就多賺點;沒有道德,那就能賺的更多了。

非暴力不合作運動的甘地,自1930年開始,開始了反對食鹽專賣的鹽行軍運動,寧願曬乾海水,也不肯買利物浦公司的食鹽,非暴力不合作運動持續了整整17年後,印度終於獲得獨立。

英國佬這根攪屎棍,在臨走的時候,還狠狠的給了印度一刀,印巴分治,給印度埋了顆五毒透心釘。

鹽,古今中外,都和財富、戰爭、權力息息相關。

姚光啟的疑惑很正常,因為在他看來,分級鹽池板曬法技術簡單,鹽的質量好、產量高,從海豐三鹽場推廣到整個山東,再從山東推廣到大明沿海地區,不用幾年,鹽的產量就會徹底滿足大明需求。

在他看來,這種簡單技術會不可避免的對外擴散,到時候泰西人的殖民地,都是這樣生產鹽,鹽的產量就會上升到一種絕對充足的產能過剩狀態。

到那時,鹽作為一種普遍商品,不再具有壟斷經營的條件,如此龐大規模的產量,鹽哪裡還能賣的上價?哪裡能夠承擔收蓄黃金的重任?

姚光啟陷入了典型的大明思維,大明可以,蠻夷也可以的思維誤區,很多事都在反複證明,大明可以輕而易舉做到的事,蠻夷真的不行。

在士大夫眼裡,曬鹽的技術比較簡單,不就是三道池子、一個窩棚、一堆板子,一群聽話的鹽丁灶戶?可是要實現真的很難,三道池子,不用水泥澆築,一下雨就要重新修,而且沉澱池每天清理淤泥,也是件大事。

至於一群聽話的鹽丁灶戶,那更是奢求了。

大明在呂宋的銅鎮,寧願使用更加昂貴的大明人,也不廣泛招募當地的夷人,因為這些夷人真的好吃懶做不乾活。

泰西殖民者也沒有興趣建設殖民地,土著們能不能吃上鹽,殖民者並不在意,殖民者隻在乎自己能不能收到稅。

即便是很久以後,也隻會有大明,可以大批量生產精細食鹽。

在大航海時代,白銀、香料、棉布、鹽、硝石等等大宗商品,是日不落帝國的經濟支柱,誰掌控了這些大宗商品,誰才是日不落帝國。

鹽這個紅利,大明真的可以吃很久很久。

真的有地方非要跟大明搞產業競爭,大明那麼多的船,那麼多的火炮,艦炮那麼大的口徑,裝填那麼多火藥,就派上了用場,三道池子、窩棚、板曬的技術是大明專享,沒有大明皇帝的特許經營許可,就敢建鹽場?

這已經不是一般的反賊了,必須要出重拳,全都給他揚了!繼續維持霸權即可。

這就是朱翊鈞給出的回答,這個錢他要賺,誰不讓他賺,他就用火炮把對方送上天。

朱翊鈞對大明京營銳卒、水師軍兵講的非常清楚,他們一年能領二十銀的糧餉,那都是大明朝廷有,他們才有。

而姚光啟的奏疏裡,主要是討論了大明現在的新政路線,是一場基於改變生產關係的維新運動,廢除賤奴籍和生產資料再分配,就是改變生產關係的主要手段。

浙江在還田,鬆江府也在還田,而姚光啟已經完成了上海縣還田,上海縣全境之內城池及其附郭公田,通過各種手段,強令減租、現銀贖買、船引兌換等等較為友好的方式,進行了還田,當然這個過程中,也發生了稽稅、抄家、流放等等不太友好的方式。

而上海縣內,超過五十頃耕田的地主,已經從名義上消失。

浙江執行的還田令是一百頃為標準,而鬆江府從一開始就比較激進,是五十頃為標準。

現在姚光啟要將上海縣還田令的標準,降低到二十頃,最終目標是十年內,進一步降低到一頃標準,也就是十畝地為一家人持有上限。

“他這個是不是有點太激進了?”朱翊鈞覺得姚光啟的標準有點急於求成了,大明現在也就一億三千萬人,一戶人而非每個人隻能有十畝地,絕不可能養活一家人。

馮保十分鄭重的說道:“陛下,鬆江府和其他地方不太一樣,長江的運量幾乎是京杭大運河的八倍有餘了。”

在大明漕糧海運之前,京杭大運河全年的運力隻有兩億一千萬斤(約108萬噸),漕糧海運之後,終於徹底釋放了運力,畢竟漕運船要占四個月的時間,太浪費時間了。

漕糧海運釋放了京杭大運河的運力,在十餘年的時間裡,京杭運河運力開始飛速增長。

在萬曆十四年的年終審計中,京杭運河的運力提升到了六億斤,基本實現了北煤南運,南貨北調、南銀北上的戰略,煤銀對流已經完成了良性循環。

大明殘破的財稅製度,讓沿途鈔關的稅收大多數都留在了地方,為了把這些稅收,借著各種合理的名義花出去,對運河進行擴寬、疏浚、道路修繕,就成了沿途地方衙門花錢的最好去向,這麼做,對上對下都能交差。

各個地方衙門,針對航道的擴寬和維護,讓京杭運河的運力穩步提升。

對於沿途地方衙門而言,河道的安定和流暢就是稅,稅就是權,衙門對於運河沿岸各種匪幫,給予了重點整治,治安變得穩定,沿著京杭運河逐漸形成了極為耀眼的經濟帶。

而萬曆十四年,長江全流域的運力為京杭運河的八倍,高達四十八億斤,這還是各地鈔關瞞報,大開方便之門給自己的裙帶過關,有大量隱瞞的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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