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姓?”
彭文山熄滅香煙,正色詢問律師。
“我姓王。”
王律師底氣很足,法律這方麵他是專業的,根本不怕警察。
“彭文山,你的當事人叫史強?”
“去年警署轄區內發生了一起金鋪械劫罪案,我們根據線人的情報,一直在找一個名叫史強的疑犯。”
“我懷疑他就是,現在請他協助調查,王律師,你還有彆的問題嗎?”
彭文山指了指史強,見對方臉色突然變得煞白,就衝他笑了笑安慰一下。
史強一丁點被安慰的感覺都沒有,他隻覺得眼前一黑,頭有點暈,腳下好像出現了一個深淵,正有一雙大手把他往下拖。
剛才還是偷渡客,這會兒就成搶劫犯了?
“你冤枉我,這是陷害,王律師,你要給我做主,我要投訴他。”
史強神色悲憤,身體扭動著瘋狂掙紮,馬軍和阿明費了好大的力氣才把人重新控製住。
“彭sir,抓人是要講證據的,你是警務人員,最明白這一點。”
王律師表情嚴肅知道遇見硬茬了,對方很黑但做事講正規流程,這就有點難辦了。
“協助調查嘛,小時很快的。”
彭文山不為所動,在他心裡,已經把王律師的業務水平,劃到張榮那種水貨的層次上了。
這個時候不趕緊叮囑當事人,告誡史強獻祭‘一問三不知’保命大招,還跟他說一些有的沒的,簡直分不清主次。
嗯,也許是錢給的不到位,跟港島的律師打交道,手裡沒錢,人家才不會上心呢。
王律師沉默了,剛才偷偷耍了一個心機,把協助調查說成了抓人,可惜對方沒上當。
“史強,警察辦案講證據的,不是你做的不要承認,有我在他們不敢對你怎麼樣。”
王律師提醒當事人。
這算是默許警察把人帶走了,沒辦法,這是香江基本法的規定,每個港島市民都有義務配合警方工作。
史強咧嘴苦笑,幽怨地看向金十二,大佬,我為了給你表忠心,被差佬抓了,你可不能拋棄我呀。
金十二笑著點頭,示意小弟安心,不就是小時嘛,你怕什麼!
“還愣著乾什麼,趕緊做事呀,沒聽見彭sir的話嗎?”
林警長指揮手下的警員把涉案雙方分開。
看著兩夥人老實的跟鵪鶉一樣,各自靠著牆站成一排,心裡爽透了,讓你們囂張,敢在警署裡大呼小叫,欠收拾。
“哪個是苦主?”彭文山詢問,他想見識一下混社會還敢報警的人。
“就是他,叫金十二,這是他的筆錄。”林警長指向一個身穿西裝的年輕人。
這人有些眼熟。
衣著時尚,皮囊生的也不錯,挺白淨的,臉上帶著笑容,眼神自信,有一種雅痞的氣質,就是那股子高高在上,求人打他的表情讓人不爽。
“文哥,上次我們在大排檔吃飯的時候見過他。”宋子傑小聲提醒。
彭文山點頭,有印象,接過筆錄翻了翻,扔給林警長,嫌棄道:“太亂了,不要把一群人說的話都記上,一個一個的來呀,重新做。”
“sorry,sir。”林警長訕笑。
筆錄就是他做的,剛才壓不住金十二,問一句話對方能回十句,四張嘴吵得他頭疼。
不過現在不一樣了,林警長挺直腰杆喊道:“金十二,你過來。”
金十二在律師的陪同下再次坐到了椅子上。
“身份證帶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