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賽被迫暫停,十來名裁判站在賽場上,安保部的九名選手和沿海基地的十名戰士各占一邊。不一會,方才被救下去的安保部選手確認無恙,回到台上,與隊友站在一塊。
萬族大比的初選是人類從未有過的比賽,雖然有多種體育比賽的舉辦經驗,但人們仍然要麵對一個在賽事開始之前就被刻意回避的問題:如果選手在賽場上殺人怎麼辦?
在人類迄今為止舉辦過的諸多比賽中,不論褒義貶義,選手在比賽中死亡都是相當有吸引力的事件。挑戰極限的比賽中,選手可能會超過極限而死;對抗型比賽,選手可能會因為對手的失誤而死;在渴望更高更快更強的比賽中,選手可能會因為自己的失誤,意外致死。
更不用說在規則尚未完善的時候,比賽中讓選手死亡也並非是沒有可能的囈語。
以拳擊比賽為例,現在的拳擊比賽不斷地修改規則,其中有一部分,是為了讓比賽變得更有觀賞性的同時,又不至於讓選手在規則允許的動作內,把對手打死。
以目前拳擊比賽的嚴密規則,如果有選手能在規則允許內致對手死亡,想要問責他都很困難,隻能認為這是比賽風險的一部分。
若是隻考慮到這一步,初選遇到的問題似乎很簡單。人類有危險性的體育比賽多了去了,尤其是過去需要用器械對抗的項目,越是現代的比賽,規則越完善,受害者也越少。按照這種比賽,為初選設立一套完善的規則,儘可能避免選手在遵守規則狀況下的風險,豈不是無憂?
若是這樣還能有選手死亡,冷血地說,這也是小概率事件,是不可控風險的一部分。
但不幸的是,不能這樣做。
如果各地決出優秀戰鬥力隻是人類一時興起舉辦的“更高更快更強”型比賽,是人們想要看看,剛剛成為金丹期的修仙者們能夠誕生多麼優秀的戰士,那麼設立一係列降低比賽風險、提高比賽觀賞性的規則,相當合適。
但這場比賽是為參加萬族大比準備的,初選決出的隊伍要送去複選,複選決出的隊伍要去參加與諸多種族打擂台的比賽。若是在初選以嚴格的規則規定,選手們這不能做那不能做,降低他們在擂台上的殺傷力,難道最終決出的隊伍能在同樣安穩的環境中比賽嗎?
依舊冷血地說,人類要的是一支能在萬族大比中占據好名次的隊伍,如果從選拔中殺出屍山血海能帶出這樣一支隊伍,隻要利益足夠且有保證,這就是最該做的事情。
這般說來,似乎比賽又不應該設立任何規則,隻要有醫生保障救護,儘可能降低傷亡就夠了。反正從場上殺出來的都會是絕世狠人,整個華夏的新晉金丹期能殺出來這麼一隊,放到萬族大比,質量一定有保障。
可是這也不行。人類有一種被稱為道德的東西,即使某個判斷在其他情況下是符合利益的,加入道德之後,該判斷也會變得不符合利益。
在民眾和裁判們看來,初選是選拔備選隊伍的比賽,很多人期望在初選中揚名立萬。觀眾們期待看到修仙者之間的戰鬥,參賽者希望打出名聲,如果能代表人類參加萬族大比,則更是光宗耀祖的事。
很少有觀眾和參賽者會覺得,在初選中,選手是應該打生打死的。即使是裁判和主辦方,也不覺得選手應該打出生死。可是修仙者的戰鬥就是這樣,單挑戰和車輪戰還還說,雙方基本素質擺在那裡,拉不開差距的時候,哪怕動了殺心也不會速死,看局勢也能分辨出誰勝誰負;團隊戰時,一旦某一方有集中起來乾掉對麵一名選手的心思,哪怕沒動殺心,對手依舊凶多吉少。
更何況沿海基地的戰士們使用合擊法術時,那真是衝著把對手打死去的——在海裡戰鬥習慣下殺手,上了岸動用過於熟悉的招式時,也收不住手了。
裁判們叫停比賽,便是因為此事。
裁判將雙方叫到一塊,擺明當前的局勢。真要論比賽情況,勝負未分;但沿海基地的戰士們出手,如果裁判們不救,安保部的隊員肯定得死;如果救了,每次一放合擊法術,裁判就得上台把局勢中止,還得把已經聚集起來的合擊侵徹力消除,勢必會把本來做好的“帷幕”清除掉。
比賽的連貫性就這麼被打斷了,如果每次沿海基地的戰士使用合擊法術,比賽都會被裁判們打斷的話,那這還打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