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準養狗,尋常百姓自然就沒有狗肉吃。
俗話說,狗肉滾三滾,神仙站不穩。高麗人做狗肉是一絕。元廷頒布的法令中,不許漢人養狗,卻沒說不準高麗人養狗。漢人中的富戶想吃狗肉解饞,就要找高麗人。
故元大都的高麗人,便做起了養狗、殺狗、燉狗的生意。為了不引人注目,便在店外懸掛羊頭,自稱是羊肉館。
到了本朝,中山王徐達兵不血刃收複大都,改為北平。養狗禁令被取消。狗肉館開始在北平城內興起。
因高麗狗肉很是出名,故狗肉館最為集中的一條街乾脆改名為“高麗街”。
林十三解釋完,陳矩道:“原來還有這樣一段掌故。”
說完他又一指街麵:“每個羊頭邊都掛著一根大棒子。這又是什麼意思?”
林十三苦笑一聲:“這事兒啊,賴名醫李時珍。”
陳矩問:“哦?這又怎麼說?”
林十三又給陳矩解釋了一通。
原來名醫李時珍寫了一部醫書。在書中他寫名了吃狗肉的種種好處,譬如安五臟、壯氣力、補五勞七傷之類。
但李時珍在裡麵補了幾句“凡食犬不可去血,去則力少,不益人”。
狗肉館聽說這事兒,紛紛將屠狗方式由刀宰改為棒打。
用棒子把狗活活打死之後,還要倒掉起來。因狗屬土命,怕死狗躺在地上沾了地氣兒詐屍咬人。
大棒掛在羊頭邊上,是向食客表明本店殺狗一律用棒打,不去血,賣的狗肉符合醫理有益身心。
林十三講完這一切,陳矩道:“怪不得你家這黃狗到了此處便渾身顫抖。”
孫越在一旁道:“壞了。高老爹家的掖烏龍彆是被偷狗賊偷了,賣到高麗街做成了狗肉吧?”
陳矩怒道:“活要見狗,死要見狗屍!真是那樣,你們得找出偷狗賊。我把他大卸八塊!”
林十三道:“陳公公稍安勿躁。線索到了高麗街,以犬尋犬的法子就不靈了。全天下膽子最大的狗進了高麗街也會嚇作一灘爛泥。孫越,你將貓兒帶回狗瘠薄胡同。”
孫越頷首,謅起了文詞兒:“徒兒謹遵師命。”
孫越領著“貓兒”離開後,陳矩問:“接下來怎麼辦?”
林十三道:“我在高麗街有個熟人。此刻他應該在沁芳齋吃早肉喝早酒呢。他應該能幫得上咱們。”
沁芳齋是高麗街生意最紅火的一家狗肉館。
林十三領著陳矩走了進去。一進門二人便聞見了沁人心脾的狗肉香。
一個個瓦盆擺在桌麵上,下麵放著炭火燉著狗肉,“咕嘟咕嘟”冒著誘人的熱氣兒。
食客們趁著熱,從瓦盆裡夾著狗肉大快朵頤。
一眾食客中既有粗人也有文人騷客。他們吃著狗肉個個讚不絕口:“狗肉滾三滾,神仙也站不穩啊!吃吃吃!”
“狗肉壯身的,吃完這頓,晚上去怡紅樓收拾小翠仙十拿九穩。嘿嘿嘿。”
“肥瘦相間、細嫩多汁、回味無窮。妙哉妙哉。徐兄請用。”
陳矩看著鍋裡熱氣騰騰的大塊狗肉,情不自禁咽了咽口水。若不是身上還有陪林十三尋狗的差事,他恨不能坐下來點一盆狗肉嘗嘗鹹淡。
眼尖的林十三環顧大廳內的食客,看到了自己要找的人:“洪爺,你果然在這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