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了一眼周圍的狼屍,“應該是剛才我們殺狼時,連綿不斷的狼嚎引起了他們的注意。”
其他人紛紛點頭,一個個又抓緊了武器。
“姑爺,”老三泰期盼地望著任寧:“現在怎麼辦?”
“奔鹿為了殺光我們,費儘了心思。”
“他們都是分成這樣一支支小隊,在草原上四麵八方亂竄。隻要有一隊人發現異樣,便會立即發出信號。沒多久周圍的隊伍就會趕過來。”
屆時他們就無處可逃。
事實上開倫最初逃出了不少人,然而幾個月下來,就隻剩下他們百餘人苟延殘喘。
任寧嗬嗬一笑,心裡毫不意外。
奔鹿這樣的招式,往日在要塞當斥候時他見得多了。
“雷二,”任寧開口:“敵人離這裡還有點距離。我先尋個高點看看周圍的情況。”
雷二立正:“明白!”
兩人相處這麼久,早已心有靈犀,無需彼此費太多口舌。
看清情況後,如果周圍有奔鹿的大部隊,他們隻能儘快轉移。
要是對麵隻是那支小分隊,一個字:殺!
駕!
黑馬旋風一般向附近的高點奔去。
草原人沒有不愛馬的。其他人看著追風的速度,又是羨慕又是遺憾。
“以後打死也不許把族裡的好馬給賣了。”有人喃喃自語。
唯有倉狼戀戀不舍地摸著身邊溫熱的狼崽子。
這些小精靈剛剛到手,甚至還沒捂暖。要是奔鹿來的人多,再不舍他也隻能忍痛丟棄。
“雷老弟,寧姑爺準備乾什麼?”他問。
雷二笑:“看看能不能乾掉那些奔鹿人。”
他舉著望遠鏡追蹤著任寧一人一馬,“沒準今晚是你們的幸運夜。不僅口糧,就連馬都有了。”
開倫眾人麵麵相覷。
他們可笑不出來。
對方有馬還有弓,而他們手裡的弓箭隻就有三把。
再者奔鹿人可不是沒頭腦的野狼,會躲會閃還會叫人。
這仗怎麼打?
雷二笑而不答。
好半晌過後,他精神一振,“你們姑爺說了方圓二十多裡隻有這支小隊。我們乾掉他們。”
嗡~
一群人將信將疑,卻是不由興奮起來。
砰!
倉狼重重擂了一拳身邊的草地,回頭對個半大的小子道:“快去喊人。我們一起乾掉前那幫雜碎,替死去的族人收點利息。”
那小子興奮地舔了舔嘴唇,像條狼一樣嗖地從灌木裡竄了出去。
雷二默默地看著。
他張了張嘴,卻沒有說出話來。
區區二十六人,就算全是西涼精銳他也渾然不懼,更彆說來的是隻是些奔鹿的普通牧民。
但這些是開倫的敵人,他和任寧可以幫忙,但不能當主力。
因為這是開倫的戰爭。
沙沙沙!
又過了半晌,西邊的動靜還沒傳來。
眼前樹影搖晃。
上百開倫人冒出頭來。
有老有少,有男有女,雖然個個麵黃肌瘦,然而望向西邊時卻是攥緊了拳頭眼中更是殺氣凜然。
“都來了!”倉狼滿意地點頭,“都還記得怎麼套馬吧?”
“當然記得。”一堆漢子甚至女人重重地點頭。
這可是他們的看家本領。除非是死,否則也忘不了。
倉狼十分滿意,他點了幾個男人的名字:“大家一起乾掉這幫奔鹿雜碎,然後你們幾個把他們的馬都給搶了。”
百餘人興奮地點頭,貪婪地看了一眼地上的狼屍和狼崽後,紛紛在周圍埋伏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