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島民眾有看報讀書的習慣,這種習慣並不是文化盛行發達的表現,而是殖民統治下老百姓無奈的選擇。
在英帝國的殖民統治下,港島的原住民就是二等公民,方方麵麵都受到了嚴苛的管製。
這種歧視的行為不僅發生在現實生活中,甚至還被殖民者赤/裸裸的寫進了法律裡。
比如說港英政府實行宵禁,以“盜賊橫行”為由限製華人夜間行走,強行命令華人夜間外出時必須“手持燈籠,“以便識彆”,這就是在明晃晃地將“盜賊”與“華人”劃等號。
再就是,曾經港島在法律意義上,不準華人與殖民者共用包括馬場看台在內的公共設施。
而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在港華人仍不被允許進入外國人的家庭、會所和某些娛樂場所,可謂是明目張膽的將種族歧視寫在了腦門上。
在這種情況下,看報讀書就成了民眾為數不多的“自由”,也唯有在文字的海洋裡,港島到民眾才能暢想快意恩仇,暢想家國天下以及國之大者。
也正因為如此,近代的港島文娛產業相較於其他產業更加的發達,武俠小說、影視劇都得到了快速發展。
大小報紙雜誌更是多如牛毛,即便是各種無良小報,在這裡都有生存的空間。
然而,今天一大早,當老百姓一如往常前往報攤的挑選報紙雜誌的時候,卻驚訝的發現。
大部分報紙的頭版頭條,都在報道警署與社團勾結的事情,而且還有圖有真相。
頓時,民眾都被驚到了。
要知道這種事情好多年都沒有出現過了,自從當年“五億探長”雷洛稱霸港島之後,各路媒體報紙就被警告甚至於打擊過了。
想要在港島繼續生存下去,絕對不能報道警署警長、總華探長的負麵消息,不然後果自負。
自那之後,港島的媒體就有了一個規矩,可以報道港督府和港英政府的負麵消息,卻不能拿警署和各大探長開涮。
但是,今天這個規矩卻被人打破了。
震驚之餘,民眾們紛紛掏錢買報,想要看看警署到底是和那個社團相勾結,又是哪路英雄將這事兒曝光出來的。
這不看不知道,一看老百姓肚子裡的怒火就起來了。
社團欺壓普通的貨車司機,打人不說還砸車,簡直是欺人太甚。
要知道貨車司機不過是掙紮在社會底層的小人物,而且每一個小人物背後都是一個需要養活的家庭,社團這樣欺壓這樣的小人物,受影響的不止是司機本人,還嚴重影響到了他們的家庭。
生活本就不易,小老百姓的生活更是艱難,猛虎堂的行為無疑在挑戰民眾的底線。
而本應該懲惡揚善,維護治安的警署,非但對這種事情視若無睹,反而在助紂為虐,這更加激怒了普通民眾。
一時間,整個港島的老百姓都在討論這事兒,幾乎一麵倒的批判斥責警署和猛虎堂。
不過民眾的怒火對於殖民者而言,並沒有什麼實質性的傷害,這事兒也沒有引起警署方麵的注意。
畢竟這些年警署這邊也沒少遇到這種事兒,之前他們的做法大多數是不予理會,等事件自然平息就行了。
民眾的憤怒算什麼,不過是小人物無能的狂怒罷了,又不影響殖民者吃鮑魚龍蝦,聲色犬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