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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瞬間被甩飛出去,在地上“嗷嘰”滾了兩圈,摔成一個毛團,再爬起來時,整隻兔都有些暈乎。
林空鹿走過去,打算把它拎起。但這時,遠處車裡的潘卓逸忽然大喊“小心”。
林空鹿同時察覺危機,敏銳看向右後方。
廢棄樓後,忽然出現十幾隻喪屍犬,它們的眼睛像蒙著一層白膜,皮毛半禿,有的甚至被扯下皮肉,露出森森骨架。
在嗅到活物有存在後,立刻口流涎水,縱身猛撲而來。
速度太快了!
林空鹿皺眉,來不及用箭,直接扔弓拔槍,對準離他最近、也最快的喪屍犬。
一旁,兔子剛從暈眩中回神,就看見這一幕,嚇得腿瞬間發軟,直往後退,聲音哆嗦:“喪、喪屍狗?”
林空鹿注意力高度集中,無暇關注它說什麼。
這是他難得也緊張的時候,雖然他箭快槍準,但不得不承認,這個身體很弱,跑是肯定跑不掉的,而且最快的喪屍犬已經快撲到他頭頂。
他緊緊盯著喪屍犬,眼前終於又出現慢動作畫麵。
但就在他要扣動扳機時,攥在左手的大棒忽然變長,成為一根胡蘿卜色的權杖,而權杖頂端,包攏著一個被咬過一口的胡蘿卜。
林空鹿瞬間感到精力都被胡蘿卜吸去,同時權杖頂端飛射出白光一樣的細絲。
細絲韌如鋼,利如刀,竟在頃刻間就將十幾隻喪屍犬的頭齊齊削去。
林空鹿愣住,回神後,忽然一陣脫力,感覺像是身體被掏空。權杖也瞬間縮水,又變成巴掌大的胡蘿卜。
他指尖下意識摩挲,發現質感更像木頭,明顯不是真正的胡蘿卜。
兔子也被這一幕震驚,下意識喃喃:“原來這根蘿卜還可以這麼厲害?”
它像被某種力量牽引,由心底產生追隨一種的渴望,目光逐漸迷離。
等看到地上的狗頭,它瞬間又清醒,後怕地捂住脖子,毛茸茸的長耳朵緊貼腦袋,仿佛剛才是魔怔了。
但不知想到什麼,它忽然又壯起兔膽,竟飛奔過去,一把抱住林空鹿小腿……下方的腳踝。
林空鹿一個不防,被抱個正著,抬腳就要甩開。
但兔子這回死死抱住,仰起毛絨臉,語氣真切又賣萌:“大哥,我叫你大哥,以後我跟你混吧?”
林空鹿抬起的腳微頓,微訝:“這怎麼說?”
“咳,大哥你看,”兔子笑臉諂媚,“我剛好有蘿卜,你剛好能用,我們真是天作之合,天生一對,天……那個,總之,就是命中注定要成為搭檔啊。”
它看出來了,這根胡蘿卜在它手裡沒什麼用,但在這個人類手裡很有用。根據它在人類手機裡看過的108本龍傲天小說,這種時候,就該它靈寵(變異)兔出場了。
眼前這個大腿一定要抱緊,它可不想像那些喪屍犬一樣,屍首分離。
林空鹿聞言一陣黑線,提醒它:“成語不是這麼用的。”
“啊,這不重要。”兔子繼續抱他小腿,“大哥,我叫傲天,是我自己給自己取的名字,你叫什麼?要不這樣,我們的組合就取我名字裡的‘傲’,再取我名字裡的‘天’,叫傲天組合,你看怎麼樣?”
林空鹿:“……我看不怎麼樣。”
“要不這樣……”
兔子還要再說,但林空鹿一把薅住它毛茸茸的兔耳……咦,手感居然不錯。
然後把它硬拽下來,麵無表情地說:“在這之前,你先解釋一下為什麼把人騙來這件事。”
“呃。”兔子頓時心虛。
它傲天一生行事,何須向人解釋?但……抱大腿時除外。
於是趕忙道:“其實……我是看其他傻動物瞎吃、亂吃,最後都變喪屍了,想著我這麼聰明,肯定不能跟它們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