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那種特彆出色、人氣爆表的,就拉出來單飛,資源傾斜,重金打造,說不定能成為頂尖兒的天王天後。
而混了幾年都不溫不火的,慢慢就會被經紀公司徹底放棄,無聲無息退圈,從此銷聲匿跡。
“羅莉”這個名字,說實話夜星宇不記得,但是“lovlyrl”這個組合確實聽過,似乎還真有些紅火,粉絲基數很大,尤其受到學生群體和年輕人的追捧。
原來江旭的女朋友是個小明星啊!怪不得這家夥嘚瑟!
可轉念一想,以他江家繼承人的身份,似乎該嘚瑟的不是他吧?應該是那個小明星才對!
夜星宇懶得去想這些無聊問題,友善地跟羅莉打了個招呼點頭示意,便拉開車門鑽到後排去了,準備把副駕駛位留給江旭。
可江旭繞到車身另一邊,同樣打開車門鑽進了後排,似乎要嘮嗑幾句。
夜星宇有些奇怪,問道“你不陪女朋友,跑後麵來乾啥?”
江旭神神秘秘地湊近夜星宇耳邊,低聲道“姐夫,我是想提醒你,最近出門小心點,或者乾脆彆出門,老老實實地在我表姐家裡呆著,要不然……”
說到這裡,江旭欲言又止,臉上表情詭異得就跟便秘一樣。
夜星宇聽得樂了,忍不住笑道“你叫我彆出門,又拉我出去玩,那我現在是跟你走呢?還是該下車進屋呢?你得給我一個明確指示啊!”
江旭擺擺手,嚴肅解釋道“我叫你出來肯定不會有事啊!我的意思是,你以後不要一個人出門瞎溜達,說不定會發生一些意外!”
…………
ps有兩種偏執型讀者,一種噴主角太慫,不霸氣,沒有強者風範,另一種噴主角不夠低調,主動惹事生非。
好笑的是,這兩種讀者的觀點恰好相反。
噴主角太慫的,之前有一章我已經解釋過了,這裡不再講,現在來講一下噴主角惹事的。
我不知道所謂“主動惹事”的定義是什麼,張馨雨給主角打電話,叫他出去,主角拒絕了,拉黑了電話,結果還是被訊息騷擾,然後就去了一趟夜總會,——好家夥,這就構成了“主動惹事”的罪名。
要是這樣也罪名成立的話,我估計也是屬於經常“主動惹事”的那種,因為時不時有朋友打電話叫我去吃飯啊,或者去哪裡玩啊,我其實比較宅,不想去,有時候寫書正有靈感,不想被打斷,多半都拒絕,但如果拒絕不了還是會去一趟,這屬於是“主動惹事”了嗎?
我惹了誰啊?死活不去才會惹人不高興吧?
有人會說,不想理就拉黑啊!拉黑一次不行就連續拉黑啊!
我隻想說,真想煩你,我每天可以換一百個不同的電話騷擾你,一味拉黑有用?除了讓人記仇,還有什麼用?
再說了,主角如果啥事都不理,一味自我封閉,這書還怎麼寫?
工作都不能做了,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人在江湖就身不由己,職場裡也有各種矛盾,在食堂切菜也不見得就成為透明人,我看隻有找個荒山當野人,挖野菜,然後全書完,才能真的做到不惹事非。
但這樣的書,有人喜歡看嗎?
人是群居動物,離群獨居的,要麼當野人,要麼當仙人。
主角是想做個普通人,但不是想搞自閉,該有的社交,該有的生活圈子,也不能少,彆抓住這一點硬杠好嗎?
普通人難道就不能有恩怨,不能有衝突,不能接受邀請,不能參與社交活動?
有人送錢給主角,作為普通人就不能收?收了就不是普通人?
那麼捫心問自己,你是屬於哪一種?你是普通人嗎?是不是一年365天,天天宅在家裡,誰都叫不出去?
一味鑽牛角尖真的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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