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我還是不想上學。”骨淩月突然坐起來,“仔細想想,我們還是應該做壞蛋,搞一片領地然後去欺負彆人。”
“這當然可以,不過當壞蛋也是要水平的,比如我計劃製作‘電療設施’治療壞蛋,這就需要知識和金錢。”
骨淩月期待道:“那是不是說,我們學習夠了,就可以不上學啦?”
“還不好說,我們現在吸收能量的唯一穩定渠道是從人類身上獲得正負能量,在發現其它渠道之前,我們暫時還是要在人多的地方,學校正是上佳之選,不僅有能量,還能學習知識。”
骨傲天說這話的同時,麵露享受的神色,麵部骨骼都變得柔軟了。
“你還真是算無遺策。”骨淩月抱頭道,“就真的那麼喜歡學習?”
骨傲天癡癡點頭:“學習,使我快樂。”
“太……太變態了……”
“還有更變態的。”骨傲天比劃道,“我們學成之後,可以創造一個惡貫滿盈的地方,讓勇者爭相前來,然後陷入絕望。”
“這種變態我喜歡。”骨淩月跟著暢想著:“或者創造一個全是金銀財寶的地方,其實是吸引壞蛋來電療。”
“可以,這個地方我都想好了,我們放出消息,說雷電法王留下了無儘的財富,想成為新一代的雷電法王,那就來探險吧。”
“唔哈哈哈……挺好玩的哈……”
“唔哈哈哈……”
“唔哈哈哈。”
“唔哈哈哈……等等,你是不是從秋田種那裡得到了什麼愚蠢的特質?我感覺自己在變笨。”
……
次日晨,骨傲天與骨淩月跟著沫沫穿過橡樹隧道,終於看到了傳說中的朝歌城。
城牆由淡黃色的磚砌成,從顏色上看有些像金字塔的材質,不過高度隻有五六米的樣子,牆體上也找不到什麼瘡痍,總讓人感覺其裝飾作用是大於禦敵作用的。
相對而言,城中央兩座雕像卻高峨過頭了,一座是一個鼠頭鼠腦滿臉堆笑的家夥,另一座是一個藏在鬥篷裡的人,即便在城外也能看清他們正在友好地握手。
一條名為淇水的大河穿城而過,養育了無數植物與農田,也養育了這座城市。
骨傲天從南門進城的時候,心裡是有點慌的,他怕大門兩側的犬族衛兵找自己麻煩,但他們並沒有,隻是保持著體麵的姿態在站崗罷了。
就連路人對於他們兩隻骷髏也沒有太多的關心,最多隻是掃一眼,沒什麼大驚小怪的。
“大家看上去沒什麼敵意啊。”骨傲天抬頭向前,“這是我見過對骷髏最友好的世界。”
沫沫笑道:“你會對車子有敵意麼?”
“什麼意思?”
沫沫指著路邊的一個兩層小樓道:“你瞧。”
骨傲天順著這個方向望去,三五具小骷髏正在從一個木製大貨箱裡往外搬東西,旁邊一個馬臉漢子好像在指揮他們。
沫沫解釋道:“和平協議簽署之後,亡靈們開始將骷髏勞工出租給人類使用,現在大家已經習慣將骷髏視為工具了,所以你們跟我走在一起也沒什麼奇怪的,在他們眼裡,我就像是拎著錘子去上工的鐵匠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