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背簍裡的東西先藏起來,留下一部分,另一部分等晚上的時候拿去賣了。
林振半夜出去把豬肉賣了。
回來休息到中午,又騎著自行車去了趟鎮上,然後光明正大的拎著一條豬肉回來。
“林振你去鎮上了,這麼大一條豬肉哪裡買的。”
“今天鎮上賣豬肉了?哎喲我咋就沒去呢。”
林振:“我讓小姑給我留意著的,今天去鎮上正好拎回來了。”
大家都知道他嘴裡的小姑是誰,也沒有懷疑隻是感歎。
“你說這林老太鬨騰著圖個啥?林振多好的娃啊。”
“肉啊,大隊長今年還組織去山裡頭打獵不了?我們這嘴巴都淡多久了。”
身體經過農忙的辛苦後,那嘴巴饞肉眼睛都冒綠光了。
特彆是當天聞著從林振家飄出來的肉香味時。
這個時候的人嗅覺格外敏感,哪怕林振家住得比較偏,大家還是聞到了風中飄來的肉香味。
更饞了。
這也是林振為什麼要帶著一條肉光明正大回來的原因。
等被聞著味兒找上門來了,他們就有點解釋不清了。
如今關了大門可以光明正大的吃。
當然這肉也不止林振家在吃,他還送了部分去大爺爺家,畢竟是以林小姑的名義帶回來的,這必須得有大爺爺家一份啊。
豬肉燉粉條。
好吃且頂飽。
一大盆直接端上桌,裡麵的粉條,白菜和土豆吸收足了湯汁,吃起來一點不比豬肉差。
林振盛了一大海碗出來給大隊長家送過去才回來吃的。
桌子上三個人,桌子底下幾隻狼也抱著骨頭啃得津津有味。
“這閹割了的豬肉果然好吃。”
不僅長得比一般的野豬肥大,肉的腥味也少了許多。
且因為野生的原因,這豬的瘦肉偏多,用來燉和炒都最好吃了。
肥的宋微留下來準備熬油。
不過這事得等大隊長帶著人去山裡打獵回來後,到時候大家分到豬肉了都熬油,他們這熬油就不會顯得特殊了。
“什麼時候去打獵?”
她塞了一塊肉到嘴裡,吃得一臉幸福。
林振:“明天本就去。”
大概是被林振家吃肉的香味給刺激到了,大晚上的不少人就跑去找大隊長了。
他們要打獵,要吃肉。
於是沒有意外的,第二天一大早大家就準備著出發了。
除了宋微外,隊伍裡還有其他兩位女同誌。
都是有一把子力氣乾活利索的。
當然最主要的是她們家沒男人了,也想多分點肉。
隻有參與了捕獵的人家才能多分肉。
一群人浩浩蕩蕩的進入山裡,林振也沒浪費時間,帶著大隊長往早就觀察好的窩點去。
不是野豬,是鹿群。
總共八隻鹿,他們打了三頭雄鹿,帶崽的母鹿沒打。
主要也是他們槍聲響起的瞬間梅花鹿也跑得快。
林振射死一隻,大隊長和另一個老人用土獵槍各打死一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