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是丁金群,穿著長袍,拿著紙扇。
不像以往那樣邋遢,今天他把麵容收拾的乾乾淨淨,頭發梳的一絲不苟,手裡拿著紙扇,像極了之前家境還富裕的時候。
見到丁金群,富蘭克反而有些高興了起來,走過去衝他打招呼。
“金先生,好久不見了。”
“好久不見?”
丁金群冷哼一聲,“確實是好久不見了,自從你把我的家產騙光之後,我在威海衛一次都沒見過你,這明明是個不大的地方,也不知道是我們兩個生活作息不一樣,不得拜。
還是你一直躲著我,不敢與我見麵?”
“金先生。”
“是丁,我姓丁。”
“都差不多的,你知道我們這些洋人的發音並不標準,所以念錯了也正常。丁先生,股票和期貨都是有風險的。
你既然參與了,就得知道這世上沒有穩賺的買賣,這是上桌遊戲的基本原則。”
“你是當我不識字,還是來這裡胡攪蠻纏來了?”
丁金群瞥他一眼,“是被騙,還是自己損失的,我清楚的很,不用多說。而且我今天來,也不是來跟你算賬的。”
“那你來這裡是?”富蘭克越發感興趣了。
丁金群毫無疑問是個腐儒,除了教書,過年過節寫幾條對聯,編一點酸溜溜的詩文外,便不會彆的。
事實上出於某種讀書人的矜持,他就連算盤也用的很一般,時常算錯數。
“來交易所,當然是來玩股票了,難道是玩女人啊?”
富蘭克顯然被丁金群這粗鄙的話語嚇了一跳,往後退開一步,確定是本人,對方的精神狀態也正常後,他才繼續問道:“可你有錢嗎?”
“有,不多。”
丁金群從袖子裡拿出一個信封,小心翼翼地從裡麵拆出被揉的皺皺巴巴的多張鈔票,甚至還有一些大小不一的硬幣,都是些一塊兩塊的散錢。
頓了頓,他衝富蘭克說道:“富蘭克先生,街坊都知道您是個慷慨的紳士,優雅的慈善家,彬彬有禮的富豪。”
“你到底想說什麼?”富蘭克不耐煩道。
“我是說,如果可以的話,請您借我十塊錢。”
“十塊錢?”富蘭克愣了一下。
“沒錯,十塊錢,發行價是一塊錢,最低買一手的話需要一百塊,而我隻有九十塊,還差十塊錢。”丁金群坦然道。
“哼,這恐怕已是你所有的積蓄了吧?”富蘭克冷笑道。
“嗯,我借了高利貸。”
丁金群點頭,“要是下個星期之前不能連本帶利還上兩百塊,他們會砍死我。”
“嗬,你簡直是個瘋子,為了什麼?”
“不為什麼,就是為了發財,如此而已,我想東山再起。”
“好,就為你這份執念,我借你十塊錢,哦不對,我給你十塊,不用還了,就當做是以前你請我吃飯的回禮。”
說著富蘭克從錢包裡掏出十塊錢,遞給丁金群。
就在丁金群的手即將觸到那十塊錢時,富蘭克捏著錢一角的手指卻突然鬆開了,錢晃悠悠落到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