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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兄弟們,打劫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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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毫無疑問,黃巾軍發動了攻城戰。

黃色浪潮扛著簡易的登城梯,狠狠衝擊平棘城,城樓處平棘令沮授有條不紊的指揮軍民,殺退了一波又一波猙獰的黃巾賊。

慘烈的攻城戰一直持續至中午,平棘城就像海裡的礁石,任憑浪潮如何凶猛,始終屹然不動。

黃巾軍攻城部隊後方,先鋒主將白繞怒目而視,他實在沒想到一個兵不過千的平棘城,居然能夠擋下他一次次進攻,他曾在地公將軍麵前立下軍令狀,半日拿下平棘,兩日兵進元氏。

但如今已過半日,平棘城依舊固若金湯,這不是啪啪打臉嘛?

越想越氣憤,白繞大吼道:“再壓一萬人上去,通諭全軍破城之後雞犬不留!”

白繞這道命令,其實就是破城之後,屠城的意思。

一聽白繞命令,原本士氣下滑的黃巾軍,頓時像打了雞血一般,不要命的湧向城池;隻要破了城池,裡麵的女人、金錢、財物,足以激發他們最原始的欲望。

黃巾軍不要命的攻擊平棘城,而在數萬黃巾軍後方,數裡外的灌木叢中,趙雲的八百人馬就隱藏在裡麵。

周倉、裴元紹二人趴在一根樹乾上,直愣愣地望著遠方模糊不清的的平棘城,因為隔的太遠,根本看不清黃巾軍攻城,震天的喊殺聲倒是不絕於耳。

趙雲則盤坐在一棵大樹後麵,用紅色披風擦拭著手裡的龍膽槍。

此槍乃是蓬萊仙山上,一塊天外隕鐵,經九九八十一天淬銀而成,重達六十四斤,槍長一丈二尺,龍口吐刃,光亮如月,銳利無比。

據說槍成之時,蓬萊山間頓時狂風怒號,隱隱伴有龍吟之聲,又因此槍身通體銀白,遂名:龍膽亮銀槍!

乃是趙雲師父蓬萊子,當年離開常山時贈予他的。

在這把銀槍相得益彰之下,趙雲武藝更上一層樓,當日刺殺張牛角時,因為此槍過於顯眼招搖,當時他並未帶上龍膽槍。

若他當時手中是這把龍膽亮銀槍,對上三百黃巾力士就沒有那麼狼狽了,當時一把輕飄飄的木杆槍,實在太難了。

現在,趙雲看似細心地擦拭銀色隕鐵槍杆,可心思卻飛到了九霄雲外;眼下,五萬黃巾先鋒軍正在瘋狂攻打平棘,不論平棘能撐幾日,再拖下去也是破城一途。

而且,據說還有十五萬黃巾軍主力已進入常山地境,距此不過百裡,最多兩三日;平棘城外將是二十萬黃巾軍,二十萬黃巾軍攻城,趙雲估計平棘城絕對撐不住半日。

也就是說,他最多隻有兩天的時間,如果兩日內無法助平棘城內百姓撤離,那麼他也要跑路了。

想到時間緊迫,趙雲腦中忽然冒出當日破元氏之圍的念頭,能否再來一次斬首行動。

但很快,趙雲就否決了這個美好的想法,當日在元氏城外他之所以能殺掉賊首張牛角,完全是因為褚燕太過於信任他,給了他可乘之機;想到這些,心裡不禁慚愧道:褚大兄,是小弟對不起你了!

不過,這與建功立業比起來,趙雲想起曹操的名言:寧教我負天下人,休讓天下人負我!

所以,踏著褚燕能成長,是很有必要的。

況且那時,元氏城內有著六七千官軍,完全可以在黃巾賊混亂時,迎頭痛擊。

反觀平棘城,城內不過千餘縣兵,就算黃巾賊大亂,也肯定沒有出城作戰的實力。

故而,他也無法接近黃巾軍先鋒賊將,更遑論斬賊首?

所以,刺殺一途,可一不可二,因為有些勝利是無法複製的。

可見,天時地利人和,缺一不可。

“司馬!”趙雲正煩惱時,他派出去四下偵查的斥候隊長肖仲,輕聲輕腳的回來了。

趙雲看向肖仲。

肖仲一指東北方向,道:“司馬,那邊林子裡有一支商隊正趕著近百頭水牛,偷偷摸摸北行,要不是屬下去林子大解,都發現不了他們。”

牛?還是近百頭?

趙雲一下子從地上彈了起來,腦中想起了一個曆史名人:田單!

頓時滿臉喜色,對林裡一眾部下道:“兄弟們,打劫去!”

肖仲一聽,頓時無語,俺們不是來支援平棘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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