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府不好明火執仗在府裡養高忠丟的狗,或許吩咐了坐狗人:得手後那條狗你自行處置。
坐狗人本著能多賺點是點的原則,把掖烏龍偷走後牽來湘西巷售賣。
這是權相跟巨宦之間的爭鬥。我林十三屁大個堂貼校尉,圈進這事兒不得像螞蟻一般被人踩死?
真要替高忠尋回掖烏龍。嚴府有一百種方法弄死我。一百種!
馴象所的常千戶說“差事辦不成,收回堂貼逐出錦衣衛”。
跟命相比,區區一張堂貼又算得了什麼?
堂帖不就花了二百兩銀子嘛?這三年我靠著尋寵賺的錢早就不止二百兩了,又沒虧本。
我就算丟了差事又能如何?林家在京城好歹也算中等富戶。以後跟我爹好好經營冰窖,守著嬌妻、幼子熱炕頭,難道不香嘛?
再有,這三年來我善於尋寵的名聲已經傳遍了整個京城。就算我沒了錦衣衛的虎皮,照樣可以接尋寵的活兒。還省得小旗、總旗、百戶層層分潤。
至於什麼前任禦馬監掌印的感激、青睞,嗬,還是比不上命值錢啊!
如今線索斷了,正好!我順水推舟,回馴象所領罪,等著被收回堂帖就是。
至於巨宦高忠那邊,應該也不會怪罪我。他義子陳矩看到了——我為了尋犬又是找人又是往裡倒貼銀子的,已經儘力。
得嘞,就這麼決定了。三十六計走位上。
林十三是個活得很通透的人。
陳矩心急如焚的問林十三:“如今還有什麼法子尋回掖烏龍?”
林十三搖頭:“難啊!”
陳矩情急之下握住了林十三的右手:“我的林校尉,你不是號稱馴象所第一尋寵能手嘛?”
林十三歎了聲:“唉!盛名之下其實難副啊!尋犬一事,我其實就兩板斧。一是以犬尋犬,二是來高麗街找洪爺。恕我無能為力。”
洪爺笑道:“怎麼,小東西你泄氣了?這可不像你。”
林十三道:“坐狗人行蹤飄忽不定,線索已斷。我也隻有泄氣的份兒。洪爺,胡爺,今日勞煩二位了。”
轉頭林十三又對陳矩說:“我這就回馴象所。陳小兄弟,再會。”
說完林十三腳底抹油,頭也不回的走出了四合院。
陳矩追了出去。
林十三正要往巷口走呢,陳矩卻拽住了他的袍袖:“林校尉,慢行。”
林十三壓低聲音:“陳公公,還有事嘛?”
陳矩道:“這裡不是說話的地方。”
說完陳矩愣把林十三生生拽到了一個僻靜處。
林十三道:“我的陳公公啊,我剛才說過了,尋犬之事我已無能為力。差事辦砸了,該回馴象所受什麼懲處我都認了。”
聖人曰過“自古英雄出少年”,聖人還曰過“一山還比一山高”。
林十三是個通透的人,陳矩比他更通透。
十八歲的陳矩能夠得到巨宦高忠賞識,隻因他有一件與他年齡不符的擅長之事——看人。
林十三在他麵前表現的天衣無縫。可陳矩有一種強烈的直覺:眼前這個堂帖校尉不是沒能力幫高公公尋犬,而是不想!