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時間已經是正午了,稻葉昌生和秦德祿並沒有立即趕回振興公司,而是在半路上找了個酒樓吃飯。
由於下午還要上班,便沒有喝酒。
稻葉昌生給秦德祿的茶杯續滿茶水,問道:“平時像這樣的事情多嗎,都需要我們親自來碼頭驗貨?”
“一般隻有重要的貨物才會讓我們過來,這個所謂的重要,並不是單單指貨物的價值,你明白嗎?”
秦德祿輕輕喝了一口茶水,又道:“現在這個世道,靠著正常的生意是不行的,各個貿易公司都會有自己專門的賺錢渠道,當然了,最為賺錢的還是走私倒賣一些管製、緊俏貨物,可謂是一本萬利。不過,這種生意風險也很大,沒有強大的人脈關係,是不可能做長久的。”
稻葉昌生對走私的事情有所了解,當下投入到走私中的人物形形色色:
一是奸商如銀店老板、糧商、綢緞商、船主等。
二是流氓土豪劣紳。
三是徇私舞弊的稅務人員、海關職員。
四是放私的緝私人員。
五是不肖公務及地方政府也無可奈何的“權貴”。
六是不肖軍人、司機、奸商、諜報人員、一般民眾等。
當然了,這些並非走私的主力軍,dz市商在東南沿海一帶都是組設公司來經營的。
在臨城,到處可見轉運公司和“過塘斜,總數在兩百家左右。
總辦事處大部分設在上海、寧波、溫州、金華、鷹潭則設有據點,與上海保持密切關係,各有幾隻經常來往滬甬溫間的輪船,幾十部貨運卡車和幾千個工作人員。
貨物從上海上船,一直越湖南或者廣西,沿途所有的交通工具都不假人手,至於其後台,除了江南一帶的“商業巨子”之外,還有權要人物在內。
走私的物品也是五花八門,大致分為八類:
第一類為毒品,包括鴉片、嗎啡、紅丸、白麵等。
第二類為奢侈品,包括香煙和首飾等。
第三類為藥品,包括針劑藥劑和其他西藥等。
第四類為日用品,包括麵紗、布匹、精製糖、火柴等。
第五類為礦產,主要以煤油、鎢砂等為主。
第六類為特產,主要是橡膠。
第七類為海味,包括海參、魷魚、魚翅、魚肚等。
第八類為其他走私貨物。
總之,無所不包。
走私的利潤非常高,從上海到南昌,四五的路程,在上海每一匹布需法幣五十元,越南昌可以賣到一百**十元,除去五十元的成本費用、四十元左右的捐稅外,每匹布可獲純利百元。
通常時候,走私商也很難將這些高額利潤都收入自己的囊中,坐等分肥的勢力不少,走私商必須分給他們一杯羹。
首先是垂涎走私利潤的軍方,貨物在運輸時會路過軍方的諸多防區,繳納一筆保護費不足為奇。
其次是包私的官員,大概會得到三四成的利潤。
振興貿易公司若沒有深厚的背景,根本無法從事走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