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裡就能看出來這兩年情況有多差了,蜜蜂連花蜜都采不到了!
劉平安打開瓶子,拿出一個勺子舀了一勺,放入嘴裡。
他享受的閉上眼。
甜!
而且不是糖的那種甜,細膩,絲滑,而且帶有濃鬱的花香味。
甜度適中,不淡不膩,吃到嘴裡,劉平安心情都變得非常的愉快。
這種野生蜂蜜,可不是後世那些劣質人工蜂蜜能比的。
吃了一勺子,劉平安舔了舔嘴唇,就把蜂蜜放了回去,免得忍不住吃完了。
蜂蜜可是好東西,對人體很好。
每天喝一杯蜂蜜水,可比吃一個蘋果效果還好。
而且他還可以做一些麵包,沾著蜂蜜吃,那可更香。
劉平安收好蜂蜜後,就拿著獵槍在森林裡閒逛起來,沒想到運氣還真不錯,居然發現了一頭鹿!
而且還是麋鹿!
麋鹿在後世是一級保護動物,因為前世狩獵過多,導致一度在野外消失。
後麵保護動物法成立後,麋鹿的野生種群才得以重建。
但在這個年代,麋鹿依然不少,而且還不是保護動物,畢竟現在吃都吃不飽,保護個錘子。
劉平安看了看這頭鹿,發現是雄鹿就有些失望。
所以他沒有打草驚蛇,而是悄悄的靠著空間之力,跟在雄鹿身後。
看看能不能一網打儘。
不過劉平安跟了半天,也沒發現有麋鹿群。
這頭雄鹿很像是走丟的樣子,畢竟它的樣子看起來很迷茫。
那就沒辦法了,隻好拿它的肉了。
劉平安直接把雄鹿弄到空間裡,然後使用加工廠粗糙的把鹿肉切割一下,就拿出布袋子裝好。
畢竟還是要做做樣子,劉平安把腰間的小刀上沾滿了鹿血。
鹿茸也是好東西,劉平安暫時放在空間裡,到時候可以賣給藥材批發站。
劉平安提著兩個血淋淋的袋子,翻過了山脈。
他依然如同上次一樣,沿著河邊的小路走,沒有從水壩那裡下去。
走到河邊,沒什麼人,劉平安就徑直地沿著田埂往家裡走去。
他剛到了家門口,在院子裡玩的小強就激動地朝著堂屋裡喊:”快出來,平安哥哥又打獵出來了!”
此話頓時吸引了屋子裡的人,他們一個個好奇地跑出來,爺爺更是一馬當先地檢查了一下劉平安的身體,發現沒事才幫忙接過袋子。
他打開一看,就欣喜地說道:“平安,你從哪裡打的鹿啊,真肥啊。”
劉平安心中撇了撇嘴,這也叫肥?
他覺得瘦得不行。
要不是是雄鹿懶得養,他都會放在空間裡養到三百斤才放出來。
這頭麋鹿去掉骨頭,肉也隻有100斤出頭。
如果不是稀少的鹿肉,劉平安還看不上呢。
“鬼鬼,麋鹿好久沒看到了,怎麼出現在山裡呢?”
“不清楚,看樣子還是隻雄鹿。”
大夥知道今晚要吃鹿肉,都很高興,雖然知道大部分劉平安都要帶走,但架不住他們新鮮嘛。
劉平安把兩個袋子放在廚房裡,而堂屋裡則在說著其他事。
“老三,你進城了,你的糧食到時候我們給你帶過來。”爺爺說的是集體糧,三叔三嬸都參與了勞動,肯定有糧食分配下來。
不過三叔搖搖頭,說道:“我現在有商品糧吃,這糧食還是留在家裡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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