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她棄我而去,與那顧家公子兩情相悅,並定下了終身。阿舒十五歲那年,本就該嫁人,可恰逢沈家伯父去世,她守孝三年,一直拖到十八歲才嫁入顧家。”
“但沒想到,顧家公子在成親當日意外墜崖,阿舒成了剛進門的寡婦,她不堪寂寞,便寫信給我,讓我來到京城,與她私會。”
“而這個孩子,也是在那段時間有的,她生了孩子之後,怕被人察覺,便將我與孩子送回江南,還說死生不複相見,可孩子無辜,他每天都在想娘親,讓我如何忍心?”
“阿舒是我心上人,我本不欲計較,可為了孩子,我還是決定上京告狀。阿舒,你現在已經和離了,沒有人能再阻攔我們了,你就跟我回去,我們一家三口,好好過日子,行嗎?”
衛瑾年將事情的前因後果說完,依舊用那副深情的眼神看著沈憶舒,做足了一副被人拋棄後傷心痛苦的模樣。
就在這時候,顧玥嬌從人群中站出來,指著沈憶舒道
“好你個沈憶舒,原來你在嫁入顧家之後,不守婦道,與人私通苟合,罪犯七出之條,你有什麼資格管我哥哥要和離書?”
顧京墨也是一臉痛心疾首的樣子,站出來,衝著京兆府尹杜大人說道
“杜大人,若是這衛公子所言為真,那麼我也要告沈憶舒,為婦不潔,與外男私通還生下孩子,求大人將先前的和離書作廢,允我一紙休書,休了她。”
顧家兄妹站出來之後,瞬間將這件事情推上了**。
而沈憶舒也算明白了顧京墨的計劃——
找個男人和孩子,來誣陷她不守婦道。
隻要能證明她在嫁入顧家的那兩年間,與外男苟合,那就能證明她犯了七出之條,不配和離,隻能被休。
而先前提過,和離與休妻,是不一樣的。
一旦官府判了和離書作廢,讓顧京墨寫了休書,那沈憶舒就是有罪之人,她從前的那些嫁妝,必須要留在夫家,作為補償。
說來說去,還是為了錢。
但沈憶舒怎麼會是個甘心任人宰割的性子?
她的目光從眼前幾人臉上劃過,問道
“你們說完了嗎?若是沒有什麼要補充的,那我是不是可以自證了?”
顧京墨想了想,這事情確實沒有疏漏,便開口道
“事實擺在眼前,你還想怎麼自證?”
“顧公子,事實不是你們紅口白牙隨便說了算的,得講證據。”沈憶舒說著,走到衛瑾年麵前,問道“衛公子,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可否如實回答?”
“阿舒,你知道的,我不會騙你,不管你問什麼我都會實話實說。”衛瑾年說著。
沈憶舒笑著點了點頭,繼續開口
“好,第一個問題,你說我與你自幼相識,青梅竹馬,請問我們是什麼時候認識的?怎麼認識的?是否有誰能證明?”
衛瑾年鎮定自若
“你五歲的時候,我們相識,那是一年乞巧節燈會,你跟著大人出來遊玩,見到街邊有幾個孩子欺負我,便將他們嗬斥走,救了我。”
“從那之後,你經常出府找我玩,我們之間的感情也越來越好,甚至還戲言,長大後要互許終身。”
“至於人證,時光久遠,我已經記不太清了,但是我有物證,這是你親自繡的荷包,親自送給我的。”
說話間,衛瑾年從袖中拿出一個看起來很老舊的荷包,上麵繡著她沈憶舒的名字,看起來確實有些年頭了。
物證一出,圍觀百姓瞬間嘩然。
可唯有沈憶舒一眼認出,這個荷包是曾經她繡了送給顧京墨的。
沒想到他為了給自己扣上私通外男的罪名,連這麼久遠的東西都翻出來當證物了。
inf。in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