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老王大約是十二點多的時候給我打電話:“乾麼裡了?”“我有點事,在外邊呢。”“這裡好長時間沒吃肉了,都饞死了,你看看下午辦辦吧。”我這裡正忙著,沒心思聽他叨叨,就隨口應承了一句。老王接著說:“我給你安排,你出200,剩下的我出,老劉也快退休了,給老劉送送,再叫上亓副教授……”我隨口應承道:“行,行,好吧。”
給老劉送行,還叫上亓副教授,我義不容辭啊。關鍵是大家都給我助力了,得了400塊錢,大家都掛掛著這事。
到了下午4點多,老王又打電話確認,這事就算妥當了。
到了餐桌上,老王一如既往地端坐在主陪的位置,一言不發,心裡可能隻想著吃肉,沒有所謂的開場白——說明是我請客的主題。於是,大家紛紛感謝老王,老王亦沒有糾正,或者說,老王順水推舟、借坡下驢,心安理得地接受了大家的感謝。
我覺得不對勁,但這種場合下,沒法子糾正。我忒實在了。
吃完了飯,老王頭一次如此大方地甩出100塊錢讓我去結賬,這些錢哪裡夠呢?
雖說,老王亦出了錢,但我卻默默無聞地結了賬,事後越想越不對勁,老王想吃肉,憑啥我掏錢啊?
後來,經過問詢,才知道老王根本就沒有事先言明是誰出錢?隻說:“你有空嗎?去吃個飯吧,給老劉送送行。”讓人誤以為是老王辦,這完全是掩耳盜鈴,偷換概念,拿我的錢為好人,我卻莫名其妙地充當了冤大頭。
divid="gc1"css="gntent1"scripttype="text/javascript"try{ggauto();}catch(ex){}/script這事說給王小王聽的時候,王小王也很生氣,該當場挑明,我請客憑什麼謝老王啊?
這種事也不是頭一次。很久以前,我和某同誌到某單位公關,把人家約出來吃飯,某同誌就儼然以主人自居,毫不客氣地坐了主陪,飯桌上絲毫不提誰請的主題,讓客戶誤以為是老先生請客,飯後卻讓我去結賬,客戶還沒有走,不好當場糾正,莫名做了一回冤大頭,還美其名曰“是給我公關”。那意思是你結賬誰結賬?還特理直氣壯,那也該說明是我請吧?彆讓客人誤會,但那架勢卻是老先生請客,客人就是這麼想的。
但是老王的做法未免欠妥當,雖然也出了錢,但是他拿的錢是作為貼補的零頭,我拿大頭,理應當眾說明是我請,或事先告知是我請,是我為老劉送行,不應含糊其辭,不知情的都認為是老王請,老王什麼時候這麼大方過?飯桌上隻感謝老王是不合情理的,拿彆人的錢辦自己的事,也忒不地道、不厚道了。
也就是說,老王在兩次給我打電話的時候,都巧妙地避開了眾人,給眾人以老王請的錯覺,下通知的時候,又模棱兩可,根本沒說原委,我不知道老王咋想的?我不在乎錢多少,但是做好事不留名,也不是我的作風,至少大家有知情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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