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啊,房肯定要買呀。咱們總是租房,也不是個事,以後有了孩子,總不能帶著寶寶也租房住吧?”
華國人,對房子的感情,跟其它國家,分外不同。
租房就沒有安全感,沒有著落。
房東隨時想趕你走,就趕,你在彆人的房子裡,也不太可能花大錢去裝修。
這樣,你永遠住在不是自己喜歡的裝修風格的房子裡,這種生活,沈溪不是很願意。
如果沒錢買,無能為力,也隻能妥協,可她又不是買不起,當然要買房嘍。
“現在買房的話,算的是夫妻共同財產,你可知道?”陳川認真地望著她。
“我又不傻,當然知道。”沈溪白他一眼。
如果是以前,讓沈溪花自己的錢,買夫妻共同的房子,她覺得自己要麼是瘋了,要麼是傻了,好好的,把婚前財產,變成婚後財產。
可現在,她覺得,那個人是陳川的話,她其實,不是不能接受。
橫豎,他主內,她主外。如果他們不離婚的話,早晚她都得拿錢出來買房啊。
現在看來,她跟他離婚的可能,還是挺小的。
她挺滿意這個老公的。
雖然他摳門,但就如同他當初承諾的那樣,他摳回來的,都是他們的。
瞧,桌上擺的明晃晃的三十萬,不就是證據嗎?
沈溪不是那種看不懂彆人付出的人,也不會覺得,彆人對你的好,是理所應當的。
他們結婚馬上快一年了,陳川是個怎麼樣的人,她從他的一言一行裡,充分地感受到了。
先不論愛與不愛,她覺得這世上,她再也找不到比陳川更契合她的人。
如果她沒遇到過他,也許她能妥協,可誰讓她,遇到了呢?
跟陳川在一起過,她好像無法再接受彆人了。
既然如此,她當然要牢牢地抓住他嘍,不再是當初那種,隨時準備跑路的狀態。
既然打算發展一段長期的關係,買房的事,也得提上議程呀。
陳川生平第一次,不知道該說什麼。
如果一個女人,拿著自己的婚前財產,去貼自己老公,他肯定會冷冷地吐出一句:戀愛腦,沒治了。
可當那個人是沈溪,她那麼會審時度勢,那麼會精打細算的人,居然會選擇把自己的全部身家,與他共享。
“你還不傻,那是你全部的錢,辛苦攢了很多年。”陳川試探地伸手,摸了摸她的頭頂。
上次還炸毛的沈溪,仿佛無所覺,隻是靠在沙發上,朝他笑著。
“陳川,我做任何決定時,都有想過最壞的打算。比如當年給沈大誌他們錢,也想過,也許他們隻是賣慘來騙我的錢,但那錢,我覺得是我能承受的失去,所以我給了。就像這次,我計劃買房一樣,我也做好了,將來萬一咱們感情破裂,讓你分走一半財產的後果。”
不管是父母感情的欺騙,還是將來他可能的背叛,她都有心理準備。
但她不會因為害怕傷害,而不敢往前走。
“你知道,隻要是我自己的選擇,我就不會後悔。至少現在的我,覺得你是我值得信任的那個人。”
陳川的手,有點發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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