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一個完整的故事大綱,就出現在了程旭遠的心頭。
他拿起筆,在稿紙上快速的寫道:在廠子裡,劉惠芳是一個引人注目的漂亮女工,她第一次見到王滬生……
寫東西,有時候就是一寫開,就文思如潮湧。
坐在昏暗的燈光下,程旭遠一口氣寫了三千多字。
感到手有些酸的他,剛剛準備活動一下筋骨,昏暗的電燈卻突然滅了。
如果是前世,出現這種情況最大的可能就是燈泡壞了。
但是現在,最大的可能卻是停電。
借著煤球爐的一點火光,程旭遠點著了用藥瓶做成的煤油燈,雖然不是太亮,卻也能夠看清楚四周。
藥瓶是史雪紅給的,煤油是從老李頭那邊要的,文化館因為點蠟燭太費錢,所以給老李頭每月都會弄幾斤煤油,以備停電的時候照明。
至於燈撚,這個更簡單,他從被子裡掏了一點兒棉花做的。
一燈如豆,雖然不亮,卻也溫馨。
不寫了,煤油燈下寫東西毀眼睛。
雖然心裡好像有很多的東西不吐不快,但是為了不再戴上眼鏡,程旭遠還是簡單的收拾了一下桌子,就躺在了床上。
清晨,又是一陣熟悉的肚脹,程旭遠不得不冒著嚴寒,裹著棉襖來到了公共廁所。
明天搬到筒子樓,樓上的公共衛生間,應該不會這麼冷!
借著蒙蒙亮的天光,程旭遠剛剛在蹲位上蹲下,熟悉的聲音再次響起:“來了!”
程旭遠扭頭,就看到孟德誌就好像一個幽靈一般,依舊在原來的位置上蹲著。
他笑了笑道:“來了。”
“今天又晚了六分鐘,年輕人,作息時間不規律,對身體不好啊!”孟德誌悠悠的說道。
程旭遠之前,還很喜歡和孟德誌打打嘴仗。
但是現在,他沒有了這個心思。
所以他直接道:“老孟,我今天就搬走了,明天你就彆在這兒等我了。”
孟德誌沉吟了一下道:“要不,你在這多住兩天,反正你一個單身漢,住在什麼地方都一樣。”
程旭遠一陣無語,老孟這家夥長的濃眉大眼,也算得上是相貌堂堂,氣宇軒昂,這說話怎麼就這麼損呢!
單身狗就不應該有自己的狗窩嗎!
有心懟孟德誌兩句,但是程旭遠最終還是因為分彆,沒有說話,隻是嗬嗬的笑了兩聲。
嗬嗬就是後世的意思。
孟德誌雖然不明白後世的嗬嗬是什麼意思,但是他從程旭遠的笑聲中,還是能夠感覺出他的意思。
他沒有繼續剛剛的話題,而是一本正經道:“小程,我覺得伱說的這個故事,實際上也可以發表出來。”
“整理一下,不比《明朝那些事兒》差。”
“而且還更有深度。”
程旭遠擺了擺手道:“《明朝那些事兒》我寫的都有些累了,這個就算了吧。”
發表,開什麼玩笑,人家都已經寫出來了,撞書可就不好了。
作為一個文抄公,最大的問題就是怕撞書吧。
孟德誌歎了一口氣,很是哀歎這個年輕人的不爭氣,他有心整理,可是雖然聽了不少,卻不知道該從什麼地方入手。
停頓了一會,孟德誌突然道:“小程,這個星期天來我家做客吧。”
“你還沒有來過我家呢!”
程旭遠道:“好啊,你家住在後麵那棟樓的幾樓,我一定準時拜訪。”
“不是後麵那棟樓,是出了前麵胡同口的那棟白樓,我家住在三樓東戶。”孟德誌鄭重的說道。
聽孟德誌如此說,程旭遠突然愣了一下。
那白樓距離文化館,可有五六百米的距離。
老孟,你上個廁所,值當的跑這麼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