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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霜狼氏族的聲望,還能獲得霜狼氏族獨有的坐騎。
白色的霜狼。
以及傳說中的無堅不摧之力,‘豬頭錘’。
老師說這個戰場去的都是滿級精英。
一場戰鬥打個幾天幾夜,幾個星期不停歇都有可能。
洛林最好是去看看位置,報個到,混個臉熟。
真要進入奧特蘭山穀戰場。
現在的亡靈小法師洛林會被雷矛矮人的山羊踩死...
裡麵動輒都是軍團大戰,小炮灰根本沒辦法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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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出幽暗城,洛林身上已經更換了一套像樣的裝備。
從頭到腳雖然還是普通的衣物和鞋子,但是看起來不再是破破爛爛。他沒有背著原本的學徒法杖。
他把它放在銀行寶庫裡,作為自己永久的陪藏品珍藏。
老師說你這叫‘魚彆丟’,他也聽不懂,他並沒有給自己的學徒法杖取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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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有錢了,兩金多巨資,洛林想要買一把比自己曾經那把破木頭學徒法杖好得多的武器。
可老師說等去了銀鬆森林自然會有真正的法杖。
沒辦法,洛林學了匕首和單手劍以後,他在腰間插了一把鋒利的剝皮小刀當做武器。
這是他在喪鐘鎮旅店老板那裡買的。
法杖固然看起來有逼格,實際上攜帶起來並不方便,還要栓一根繩子固定,像個彈棉花的背一把厚實的木杖,走路隻能弓著腰,不然就會拖到地上,把自己絆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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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真正的武器,其實是會長黑蓮花寄來的暗影魔杖。
那支蘊含死亡和暗影之力的發光魔杖,他小心翼翼的揣在懷裡,隨時準備拿出來‘阿瓦達啃大瓜’。
老師說丟魔杖不需要念咒語,隻需要激發魔杖的力量。
這跟洛林想象的巫師不一樣。
原來不需要把咒語喊出來,隻需要調動魔力引起相應元素的共鳴,就能通過魔杖頂部的魔法水晶激發炙熱的能量攻擊。
嘗試過用魔杖攻擊小動物,一道黑焰激射而出,隻一發,小兔子就焦黑如炭。
魔杖的威力可見一斑。
這讓洛林認為魔杖好像比法杖更厲害。
他表麵的武器是剝皮小刀,實際上是藏在懷裡的暗影魔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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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得到的旅行者背包不占地方,也是可以縮小的魔法背包之一。
空間大了,洛林高興的又買了各種瓶瓶罐罐。
學會了亞麻布背包配方的他,立馬給自己了搓了無數亞麻布卷。
利用亞麻布卷、魔法染料、蜘蛛絲、粗線等玩意,手動做了十多個亞麻布背包。
其中6個直接掛拍賣行,剩下4個自己換上,他用完了最近撿到的所有布料,其中還有從腐皮人身上撿到的部分毛料。
這一路打打殺殺,險象環生,洛林都忘了采集草藥和挖掘礦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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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遇到什麼野獸,腐皮豺狼人和血色人類戰士可不能剝皮...老師說了隻有野獸的毛皮有用,人形生物不能剝皮...
洛林見到過需要采集人類血液樣本的煉金配方,但是需要人類皮的應該沒有吧...
沒有商販收那玩意,被遺忘者還是有一定人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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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上,大部分被遺忘者還是無法接受對自己原本種族過於變態的行為。
他們還是保有對人類生活的懷念,隻是不可能再變回人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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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有,洛林也不願意去剝...哪怕聽說邪惡的巫師喜歡用兩腳羊的皮做魔法卷軸。天災煉金科學家還喜歡搞拚多多嫁接藝術...
幽暗城也有製造憎惡的技術,他們也會分類處理各個種族死去的屍體。
不過它們都是敵人,消滅它們沒有太多負罪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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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小跑,羅林來到岔路口。
一邊是通往銀鬆森林洛丹倫湖泊邊的小路,一邊是去喪鐘鎮的方向。
洛林在路口猶豫起來。
“老師,那個血色密探‘彎刀’收走了我的密信,守備官阿倫好像說過完成送信任務,我可以得到一金幣的報酬...我是不是應該先回去一趟...”
“一金幣換你老師的眼睛,你覺得劃算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