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候,羅大翔想了想說道:“是的,汪聰的說法是正確的,不考慮其他因素的影響下,王皓奪刀後反擊的第一刀還屬於正當防衛的範疇內,但第二刀,第三刀,以及後續的追砍,已經不屬於正當防衛的範疇了,屬於防衛過當致人死亡。”
這麼一解釋,網友們都著急了!
“啊!這,這法律也太死板了吧!”
“是啊,如果真這麼判的話,這司法也太僵化了。”
“對啊!這不是為難被害者嗎?難不成你要求王皓這個受欺負的人,在保護自己的時候,還去考慮什麼防衛過當嗎?難道隻能讓王皓捅趙武一刀,然後就讓王皓收手,等趙武再發出威脅的時候,王皓才能夠再次反擊?”
“所以想要觸發正當防衛的話,就要進行回合製攻防?這也太搞了....”
“這不是正常人能夠理解的法律....”
一時間,網友們紛紛表達出了自己的不滿。
這時候,羅大翔以及各**律大V都無奈的歎了一口氣。
羅大翔無奈的解釋道:“實際上,從第二十條出現開始,就很少有法官敢判,這是為什麼呢?
第二十條出現在90年代那個監控攝像不普及的年代,法官們都是靠著口供證據來判決的。
這就存在一個巨大的漏洞,舉個例子:‘如果一個黑澀會先惹怒你,在你對他進行攻擊的時候,他再一刀反殺了你,他在法律上是屬於正當防衛的。’
為什麼?因為你在對他攻擊的時候,你可能已經觸犯了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那麼這個黑澀會在反殺你的時候,是符合正當防衛的。
結果就是,你被黑澀會殺了,結果他屬於正當防衛,無罪。
所以法院為了避免出現這種荒唐,引起眾怒的例子,在對此類案件進行判罰的時候,都會判處防衛過當致人死亡。
會判決黑澀會故意殺人罪。
於是這種判罰就一直流傳了下來,直到現在都還是這樣判罰的。
遇到這種案例,法官會優先的判罰防衛過當。
如果有法學生留意的話,我國從刑法頒布開始,就很少啟用過第二十條的正當防衛。
也很少有律師會利用正當防衛這個條例去進行論證,林律師在這種案例中運用,還是第一次,沒有任何先例。
如果按照以往的判罰的話,確實會給王皓判罰出“防衛過當致人死亡”的。
所以林律師想要論證王皓屬於正當防衛的話,難上加難!”
羅大翔的語氣非常嚴肅,讓人感受到了無比緊張的氣氛。
就連羅大翔也沒有想到,這個汪聰的思路竟然轉變的如此之快!打的人措手不及!
而經過羅老師的解釋,觀眾們恍然大悟,原來是這麼個回事。
但網友們的心情都非常不好。
“原來判罰正當防衛這麼難啊!”
“誒,這...怎麼辦啊!”
“不會真給王皓判個防衛過當致人死亡吧!”
“好氣啊!這是什麼法律!能不能修改一下啊!”
“誒,沒辦法啊,這個法律就是這麼死板,為了防止有心人鑽漏洞,法官們也隻能這麼判,才能夠震懾他們,而王皓就是這個漏洞的犧牲品了。”
此時,網友們都快要氣瘋了,原來正當防衛的判決這麼死板。
羅大翔此刻也搖了搖頭,沒辦法正當防衛曆來都是非常難判決的。
法官想要不出錯,就隻能往防衛過當上麵去判罰。
不過這時候羅大翔還是說道:“大家也不用氣餒,林默律師還有機會說話,我們可以來聽一聽他是怎麼解釋的。”
這一刻,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林默的身上。
都期待著林默完成逆轉。
雖然羅大翔這麼說,但他還是露出了擔憂的眼神。
不僅是他,現在全網的法律博主都非常的無奈,因為這沒有成功的先例。
大家都不知道怎麼去論證“正當防衛。”
而且想要在汪聰如此清晰的解釋下,證明王皓是正當防衛,這是何其難啊!
大家都緊皺眉頭,期待林默的解釋能夠出現奇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