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趙瀾就衝付元琳發了一頓脾氣,但趙瀾也沒說出要把付元琳另一套房子空出來讓給嶽父和小舅子住的話。
那套房子租金一月三百八十塊錢,都差不多快有一個人的工資那麼多,趙瀾舍不得白白給嶽父小舅子住。
但一直讓嶽父和小舅子一直鬨下去,他和付元琳隻會越來越沒臉。
第二天早上,思考了一夜的趙瀾,早上請嶽父和小舅子去吃早餐,勸他們回鄉下去,“在城裡討生活不易,還不如回家種地,在鄉下有地有房,不缺吃,住的也寬敞,就是累了一點,但在城裡打工也不輕鬆,爸,你和耀祖好好想想。”
付耀祖氣哼哼道,“我不回鄉下,你勸我們回去,你是不是想一個人霸占我姐的房子和錢,我告訴你,就算我姐嫁給你了,她的房子和錢也輪不到你打主意,那是我們付家人的財產。”
付長根道,“趙瀾啊,我們來帝都,是想賺點錢再回去,這帝都的錢好賺,乾一天小工就有三十塊錢,在我們鄉下,小工是二十塊錢一天,差不少呢。”
付長根從拘留所出來,就找到了一個工地乾小工活,日結工資,一天三十塊錢。
付耀祖吃不了這個苦,他在一家酒店做傳菜員,從廚房端菜到包間門口,交給服務員就行。
付耀祖嘴饞,每次傳到好菜,都會偷吃一口。
這也讓他挺喜歡這個工作的。
而且,飯店女服務員多,他憑著俊秀的外貌,勾搭上了好幾個服務員,可惜都是外地女孩,沒有本地的,他也就玩玩而已,沒有認真。
他最大的目標,是娶一個有錢的本地女孩,最好是有錢有房子,還能給他安排一個體麵的工作。
那他以後就能挺直腰背走路,高人一等。
隻可惜,希望很美,但一直遇不到合適人。
在付長根和付耀祖三天兩頭的咄咄逼人下,付元琳終於願意一個月出一百五十塊錢,讓他們出去租一個單間住。
“我隻能幫你們到這,你們要是不同意,那就隨便你們,等你們把小區的人鬨煩了,自會有人報警的。”付元琳威脅道。
付長根和付耀祖見好就收。
沒幾天,他們住進了一間單間,但之後爺兒兩會時常來串門,讓付元琳做好吃的給他們吃。
連吃帶拿,每次空手來,走時大包小包的拎著。
跟趙瀾處久了,付長根也學精了,每次走時,付長根就會故意對小區鄰居們說,“都是我女兒做的買的好吃的孝敬我這個爸爸。”
“我女兒女婿最孝順我。”
“我女兒眼光好,嫁了個好男人。”
“我女兒天天惦記我,就怕我吃的不好,讓我時常過來蹭飯,她給我做紅燒肉。”
好話說多了,被鄰居們誇讚,付元琳就不得不去做。
這讓付元琳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她能說,不讓爸爸弟弟來家吃飯?
她能說,那些吃的,是她買給自己吃的,不讓爸爸弟弟帶走?
她要是真說了,到時候爸爸把事情鬨大,那就成了她不孝順,她不好,她吝嗇鬼。
所以,付元琳哪怕再不願意,也必須隱忍被爸爸和弟弟剝削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