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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往上的彙報,直接將我們排除在外就行,不過你們事先商議溝通一下,統一口徑,不過不建議過於失實。
反正這功勞足夠大,多拿多占沒多大用,將我們撇開,其他的如實寫上去就行,我們參與的情況,會通過我們自己的渠道彙報。
放心,不會擠占你們功勞,彙報隻是讓上麵,了解清楚事情原委而已,並沒有其他目的,我們不缺功勞的。”
大概情況彙總後,各方的一些負責人,也湊到一塊,林默把這事兒給他們說了下。
至於負責人,海軍的是那位學長、一位艦長代表、一名海軍方麵安排的參謀。
陸軍方麵,一位從南京總部那邊過來接洽下令的參謀人員,那位營長,還有其中一個連隊,有一名團參謀下來安排工作,也被一並抓壯丁,成了負責人之一,也是黃浦畢業的學長,現在高興的嘴都快咧到耳巴根了。
警察及安保部隊,沒話語權,海軍陸軍也看不上他們,來了也說不話,林默便未讓其參與,當然,提前已經安撫許諾過一番。
“對了,那些武器跟收繳的財物與其他零零碎碎的東西,具體怎麼個處置法。”
幾人道了謝,客套一番,學長問出聲,其他人也將目光投來,顯然這是他們都想知道的。
“武器的話,步槍若有狀況優異的,可以換走,不過不建議把自己的武器換得雜七雜八,最好是同個型號。
而且要與所在部隊或單位主要裝備一致,再不濟,也是要通用同種槍彈的,原因相信你們也清楚,便不多提了!”
抽調來的部隊,雖然是國軍嫡係主力,也就是中央軍,但也並非最主力的,在中央軍係列中,屬於中間水準。
裝備水平,在國內肯定不能說差,但也算不上多精良齊整,雖說匪徒裝備整體不知差了多少級,但其中也有好的。
至於警察及保安部隊便不用說了,配發裝備,多是人家剩的,最多也就是自身或地方有錢,也願意花,給他們改良了下裝備,稍微像點樣。
“手槍的話,最多的便是駁殼槍了,其他雜七雜八的便不算了,尉官及以上,想要的可以選一支。
駁殼槍的話,一個班三支,排連營軍官及直屬人員人手一支,這包含原有裝備的,隻能限定在這個數,可以換,但不能多領。
建議也一樣,型號儘量保持一致,而且手槍也非裝備越多越好,劃定的裝備數量,能算合理範圍內的頂配了。”
眾人點頭,對林默的說辭還是認同的,畢竟駁殼槍,重量近兩斤半了,算上子彈這些,可不是一個小負重。
當然了,林默這個方案的針對陸軍的,警察及保安部隊,林默隻會視情況及表現,給他們勻一些。
海軍方麵的話,這些步槍、駁殼槍他們可看不上眼,也隻對收繳而來,雜七雜八的手槍感點興趣,所以這便由海軍軍官先挑。
機槍也繳獲不少,林默允許以班為單位配一挺捷克式,班是常規步兵班,其他班組不認,最後具體如何配置他也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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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式是最常見的,不過其他雜七雜八的也有不少,像是紹沙、麥德森之類,也不知怎麼搞來的。
就連重機槍都有,在對方停靠在外圍的船上繳獲一些,戰場上也發現了幾挺,多數搭載在船上,基本都沉了,也不知能否打撈起。
這個更雜亂,便不分了,衝鋒槍也一樣,跟他們主要使用的槍彈也不配合,最主要的,這些槍械數量少,狀況多不佳,也不好分。
“對了,槍械置換分發後,都是記錄在冊上報的,取用一些戰利品繳獲可以,但相關事宜,可不能稀裡糊塗成亂賬,以免出什麼麻煩。
至於財物,這些匪徒也沒帶來多少,其中一部分補上各家損耗,一部分做為傷亡撫恤,再拿一部分做為獎金分下,餘下你們自己商量著處理。
同樣,我們這邊不參與,可以放心,我們隻是不缺這點錢,不會拿這些出去說事,但醜話在前,前幾份的主意也彆去打。
當然,我指的是浮財及值錢的零零碎碎,其他像船這些雜七雜八的,有切實需要的可以取走一些,其他的我這邊折價上繳,實物由我們這邊處理。”
眾人也並未反對,雖然單個匪徒身上的財物不多,但架不住人數是他們的好多倍,足夠他們分潤。
而且這種事,也不宜太貪,吃乾抹淨一點不給上麵留,那可說不過去,至於折價後由他們處理,也沒意見,是不是從其中占好處,那不是他們該管的。
divid="gc1"css="gntent1"scripttype="text/javascript"try{ggauto();}catch(ex){}/script“另外,這些東西分了,他們的老巢、產業這些,那便沒有你們的份了,當然,我們也不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