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彥去觀摩拍攝的時候,並不隻是看著,大部分時候都會給他們現場的工作人員幫忙,他畢竟是個年輕勞力,片場很多事情他搭把手都要給彆人減輕不少負擔。
隨著他幫的忙多了,片場不少人開玩笑說,給周彥開一份工資都少了,應該給他再加一份工資。
加工資當然是不可能的,不過周彥樂在其中,給人幫忙的過程也是他學習電影、了解電影的過程,有時候運氣好,他還能頂班充當場記,因此了解了場記板上都寫著哪些信息,也知道了為什麼要有場記板。
周彥想要多學點跟電影有關的知識,倒不是說他決心以後拍戲或者演戲,隻不過他對拍電影這件事情產生了最根本的興趣,他認為演戲或者拍戲,這事挺好玩的。
旁人倒是沒覺得周彥想要學這個,隻認為他可能是平時沒見過這些東西,所以覺得好奇而已,再過段時間新鮮勁過去了,就不會這樣積極熱情。
賀無名給周彥訂的笛子前些天就已經托人買好,並且正在往這邊寄。
說起笛子的事情,周彥就感到肉疼,賀無名定了笛子之後,周彥才知道一把笛子要三百六十多塊錢。
這可是九零年,大部分人月工資都沒到一百塊錢的年代,一把笛子竟然要三百六十塊錢。
周彥之前還感覺自己一部戲下來賺幾千塊錢非常多,花都花不完的那種,但是現在看來,也就能買幾根竹笛而已。
根據賀無名的說法,他還是很體貼的,沒有給周彥選太貴的,不然的話他朋友那裡價格四位數的笛子都有一大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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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周彥都在等笛子來,雖然很肉疼,但錢花出去之後,周彥也對笛子有了期待,他其實也受夠了劇組給他的笛子,確實是不太好聽。
……
笛子還沒有等來,周彥先等到了一份從出版社寄來的信。
還是劉清從鎮裡麵給他帶過來的。
這次的信非常薄,還沒拆開,周彥就麵露喜色,果然,這是一份過稿的來信。
信是從粵省羊城市寄過來的,看到羊城兩個字的時候,周彥就已經知道,這應該是《花城》雜誌社寄給他的。
寄信人是《花城》小說組的文學編輯呂夢萍,她在信中說,非常喜歡這篇《被雨淋濕的河》,並且雜誌社已經決定將在十一月五號那期雜誌刊登這篇小說。
落款的時間是七月十五號,距離現在已經過去一個多月了。
周彥抄給《花城》的這篇《被雨淋濕的河》跟之前給《燕京文學》的《鎮長之死》一樣,都是魯迅文學獎獲獎作品。
而周彥之所以將《被雨淋濕的河》投給《花城》,是因為這篇小說的故事是圍繞改開後農民南下打工的情形展開的,而《花城》雜誌社所在的羊城便是農民工南下的熱門城市。
而且《花城》現在比較提拔新人,對作者過往的履曆不是特彆看重,比較適合周彥。
事實證明,周彥的選擇是對的,《花城》十分果斷地將稿子給收了。
呂夢萍在信中告訴周彥,稿費總計六十六元,需要等到稿子刊登之後再彙給周彥。
《被雨淋濕的河》總共三千多字,算下來,他們給周彥的稿費標準是千字二十二元,這個價格其實算不錯了,現在大部分雜誌的稿費都在千字十元到二十元之間。
這個時候,國家對稿費的標準是有規定的,著作稿的稿酬標準是每千字10到30元,除了一部分確實具有學術價值的文稿可以將標準提高到千字40元之外,其他的都不能超過30元。
按照普通人的工資標準,六十六元自然不算少,每個月隻要發出兩篇,就能比普通工人的工資高點。
但是周彥作為一個月入好幾百大洋的高薪人士,自然對這六十六元的稿費有些不太看得上,不過他知道,好日子在後麵,現在沒有必要計較這點稿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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