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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日,溫梅是被人扶著回來的,因為腿腳不便,走路一瘸一拐的。
原因就是她在攤位上與隔壁攤位的婦人起了爭執。
本質上而言,二人攤位都是販賣木材,競爭關係自然是免不了。
隔壁攤位的婦人最擅冷嘲熱諷,言語間極其陰陽怪氣。
溫梅性子直爽暴躁,自然是不慣著那婦人。
於是兩人發生衝突,大打出手。
溫梅自是打不過那比她體格高大一倍的婦人,於是她就先動了手,占據先機,直接抄起身旁的木材,打得對方頭破血流。
那婦人也不甘示弱,抄起身旁的粗柴就往溫梅腿上砸去。
有趣的是,兩人打著打著就停了手,像是什麼事都沒發生過一樣。
照理來說,那婦女以大欺小,道德上於理不合。
而無論再不合,第一個出手的人在律法上總是先錯的人。
那婦人再還手,把溫梅打傷,自然也是難以免責。
至於彼此之間賠償多少,誰對誰錯,這就要交由衙門來裁決了。
可能溫梅事後覺得自己先出手不妥,那婦人也覺得反正對方也吃了苦頭,於是二人都不再追究。
這正是時綰眠覺得有意思的地方,甚至覺得石林顯的人都特彆淳樸。
他們不喜歡一個人時,情緒會直接表現在臉上,甚至當場爆發。
可衝突過後,脾氣宣泄完,一切也就煙消雲散。
這種明麵上、直來直去,能直接讓人察覺出來的危險,總好過那些心裡默默記恨你,背地裡耍手段的人要好得多。
甚至搞完小動作反而還越恨越深,非要偷偷再鬨得你個祖宗十八代都不得安寧。
“祖母,這不是我的錯。分明就是那妖婆的不對!”溫梅坐在床上,聽著祖母的訓斥,心裡越來越委屈,不停地為自己辯解。
“你先出手便是不對!今日打得對方頭破血流,改日呢?一個沒控製住,鬨出人命了怎麼辦?你哥哥還未歸來,他要是歸來知道你今日的所作所為,你讓他如何想?!”祖母第一次氣得渾身哆嗦。
“就是她先侮辱哥哥我才沒忍住的。”像是想起了什麼傷心事,溫梅沒忍住,泣不成聲地哭了出來。
她用手遮住自己的眼睛,抽泣道:“祖母...你彆告訴哥哥。就說我是..不小心摔傷的。我,我不想哥哥對我失望。我錯了,我真的錯了,我不該動手。”
祖母歎氣,默默地替她上完藥,最終還是不忍,替溫梅擦去眼淚,說道:“你啊,淮知要問起來,你便說不小心摔傷的就好。正好,你不是一直想學古箏麼?我已經和茹三娘說好了。到時候她可以來屋裡教你。”
溫梅一愣,不敢相信自己聽到的。
想起以前,她有幸看到梁月小姐彈古箏,仙氣飄飄,大氣典雅,自是免不了要羨慕幾分。
往後她一直當作玩笑話不經意間提起她也想像大家閨秀一樣彈古箏,沒想到祖母當真了。
她看向祖母,哇的一下又哭了出來,而後緊緊地抱住祖母。
她覺得祖母一把年紀了,自己還總是惹她生氣。
以後她一定改過自新,再也不讓祖母生氣了。
她這次也真的覺得自己錯了。
祖母輕輕拍著溫梅的背,安撫道:“好孩子。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遇到他人刁難時,勇敢回擊不是壞事,但要用對方法。”祖母說道。
時綰眠拿著果盤站在一旁,默不作聲。
看著兩人互相依偎時,她想到了母後。
思緒要飄向遠方時,時綰眠立刻搖了搖頭,讓自己不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