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束聊天之後,林默又一次查看了鑒定文件。
罪犯名為蔣五,年齡19歲,精神分裂患者V級患者。
最重要的一個點,也是判決的關鍵節點,他在實施犯罪,也就是殺人的時候行為不受自己控製,也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麼。
法律上評判無刑事責任的標準是:“精神病患者在無法識彆或無法控製自身行為的狀態下,若其行動導致了不良後果,且這一狀況經過法定程序的鑒定得以確認,則他們在此情況下不承擔刑事責任”
這是江法官判決他無刑事責任的關鍵點。
鑒定機構也從醫學標準上證實了他:“他實施危害行為時處於精神病發病狀態,非緩解或間歇期,行為由精神病導致。”
心理學標準上證實了他:“行為人因精神病完全喪失辨認和控製能力。”
林默想要從鑒定機構入手,看看是不是鑒定機構有問題。
但是看了鑒定機構無比嚴苛非人的鑒定過程,林默就知道,鑒定機構是站在檢方這一邊的。
他們也是努力的想要證實蔣五是在假裝精神病,想要逃離法律審判。
鑒定書中寫下了這些情節:“蔣五在發病期間,不僅吞食了自己的糞便,還吞食了鑒定人員刻意放置的20斤糞便。”
“血腥的生吞老鼠,蜈蚣,蟑螂....”
“暴力轟擊病房的鋼門,直至拳頭粉碎性骨折,表情依舊暴虐,喪失痛覺。”
“在公共廁所中模擬遊泳,並且大口吞食...”
“48小時嚴厲監控,蔣五全程帶有精神病症狀,暴力傾向嚴重,在手腳被束縛的情況下,用胯部頂撞鋼鐵一體化的桌椅,導致下·體嚴重破損.....”
“......”
看完這鑒定報告,林默都倒吸了一口冷氣,好家夥,這鑒定機構也是不把蔣五當人了,鐵違法鑒定啊。
在前世,林默就沒聽說過鑒定機構可以達到這種程度的。
可見這個世界的司法鑒定有多麼的嚴格。
可是都這麼鑒定了,硬是沒抓到蔣五裝精神病的證據。
這麼搞下去,不是精神病都搞成精神病了。
鑒定機構出具這份報告完全沒毛病。
資料裡麵還有蔣五的大腦CT照片,鑒定結果是多個腦部區域萎縮,額葉皮層和海馬體等灰質區域體積減少6-10%....
這鐵精神分裂患者。
“怪不得這個江法官這麼強硬。”
林默又查看了一下蔣五家屬,也就是相關監護人的行動,他的家屬進行了積極的賠償,累計賠償180萬。
但每個受害者隻有60萬,對於一個生命來說太少了。
林默打開手機,搜索了一下蔣五家屬賠償。
還真搜出來了有關他們的視頻,正是他們進行賠償的環節。
畫麵是在法院的外圍,蔣五的六個家屬被一行人圍著激烈的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