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那天,我和張西借了一件哈雷皮衣,張西一聽說我要陪林菲菲參加舞會,忍痛將他收藏那件限量款的複古皮衣借給了我。
皮夾克是男性荷爾蒙的代名詞,和西裝的紳士相比,我更喜歡皮衣的狂野,叛逆。
阿靜男朋友為了博紅顏一笑,真夠下本的,整座酒吧今晚不對外營業,隻招待阿靜的朋友。
我和林菲菲走進酒吧,就像跌進了蜘蛛精的盤絲洞,重金屬的音樂聲震耳欲聾,空氣中彌漫著酒精,香水,尼古丁混合的味道。
舞池裡人多得像下餃子似的,一個個戴著麵罩的紅男綠女,在舞池裡肆意地搖擺著身子,他們的眼神空洞又狂熱,一種原始的**,仿佛隨著音樂和舞姿的牽引,蠢蠢欲動。
我和林菲菲一現身,頓時成了舞會上的焦點,除了我以外,其他在場的男士,清一色的西裝襯衫,在這個紳士的世界中,我顯得那麼格格不入。
林菲菲受人矚目單純是因為漂亮,她就像一朵暗夜中綻放的黑玫瑰,在這片沉淪的廢墟當中,讓所有人眼前為之一亮。
一條黑色蕾絲吊帶裙子,把她玲瓏有致的身材勾勒得淋漓儘致,她覺得有點太性感了,來之前還特意穿了件黑色小西裝,但也許就是因為她外麵套了一件,有種猶抱琵琶的朦朧美。
她臉上貓女郎的麵紗裝扮,又給她加了不少分,有的女孩麵具和林菲菲的很相似,卻戴不出她那種魅惑的感覺。
要不是因為答應了林菲菲,我才不樂意才加這種舞會。
林菲菲和她那群小姐妹兒一起去舞池裡跳舞。
我看著她扭著小屁股走下舞池,坐在角落裡,拿著一罐可樂看著她跳舞。
從她走進舞池以後,我的視線就沒從她身上移開過。
期間,有好幾個人模狗樣的家夥,想邀請她跳舞,但都被她拒絕了。
碰上死纏爛打的,她就指了指我,對方一看有男伴了,才悻悻地知難而退。
我坐在角落裡,遺世獨立著,我默默看著舞池裡肆意扭動的身體,感覺大多數人的靈魂饑渴又需要宣泄,而自己與這個瘋狂的世界格格不入。
過了一會兒,薛秋筠踩著細帶高跟鞋,舉著高腳杯走過來,挨著我坐。
「你怎麼不去跳舞?」
昏黃的燈光下,我看著她姣好的麵容,問道。
薛秋筠吐了吐舌頭,目光也落在林菲菲身上,俏皮一笑:「跳累了,也沒有帥哥,一點一絲也沒有。」
我歎了口氣:「你老拿我的標準去衡量彆人,那是沒有。」
「噗嗤!」
薛秋筠沒忍住一口酒都噴了出來。
她擦了擦被噴濕的胸口,幽幽地白了我一眼,嗔道:「煩人!我還想問你,怎麼不下去跳舞呢?你沒看見剛才好幾個男的都找菲菲跳舞嗎?」
「她不是拒絕了嘛!菲菲有分寸的。」
薛秋筠深深地看了我一眼,「行啊你!很相信菲菲啊!不過今晚的很多男的,都對菲菲虎視眈眈哦!」
我不禁一笑,從林菲菲一出現,沒舞伴的這些家夥,就像狼盯著肉似的,一直貪婪地盯著林菲菲,這也是我不喜歡來這種地方的原因。
我看了薛秋筠一眼,「這證明菲菲是全場最漂亮的兩個女人之一。」
薛秋筠愕然地眨了眨眼睛,「那另一個是誰?」
「遠在天邊近在眼前。」
「哈哈哈!」
薛秋筠又爆發出一聲大笑。
這時候,林菲菲也端著一支高腳杯,扭著小蠻腰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