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師成見張安安沈默不語,以為自己還得再加一把火,於是向張安安介紹起了工匠對於一個家族的重要性!
趙宋的經濟一向搞得很好,除了朝廷開明之外,民間那些手藝高超的匠人也是功不可沒的。
趙宋的匠人在當時可是品質、工藝的保證,代表了當時最高的技術水平,在商人的運作下遠銷海內外!
市場需求是如此巨大,北宋時期設立了一種匠籍製度,使得工匠走向了職業化。
所謂匠籍製度,就是與正常的戶籍和軍籍不同,政府將那些從事於官營手工業作坊優秀的工匠,或者有些技術要求極高、操作程序極為複雜的門類工匠集中起來,納入到匠籍之下,使他們直接成為為政府機構,為皇家直接服務。
後苑造作所,屬入內內侍省,宋真宗鹹平三年(1000),並造作所、後苑作置,掌內廷及皇屬婚娶所需物品,設監官三人,以內侍充任,下設專典十二人,有兵校、匠役數百人,分七十餘作,管理著龐大的工匠群體。
隨著商品經濟的快速發展和文官集團占據廟堂之上,趙宋已經具備了經濟、文化基礎,仁宗時期私人奴隸的權利得到保障,與平民享有同等的權利,“奴婢”一詞被“人力”和“女使”所替代。
不過也不要把趙宋想象的過份美好和高尚,趙宋之所以不惜餘力地打擊奴隸製度,完全就是為了自己。
趙宋得國不正,欺負了孤兒寡母得來這天下,怕啊,就怕有人向自己學習,不斷地加強對內統治,太祖便建立了複雜的監督網絡,目的是防止官員集團出現異動,監督機構與行政機構之間盤根錯節,互相牽製。
增強了禦史的權力,諫官的話語權得到保障。禦史對皇帝、百官、王公貴族以及平民都有監督之權。
監督和司法領域都是相互分離又相互製約的關係,地方上設四司,分彆掌管行政和監察事宜,但是他們彼此之間並沒有直接管轄關係,而是平級關係,在行使職權的過程中要互相監督和配合。
宋朝在保證權力製約的時候,對朝廷內部機構進行了改革,宋神宗時期增設門下後及中書後省,兩省官員之間可以互相監督,但也相互配合,且在職位設置上出現親職與不親職兩種,以此作為發放俸祿的依據和行使實權的標準。
禦史台的改革主要是設置六察司,彈劾要嚴格執行法規,朝中還專門設置置禦史房,用來監督禦史行使權力,這樣宋朝所有的機構和個人都被包含在監督網絡中,
趙宋經過幾代皇帝的努力,建立起監察與行政之間錯綜複雜的關係網。
趙宋之所以不惜餘力地打擊奴隸製度,完全就是為了加強統治,在宋朝之前,“奴婢賤人,律比畜產”(《唐律疏議·名例六》),認為“奴婢有價”(《唐律疏議·詐偽》)可由主人隨便買賣,一切依照“奴法”,“合由主處分”(《唐律疏議·戶婚下》)。
奴隸是主人的私有財產,怎麼處置全憑主人心意,那麼主人便是奴隸的天,奴隸自然也就隻知主人而不知皇帝。
部曲本為軍隊編製及私兵之稱。後又為家仆之稱。《唐律疏議》卷十七:“奴婢、部曲身係於主。”又卷二十:“部曲、奴婢,是為家仆。”
部曲就必須對主人效忠,主人對他也負有“保護”的責任。部曲必須完成主人所交給的任務,其中也包括從事農業勞動和其他勞役,但並非必須從事農業生產,他們的主要職責還是作戰。
部曲是豪門大族的私人軍隊,帶有人身依附性質就決定了部曲的來源-奴!
豪門大族擁有了自己的軍隊,那麼也就擁有了禍亂天下的本錢,這是趙宋不能容忍的,因此奴隸製度也成為了趙宋的嚴厲打擊對象,趙宋這是要從源頭掐滅。
趙宋直接用法律明文規定了,奴婢屬於自由民,並不從屬於主家,不是主人的私有財產,不可以隨意處置,奴婢隻不過是跟主家結成了雇傭關係。這一雇傭關係基於雙方自願而訂立,並且有雇傭期限,期限一到,雇傭關係即解除,所以到了趙宋“奴婢”一詞被“人力”和“女使”所替代。
要知道奴隸製度從夏朝就開始了,到了唐朝,奴隸貿易更是達到了巔峰,想要禁止談何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