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英光這三人拿錢的頻率加快了!
從隔一天拿,到一天兩拿,到第三天,把五萬全部拿空。
最後的時候,王樂樂說沒錢了,還踢了王樂樂一腳,十分的憤怒。
最後把整個房間翻了一遍,發現沒有錢才憤怒離開。
這三天林默也把田英光三人家裡的情況摸清楚了,隻有田英光家裡有錢。
“家裡有錢了,還要來搶,簡直不是人啊。”
還發生了一件事情,讓王大海和王樂樂恨的那叫一個咬牙切齒啊!
這個田英光拿著這筆錢是開了一個奢華的生日派對,預測,應該花了三萬元。
聽說是他嫌棄自己前幾天的18歲生日不夠派頭。
用這筆錢重新補辦了一個。
氣的王大海現在就要去撕碎那個小子。
但林默笑了!
“林律師,你笑什麼!”
“笑,當然要笑了,哈哈哈。”
“林律師,彆笑了,我不爽了,我要爆了!”王大海怒道。
林默拍了拍他的肩膀:“彆急啊,他補辦的18歲生日,說明什麼?說明這家夥入室搶錢的時候已經成年了!”
“這!原來是這樣!”王大海也明白過來:“這樣如果我們勝訴他的刑罰豈不是更高了。”
林默:“沒錯!未成年保護法對他失效了,而且他還是在18歲成年後犯罪的,那刑法會很重很重!”
“好了,證據的收獲的差不多了,給他們最後一次警告吧。”
拿著手裡的錄像,林默已經胸有成竹。
但畢竟是布局,林默打算再給這三個畜生一次機會。
“警告?”
“王大哥,你聯係學校和警方吧,再以校園霸淩的名義讓他們解決這件事。”
王大海:“我們要把這些證據交給警方?”
“交給他們?做夢去吧。”林默笑了笑。
王大海不是很理解林默的意思,但還是聯係了四方人馬。
第二天,學校的會議室內。
因為這件事王大海鬨的很大,所以各方還都比較重視,雖然和稀泥,但還是來了人。
校方派出的是副校長。
警方派出的是一個叫做陳警官35歲左右老警察。
田英光等三人的家長也都趕到了現場。
田英光方來的是他的爸爸,那個光頭土豪。
來的時候怒視了林默和王大海一眼。
他身邊還跟著一個年輕的律師,看向林默的眼神裡滿是不屑,甚至不屑於跟林默交流。
一種居高臨下,高你幾個層次的樣子。
他正是黃軒,黃堅成的兒子,高學曆海歸,自然是看不起林默的。
其他人的臉上也是一臉的不耐煩,甚至有人看到王大海都是一臉嫌棄。
林默看到這群人的嘴臉,冷笑了一聲:
“我自我介紹一下,我是王大哥的委托律師,來解決這次校園霸淩的事件。”
“切,王大海,你都敗訴了,都是你兒子自己摔的,你還找律師來?”田英光的老爹,田中仁直接怒吼道。
“是啊,你沒工作,可不要耽誤我們上班賺錢啊。”
“就是。”
其他兩個家長也是嫌棄道。
王大海緊握雙拳,但是沒有說話。
這時候,副校長鄭重且嚴肅的對著王大海說道:“王樂樂家長,事情早就已經定性了,你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但事實就是這樣,你要接受事實。”
這時候,那名坐著的警官看了王大海一眼,然後又瞪向了林默無比嚴厲的說道:
“這位律師朋友,我勸你還是不要忽悠王大海了,這件事已經定性,就是王樂樂自己摔的,你們不要耽誤警力!”
“再報警,我可以以擾亂公共秩序把你們拘留。”
“你們!”王大海直接站了起來,怒視著所有人。
林默眯著眼睛掃視了這一圈人,冷笑了一聲:“嗬嗬,看來還是不能好好解決了,那沒什麼好說的了,法庭上見吧。”
對方的家長就算了,就連學校和警方都是這個態度,一上來對受害者施壓。
林默算是感受到為什麼王大哥這麼著急了。
自己是受害者,還被人壓力,這換誰誰能忍?!
真當弱勢群體是好欺負的?
本來林默想看他們的態度,再來決定要不要用“入室搶劫”的證據。
如果學校和警方想要積極解決,對方家長認錯。
那林默就不會拿出“入室搶劫”的證據絕殺他們。
隻需要從脅迫自傷入手,林默就能讓他們三個的故意傷害罪成立,小小的懲罰他們一下。
但現在看來,他們依舊傲慢,無知,高高在上!
那沒什麼可考慮的了,三個畜生給我死吧!
這時候,對方律師黃軒諷刺道:“打吧,輸了可就彆再來鬨事耽誤大家時間了。”
在他看來,林默沒有絲毫勝算!
林默冷笑的瞟了他一眼,然後轉身離開了會議室。
王大海也是壓製住了內心的怒火,跟上了林默。
出了會議室的大門,林默:“王大哥,我已經準備好了所有材料,下午就可以去起訴了。”
“嗯,林律師,你儘管乾吧!我支持你!”王大海握了握拳頭,幾乎是咬牙切齒。
太氣人了!
會議室內,一群人議論紛紛,還非常不滿!
絲毫不知他們已經錯過了最後一次機會!
林默回到律所,就開始整理文件。
這一次去法院起訴,林默還是打算用王濤那一套方案。
沒彆的,懶。
反正在訴狀裡麵加一個搶劫訴訟就能絕殺他們。
也無所謂這個方案能不能行了。
根據林默多年的經驗,隻要亮出那個證據,百分百判!
其實真的要證明田英光三人進行了校園霸淩,隻需要從脅迫王樂樂自傷方麵進行就行了。
但是這個判的太低了。
林默已經給了過多的機會,他們還不悔改,那就彆怪不客氣了。
多次入室暴力搶劫,數額巨大,還有一次持刀,黑老大看了都得顫抖一下。
彆說三個17&bp;18歲的青少年了。
整理好資料後,下午林默一紙訴狀將三人告上了法庭!
第二天。
永元事務所,收到了法院的傳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