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最最重要的是,她怕鬼,家裡晚上隻有她自己一個人,她會嚇死的。
思來想去,好像她能乾的就是寫稿子了,寫稿子是腦力活,而且不用在規定崗位上班,工作靈活有彈性。
徐冬麥是一個書蟲,當年管倉庫的時候天天看閒書,知識儲備還是可以的,以前也在意林上投過文章,中過好幾篇。
這麼一想,寫文章是條出路,徐冬麥說乾就乾,這半個月寫了幾篇文章試試水。
徐冬麥努力寫稿子為了多吃肉,以前她雖然過的不是大富大貴的日子,但也不缺吃喝,魂穿70年代,一天天的能吃飽都不錯了。
如果能靠寫稿掙到錢最好不過,雖然楊嵩的津貼能養活家裡五口人,但誰會嫌錢多?
掙到錢了就把錢送給原主的父母,占了他們女兒的身體,雖然不是徐冬麥的意願。但總歸占了彆人便宜,原主爹又那麼疼原主,徐冬麥有點良心,有錢了不會虧待他們的。
如果不能徐冬麥隻能靠老公養了,反正原主給徐冬麥打下了好基礎,有退路在,徐冬麥也不在怕的。
沒想到昨天峰回路轉,老天爺送徐冬麥那麼大一個金手指,砸的徐冬麥昨晚高興的睡不著覺。
現在稿費成了徐冬麥以後拿出物資的借口了,要是真掙到稿費了,以後就不用拿徐建國做借口了。
一次兩次還好,久了孩子們要起疑了。
彆看兩個孩子一個八歲、一個六歲,腦袋瓜子聰明著呢。
要是她交代不清楚糧食來源,古板的楊致遠第一個大義滅親。
哎!一邊騎單車一邊心裡叨叨,怎麼還沒騎到縣城?大夏天的又熱又悶,原主好吃懶做慣了,踩個單車都沒力氣。
一個小時的車程廢了徐冬麥半條命。
一到縣城她先去郵局寄稿子,上一周徐冬麥來縣城郵局買了報紙和雜誌,花的還是大兒子攢的零錢。錢是花一分少一分,不過錢沒白花,徐冬麥在報紙裡看見了征稿信息。
按照征稿的主題和內容,徐冬麥這一周結合著印象裡這個時代的行文風格寫了幾篇文章。
不知道能不能中,投了再說。
這年頭買報紙的少,賣不完都被分著拿回去糊牆了,徐冬麥白淨溫婉,穿的衣服沒有補丁,看上去家裡很富裕。所以楊敏對徐冬麥印象深刻,記住她了。
看到徐冬麥來寄稿子,楊敏稀奇地說道,“你真寫出文章了?”
“嗯嗯。”徐冬麥沒想到她問她一嘴,淡定的點點頭。
“你可真厲害。”楊敏佩服地說道,上一次徐冬麥來買報紙和楊敏閒聊說過,她想試試投文章,楊敏沒想到她執行力這麼強。
“害,這有啥,都不知道能不能被選上呢。”徐冬麥擺擺手,她心裡也沒底。
“能不能成先不說,光是你這份勇氣和毅力就讓我佩服,同誌你放心,我給你看著回信,一定能成的。”
現在的人真熱情哈,徐冬麥看著給自己攬事的楊敏,道謝過後離開,找了個沒人的角落從空間裡取出兩斤五花肉、一個大西瓜、一袋雞蛋掛麵、十斤精米,去三弟徐滿糧家裡。
說起徐滿糧也是個極品,為了吃口肉給肉聯廠工人做上門女婿。被村裡人說三道四,嫌棄的很。
這年頭條件再差也沒人想給做上門女婿。
偏偏徐滿糧還覺得做上門女婿光榮,麵對村裡的長舌婦,他一點也不害臊,還說,他憑本事吃肉的,憑什麼看不起他?是不是家裡兒子嫉妒他能靠女人?
吃軟飯吃出自豪感也是沒誰了。
說實在的,徐滿糧做張家女婿,一點虧沒吃,張萌萌是原主的高中同學,上學時徐滿糧接送原主認識了張萌萌。
她爹娘是肉聯廠的工人,家裡就她一個獨苗苗,從小被養的胖胖的,一看就不缺肉。
原主啥人啊?
愛占小便宜的心機girl。
看出張萌萌不差錢不差肉之後,可以接近她,和張萌萌打好關係,張萌萌被養的單純,遇到原主這個道行深的,幾句好話就把她哄的沒邊了。
高中時期和她處的跟親姐妹似的,原主高中那會跟著她吃了不少肉,她家就一個孩子,夥食差不了,原主每次坐在張萌萌身邊吃飯,飯盒一拿出來,張萌萌不用多說,看著原主飯盒裡的鹹菜,大方的給分一半肉給原主。
高中三年,原主被張萌萌養的豐腴不少。
畢業後原主知道張萌萌家人不想她嫁人,擔心閨女在彆人家受委屈,想找一個男人入贅,二話不說就把弟弟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